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谷新材(301683):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28日 18:45:34 中财网
原标题:慧谷新材: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683 证券简称:慧谷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5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拟以总股本63,116,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9,428,04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动。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116,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5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8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姓名
108*****200广州尚能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8*****261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08*****733宁波慧广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1*****881唐靖
508*****313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 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承诺中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七、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业路62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海朋
咨询电话:020-32222636
传真电话:020-32222928-6026
八、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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