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600496):精工钢构关于股东股权解押暨质押

时间:2026年03月13日 17:01:36 中财网
原标题:精工钢构:精工钢构关于股东股权解押暨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6-015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押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控股”)于近日解押2,00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了2,000万股公司股份。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投资”)于近日解押3,00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了2,000万股公司股份。

? 截至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40,432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68.40%,占公司总股本的20.32%。

一、本次股份质押解除的具体情况
近日,精工控股和精工投资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分别解押公司股份2,000万股和3,00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精工控股精工投资
质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行
本次解质股份(股)20,000,00030,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44%8.4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1.51%
解质时间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12日
持股数量(股)237,069,604353,999,122
持股比例11.91%17.7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股)134,320,000230,0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6.66%64.9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75%11.56%
二、本次股份质押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6年3月12日,精工控股和精工投资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将部分股份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是否为 控股股 东本次质 押股数是否 为限 售股是否 补充 质押质押起始 日质押到期 日质权人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质押融 资资金 用途
精工 控股2,000 万股2026.3.122029.3.3光大银 行杭州 分行8.44%1.00%生产经 营
精工 投资2,000 万股2026.3.122029.3.3光大银 行杭州 分行5.65%1.00%生产经 营
上述股份的质押主要用途是自身经营所需,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单位:股

股东 名称持股数 量持股比 例本次质 押前累 计质押 数量本次质 押后累 计质押 数量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情 况 未质押股份情 况 
       已质 押股 份中 限售 股份 数量已质 押股 份中 冻结 股份 数量未质 押股 份中 限售 股份 数量未质 押股 份中 冻结 股份 数量
精工 控股237,069, 60411.91%134,320, 000154,320, 00065.09%7.75%0000
精工 投资353,999, 12217.79%230,000, 000250,000, 00070.62%12.56%0000
合计591,068, 72629.70%364,320, 000404,320, 00068.40%20.32%0000
注:本公告涉及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精工投资系精工控股全资子公司。

三、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精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无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精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将到期(不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622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6.1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2%,对应融资余额12,800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其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非有效资产处置收入及其他收入。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四)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均为生产经营所进行的融资,同时均有落实追加其他担保措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约定的平均平仓线价格较低,离目前平均股价还有较大的差距,基本不会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会加大经营力度,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降低整体负债情况。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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