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600015):华夏银行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15 证券简称:华夏银行 公告编号:2026-1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5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二层多功能厅(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5日 至2026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上述议案1-5已经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已经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已经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9已经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分别详见本行2026年3月28日、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30日和2026年5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hxb.com.cn)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后续披露的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 特别决议议案:4、5。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7、8、9。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7项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8项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9项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别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根据本行章程,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该股东在股东会上不能行使表决权。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应及时向本行提供涉及质押股权的相关信息。 (六)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本行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若广大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向本行反馈,感谢广大投资者对本行的关注与支持。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三) 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6年6月18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3:30-17:00。 (三) 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华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05。 六、 其他事项 (一) 请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内到达会议地点,配合做好出席登记。 (二) 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 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华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05 联系人:周先生010-85238462、吴先生010-85238944、郑女士010-85238570传真:010-85239605 电子邮箱:hxdbmss@163.com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5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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