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密尔克卫(603713):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05月30日 16:00:35 中财网
原标题:密尔克卫: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6-041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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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本 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预计 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有 反担保
上海申水德源贸易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申 水德源”)3,200.00万元6,000.00万元
上海得申贸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得申贸 易”)1,000.00 万元0.00 万元
上海德鑫海昌贸易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鑫海昌”)1,000.00万元1,000.00万元
上海金德龙贸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德 龙”)1,000.00万元1,000.00万元
密尔克卫(天津)供 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供应链科 技”)660.00万元8,034.00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606,646.04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27.2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合同,为申水德源提供额度为人民币2,200.00万元的担保、为得申贸易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为供应链科技提供额度为人民币660.00万元的担保,并为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签订合同,为申水德源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为德鑫海昌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为金德龙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并为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06,646.04万元,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9日、2026年5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8.1亿元,担保时间范围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0日、2026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可以在预计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将上海零星危险化学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星物流”)的原担保额度调剂人民币1,000.00万元至得申贸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分别为零星物流、得申贸易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1,0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零星物流可用担保额度调减为人民币19,000.00万元,得申贸易可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其中,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时,零星物流资产负债率超过70%;在本次调剂发生时,得申贸易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类型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持股情况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上海申水德源贸易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德龙持有申水德源100%股权91310115MA1K4K9A2Y
法人上海得申贸易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德龙持有得申贸易100%股权91310106MA7B5MF294
法人上海德鑫海昌贸易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德鑫海昌51%股权91310116MA1JAGNE5T
法人上海金德龙贸易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金德龙51%股权91310230MA1K1C8B6Q
法人密尔克卫(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供应链科技95%股权91120111MA07AH1436

被担保人名称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2026年 3月 31日/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 12月 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
上海申水德源 贸易有限公司125,278.09102,928.9222,349.1739,082.193,028.6287,595.2368,274.6819,320.55146,768.5010,665.17
上海得申贸易 有限公司4,195.513,981.87213.631,401.801.314,448.734,236.41212.336,460.69-134.84
上海德鑫海昌 贸易有限公司27,582.0212,251.2715,330.7512,223.74458.1729,041.6714,169.0914,872.5961,250.472,327.36
上海金德龙贸 易有限公司38,125.2719,535.8018,589.4715,914.92531.6633,418.7015,360.8918,057.8159,800.778,372.18
密尔克卫(天 津)供应链科技 有限公司18,572.728,925.179,647.55791.40181.7418,336.308,881.849,454.463,094.72626.34
三、担保协议一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二)债务人:上海申水德源贸易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担保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二)债务人:上海得申贸易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五、担保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二)债务人:密尔克卫(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60万元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六、担保协议四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
(二)债务人:上海德鑫海昌贸易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七、担保协议五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
(二)债务人:上海金德龙贸易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八、担保协议六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
(二)债务人:上海申水德源贸易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九、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申水德源、得申贸易、德鑫海昌、金德龙与供应链科技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申水德源、得申贸易、德鑫海昌、金德龙与供应链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公司能有效控制和掌握被担保人日常经营及重大事项。

十、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0日、2026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十一、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06,646.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27.2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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