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600127):金健米业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0127 公司简称:金健米业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金健粮食有限公司、金健粮食(益阳)有限公司、金健面制品有限公司、金健植物油有限公司、金健植物油(长沙)有限公司、湖南金健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湖南农发金健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金健天正粮食有限公司、金健米业(重庆)有限公司、湖南金健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控制环境层面:组织机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子公司管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控制活动层面: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存货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合作生产)、财务报告等; 控制手段层面: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存货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工程项目、子公司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应收款项未在合同约定账期内全额收回,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和测试,因此可能导致的风险为低或较低,在可控范围内,公司整体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仓库存货盘点程序不规范,部分合同管理台账不规范,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和测试,因此可能导致的风险为低或较低,在可控范围内,公司整体风险可控,对公司非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度,公司以提升风险防控效能、保障经营稳健运行为核心,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落地。经本年度全面测试与评价,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整体设计合理、运行有效,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能够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及资产安全提供合理保障。 2026年公司将坚持风险导向、合规引领,持续推动内部控制规范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不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聚焦高风险领域管控,固化关键业务流程,健全缺陷动态识别、整改与监控机制,促进内控目标与业务发展协同一致,全面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与治理水平。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帅富成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