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飘飘(603711):香飘飘关于公司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

时间:2026年03月09日 18:16:26 中财网
原标题:香飘飘:香飘飘关于公司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6-003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12月27日,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建琪先生(以下简称“受让方”)与公司大股东杨冬云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以13.35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公司21,107,49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5.11%,以下简称“目标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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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过户登记时间为2026年3月6日,过户数量合计为21,107,4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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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建琪先生与公司大股东杨冬云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杨冬云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21,107,497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1%)转让给受让方蒋建琪先生。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披露的《香飘飘关于公司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上述目标股份包含转让方于2024年9月25日质押给受让方的18,135,753股股票,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的《香飘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近日收到转让方杨冬云先生通知,本次协议转让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过户登记时间为2026年3月6日,过户数量合计为21,107,4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双方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 称转让过 户登记 日期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过户前持股 数量 (股)过户 前持 股比 例 (%)过户前拥有 表决权的股 数 (股)过户 前拥 有表 决权 的股 份占 比(%)转让股份数 量 (股)转让 股份 比例 (%)过户后持股 数量 (股)过户 后持 股比 例 (%)过户后拥有 表决权的股 数 (股)过户 后拥 有表 决权 的股 份占 比(%)
蒋建琪2026/3/6207,196,23050.18228,303,72755.3021,107,4975.11228,303,72755.30228,303,72755.30
蒋建斌/36,000,0008.7236,000,0008.72--36,000,0008.7236,000,0008.72
陆家华/28,800,0006.9828,800,0006.98--28,800,0006.9828,800,0006.98
杭州志 周合道 企业管 理合伙 企业 (有限 合伙)/24,964,1206.0524,964,1206.05--24,964,1206.0524,964,1206.05
蒋晓莹/18,000,0004.3618,000,0004.36--18,000,0004.3618,000,0004.36
合计/314,960,35076.28336,067,84781.4021,107,4975.11336,067,84781.40336,067,84781.40
杨冬云2026/3/621,477,3615.20369,8640.09-21,107,497-5.11369,8640.09369,8640.09
杨冬云先生拟自《香飘飘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9,8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冬云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受让方蒋建琪先生承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同时,承诺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的目标股份。

3、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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