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30031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珈伟新能 股票代码:300317 信息披露义务人: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新疆博州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企业 服务中心四楼405室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6年3月 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新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珈伟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2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灏轩投资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管理运营由破产管理人负责。无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间接或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导致其持股数量由49,565,016股减少至6股,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灏轩投资尚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实际管理运营由破产管理人负责。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的相关信息。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灏轩投资所持有的公司49,565,010股股份将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灏轩投资所持有的公司49,565,010股股份已完成竞拍。 前述拍卖股份已于2026年3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占公司总股本的5.97%。本次权益变动前,灏轩投资持有49,565,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本次权益变动后,灏轩投资持有6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受限情况 (一)股权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珈伟新能股份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或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或其董事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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