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宇股份(3015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御硕投资)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蓝宇股份 股票代码:301585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御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1号394室-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6年3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释义...............................................................3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7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8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第五节其他重要事项...............................................11第六节备查文件...................................................1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蓝宇股份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其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所持有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1月20日通过蓝宇股份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4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时间及方式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御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35,636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的5.0445%。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0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4,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4,000,000股。2025年5月28日公司办理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御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246,327股,占公司总股本104,000,000股的5.0445%。 2026年3月1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46,4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446%,本次权益变动后,御硕投资持有上市公司5,199,9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备查文件置于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御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建华 2026年3月1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御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6年3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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