深深房A(00002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3月06日 17:31:02 中财网
原标题:深深房A: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ShenzhenSpecialEconomicZoneRealEstate&Properties(Group)Co.,LtdShenzhenSpecialEconomicZoneRealEstate&Properties(Group)Co.,Ltd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6日(星期五)14点45
分开始。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5号
深房广场48A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陈明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ShenzhenSpecialEconomicZoneRealEstate&Properties(Group)Co.,Ltd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5人,代表股份623,885,4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6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18,535,8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1.14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2人,代表股份5,349,6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8%。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3人,代表股份88,500股,
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8%。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外资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3人,代表股份88,500
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738%。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3人,代表股份5,349,7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2人,代表股份5,349,6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8%。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
88,50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738%。其中:通
ShenzhenSpecialEconomicZoneRealEstate&Properties(Group)Co.,Ltd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3
人,代表股份88,50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738%。

5.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
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张满华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职务,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彭兴庭
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时,彭兴庭先生填补张满华先生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3,710,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719%;反对1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68%;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ShenzhenSpecialEconomicZoneRealEstate&Properties(Group)Co.,Ltd同意5,174,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6.7213%;反对1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73%;弃权8,1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514%。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元茂、常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会的人
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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