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陆控:建议重选董事;建议续聘核数师;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时间:2026年06月03日 19:40:45 中财网
原标题:陆控:建议重选董事;建议续聘核数师;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持牌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的陸金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售出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持牌證券交易商或其他代理人,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3 6 2026 6 30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 頁至 頁。陸金所控股有限公司謹訂於 年 月 日(星期二)1333 3601
上午十時正(香港時間)假座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 號 室舉15 16
行股東週年大會,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 頁至 頁。隨函亦附奉股東週年大會適用的代表委任表格。該代表委任表格亦刊載於聯交所網站(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 ( ir-hk.lufaxholding.com )。

誠邀截至股份記錄日期營業時間結束時(香港時間)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本公司股份持有人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亦誠邀於美國存託股份記錄日期營業結束時(紐約時間)的本公司美國存託股份持有人將 閣下的投票指示提交予花旗銀行。無論 閣下是否擬出席上述會議並於會上投票,如 閣下希望行使投票權,務請 閣下於規定的限期之前,盡快將隨附代表委任表格填妥、簽名、標註日期並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就股份持有人而言),或將 閣下的投票指示提交予花旗銀行(就美國存託股份2026 6 28
持有人而言)。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須不遲於 年月 日(星期日)上午十時正(香港時16 17
間)接獲代表委任表格,地址為香港夏慤道 號遠東金融中心 樓,以確保 閣下能以代表出席股東週年大會;而花旗銀行,美國存託股份的存託機構必須在美國存託股份投票指示卡指定的日期及時間前收到 閣下作為美國存託股份持有人的投票指示,以使 閣下美國頁次
釋義 ......................................................................... 1董事會函件................................................................... 31. 緒言................................................................. 32. 建議重選董事 ........................................................ 43. 建議續聘核數師 ...................................................... 54.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 55. 代表委任表格及美國存託股份投票卡 ................................... 56. 投票表決............................................................. 67. 股份記錄日期及美國存託股份記錄日期 ................................. 68. 責任聲明............................................................. 69. 一般資料............................................................. 610. 推薦建議............................................................. 67
附錄一 — 建議重選之董事詳情 ................................................. 15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 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美國存託股份」 指 美國存託股份,每一(1)股美國存託股份代表兩(2)股股份「美國存託股份 指 2026年5月18日(紐約時間營業時間結束)
 記錄日期」
2026 6 30
「股東週年大會」 指 本公司謹訂於 年 月 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正(香港時間)假座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1333號
3601
室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大會通告載於本
通函第15頁至16頁
「組織章程細則」 指 本公司股東已於2023年4月12日以特別決議通過而採納的第2023 4 14
九次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細則,自 年月 日起生效
「聯繫人」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審計委員會」 指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2014 12 2
「本公司」 指 陸金所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 年 月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並於2020年10月30日在紐交所上市(股票代
2023 4 14 6623
碼:LU)及於 年月 日在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 )
「併表附屬實體」 指 可變利益實體及其子公司,其財務業績已根據本集團訂立的合同安排予以合併及入賬列為本公司的子公司
「控股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存託機構」 指 花旗銀行,為美國存託股份計劃的存託銀行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不時的子公司及併表附屬實體,及如文義所指,就本公司成為其現有子公司的控股公司之前期間而言,則指
該等子公司(猶如該等公司於當時已為本公司的子公司)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貨幣港元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2026 5 27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指 年月 日,即本通函刊發前確定其中所載若干資料的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上市日期」 指 2023年4月14日,股份於聯交所上市及股份首次獲准於聯交所進行買賣之日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及補充)「提名與薪酬委員會」 指 本公司的提名與薪酬委員會
「紐交所」 指 紐約證券交易所
「平安集團」 指 平安保險及其子公司
「平安保險」 指 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於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代碼:601318)及
2318 82318
聯交所(股份代號: (港幣櫃台)及 (人民幣櫃台))
上市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不包括中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人民幣」 指 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571
「《證券及期貨條例》」 指 香港法例第 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普通股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2026 5 18
「股份記錄日期」 指 年月 日(香港時間)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收購守則》」 指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頒佈的《公司收購、合併守則》(經不時修訂)
「美國」 指 美利堅合眾國、其領土、屬地及受其司法管轄的所有地區「美元」 指 美國法定貨幣美元
「%」 指 百分比
董事會函件
Lufax Holding Ltd
陸金所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6623
(股份代號: )
(紐交所股票代碼:LU)
執行董事: 註冊辦事處:
吉翔先生(首席執行官) 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309
席通專先生 PO Box , Ugland House
1 1104
Grand Cayman, KY -
非執行董事: Cayman Islands
蔡方方女士
郭世邦先生 中國總部及主要營業地點:
李佩鋒先生 中國
上海市
獨立非執行董事: 浦東新區
葉迪奇先生(董事長) 陸家嘴環路
1333 18
李蕙萍女士 號 樓
葉冠榮先生
鄭小康先生 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香港
33
銅鑼灣希慎道 號
利園一期
19 1920
樓 室
敬啟者:
建議重選董事;
建議續聘核數師;及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1. 言
本通函旨在向 閣下提供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之決議案的相關資料以尋求股東批准,其中包括:(a)重選董事;(b)續聘核數師;及(c)向 閣下提供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於該大會上將提呈決議案以供股東審議及酌情批准上述事項)。

2
. 建議重選董事
董事會由九名董事組成,即執行董事吉翔先生及席通專先生;非執行董事蔡方方女士、郭世邦先生及李佩鋒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葉迪奇先生、李蕙萍女士、葉冠榮先生及鄭小康先生。

87 3
根據組織章程細則第 ( )條,董事會隨時有權任命任何人擔任董事,以填補董事會臨時空缺或擴充現有董事會,其任期至其任命後的第一個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且可再次任命為董事。

吉翔先生、席通專先生、蔡方方女士、郭世邦先生、李佩鋒先生、葉迪奇先生、李蕙萍女士、葉冠榮先生及鄭小康先生有資格並有意願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重選連任。

提名與薪酬委員會經參考本公司董事會多元化政策、董事提名政策及本公司企業戰略所載提名原則及標準(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背景及教育背景、專業資質、技能、知識、行業及區域經驗),已審核董事會的結構及組成,董事作出的確認及披露以及董事的資格、技能及經驗、時間投入及貢獻。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已向董事會建議續聘所有董事。

本公司認為董事將繼續為董事會帶來寶貴的業務經驗、知識及專長,使其高效及有效地運作並維持多元化。

3 13
提名與薪酬委員會亦已根據《上市規則》第 . 條所載的獨立性指引基於葉迪奇先生、李蕙萍女士、葉冠榮先生及鄭小康先生各自呈交之獨立性確認函審閱及評估其獨立性。其並無參與本公司日常管理過程,故不存在可能會影響其進行獨立判斷的關係。此外,董事會考慮到葉迪奇先生、李蕙萍女士、葉冠榮先生及鄭小康先生對董事會多元化所作的貢獻,尤其是其強大、多元化的教育背景以及其專業領域的專業經驗(包括其深厚的法律和風險管理、企業及財務管理知識及與各行業的人脈關係)。董事會認為其能夠為董事會投入充分的時間,並繼續為本公司事務提供獨立、中肯及客觀的意見。

有關上述須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的董事之履歷詳情已根據《上市規則》相關規定載於本通函附錄一。本通函附錄一所載董事的履歷反映各董事可為董事會帶來的觀點、技能及經驗以及為董事會多元化作出的貢獻。

3
. 建議續聘核數師
根據審計委員會的建議,董事會建議續聘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及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統稱「安永」)作為本公司的核數師,任期至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時屆滿;董事會建議授權其釐定核數師的薪酬。有關續聘本公司核數師的普通決議案將於股東週年大會提呈予股東審議及批准。

2026 12 31
本公司截至 年 月 日止財政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的審計,預期須向安永支付的59 68
估計審計費用約為人民幣 百萬元至人民幣 百萬元之間(包括適用稅項)。

上述估計審計費用乃本公司與安永在充分考慮並按公平磋商原則釐定,並已計及(其中包括)本集團業務營運的規模、性質及複雜程度、預期審計範圍、審計時間表,以及將投入的專業人員的級別及組合。該估計審計費用亦假設於該財政年度內,本集團的業務營運、會計政策或監管環境並無出現任何重大變動,且本公司將按合理要求及時提供充分的協助及資料,以配合審計。

除非上述釐定基準或假設出現重大變動,否則最終審計費用預期不會與上文披露的估計金額有重大偏離。倘出現任何重大變動,本公司將按適當情況作出進一步披露。

4
.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15 16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 頁至第 頁,其中包括將於大會上提呈股東審議及批准的有關重選董事及續聘核數師的普通決議案。

5
. 代表委任表格及美國存託股份投票卡
誠邀截至股份記錄日期營業時間結束時(香港時間)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本公司股份持有人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亦誠邀於美國存託股份記錄日期(紐約時間)營業時間結束時記錄在冊的本公司美國存託股份持有人將 閣下的投票指示提交予花旗銀行。無論 閣下是否擬出席上述會議並於會上投票,如 閣下希望行使投票權,務請 閣下於規定的限期之前,盡快將隨附代表委任表格填妥、簽名、標註日期並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就股份持有人而言),或將 閣下的投票指示提交予花旗銀行2026 6 28
(就美國存託股份持有人而言)。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須於不遲於 年月 日上午十時16 17
正(香港時間)收到代表委任表格,地址為香港夏慤道 號遠東金融中心 樓,以確保 閣下能以代表出席股東週年大會;而花旗銀行必須在美國存託股份投票指示卡指定的日期及時間前收到 閣下的投票指示,以使 閣下美國存託股份代表的股份所隨附的票數得以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投出。

6
. 投票表決
13 39 4 67
根據《上市規則》第 . ( )條及組織章程細則第 條,除非董事長就純粹程序性或行政性事項依照《上市規則》善意要求進行舉手表決,否則會上表決的任何決議案應通過投票表決。據此,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所載的各項決議案將進行投票表決。關於投票表決結果的公13 39 5
告將於股東週年大會後按照《上市規則》第 . ( )條規定的方式刊發。

7
. 股份記錄日期及美國存託股份記錄日期
2026 5 18
為釐定股東參加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資格,董事會已將 年月 日營業結束時間(香港時間)釐定為股份記錄日期。本公司(截至股份記錄日期)記錄在冊的股份持有2026 5 18
人有權參加股東週年大會及其續會並於會上投票。截至 年月 日營業結束時間(紐約時間),記錄在冊的美國存託股份持有人必須向花旗銀行(美國存託股份的存託機構)提交投票指示。

8
. 責任聲明
本通函乃遵照《上市規則》之規定而提供有關本公司之資料。董事願共同及個別對本通函承擔全部責任。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通函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為準確完備及並無誤導或欺詐,且本通函並無遺漏其他事項,致使本通函所載任何聲明或本通函有所誤導。

9
. 一般資料
謹請 閣下垂注本通函附錄一(建議重選之董事詳情)所載的其他資料。

10
. 推薦建議
董事認為建議重選董事以及建議續聘核數師的決議案符合本集團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因此,董事建議股東投票贊成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的所有決議案。

此致
列位股東 台照
承董事會命
陸金所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葉迪奇
2026 6 3
年月日
建議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重選之董事詳情(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如下:吉翔先生,43歲,自2025年10月起擔任本公司聯席首席執行官,及自2026年4月1日起擔任本公司執行董事及首席執行官。彼在零售信貸、風險管理和投資管理等領域具有近20年跨行業工作經驗。吉先生在本集團多家子公司擔任高級管理職務,包括擔任平安融易(江蘇)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及錦炯(深圳)科技服務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及法定代表人、平安普惠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及未鯤(上海)科技服務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吉先生自2014年2月至2025年9月就職於麥肯錫諮詢有限公司,最後擔任全球董事合夥人,主管亞洲零售銀行業務。自2007年9月至2012年12月,吉先生在英國為各類機構提供投後管理和項目管理服務。吉先生於2013年12月獲得歐洲工商管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學位,2007年6月獲得意大利都靈理工大學無線通信碩士學位,2005年6月獲得北京信息科技大學通信工程學學士學位。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吉先生並無於股份中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吉先生於過去三年並無於任何其他公眾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或於本公司或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務。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吉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

吉先生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協議,自2026年4月1日起為期3年。吉先生作為本公司首席執行官,有權享有每年人民幣3.3百萬元的基本薪金,並可根據其日期為2025年10月31日的服務協議條款獲得酌情績效獎勵獎金。吉先生不會就其獲委任為執行董事收取任何酬金。

吉先生的薪酬待遇乃由提名與薪酬委員會經計及其職責及責任以及現行市況後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會概不知悉任何其他有關吉先生重選連任的事宜須提請股東垂注,亦無任何其他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的任何規定須予以披露的資料。

席通專先生,39歲,自2025年4月23日起一直擔任本公司首席財務官及執行董事。彼具有豐富的金融行業諮詢、投資和管理經驗。於加入本公司前,彼任職於平安集團,包括自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擔任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間股份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000001)的公司)(「平安銀行」)零售副總監,自2023年3月至2024年9月於平安集團戰略發展中心和集團企劃部擔任副總監及其他職務,自2017年2月至2019年7月擔任壹賬通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壹賬通」)戰略分析總監。在其職業生涯早期,席先生自2012年10月至2017年1 2019 8 2023 2
月先後於羅兵咸永道、麥肯錫擔任諮詢顧問,自 年月至 年月擔任華興新經濟基金投資副總裁。席先生擔任本公司多家受控制子公司的董事,包括平安普惠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陸金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及錦炯(深圳)科技服務有限公司等。

XV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席先生並無於股份中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部所界定的任何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席先生於過去三年並無於任何其他公眾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或於本公司或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務。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席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

2025 4 23 3
席先生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協議,自 年月 日起為期年。席先生的薪酬不在服務協議中釐定,由董事會根據本公司的薪酬政策,參考本公司的表現及盈利能力、現行市況以及個人知識技能、職責、表現和貢獻等因素後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會概不知悉任何其他有關席先生重選連任的事宜須提請股東13.51(2)
垂注,亦無任何其他根據《上市規則》第 條的任何規定須予以披露的資料。

52 2026 2 18 2014 7 2026
蔡方方女士, 歲,自 年月 日起擔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彼自 年月至5 2007
年月擔任平安集團執行董事。彼自 年加入平安集團,現任平安集團多家控股子公司的非執行董事,包括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產險、平安銀行及平安健康醫療1833 2009 10
科技有限公司(一家股份於聯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 ))。蔡女士於 年 月至2012 2 2012
年月先後擔任平安集團人力資源中心薪酬規劃管理部副總經理、總經理,並於 年2 2013 9 2013 9 2015 3
月至 年月擔任平安集團副首席財務官兼企劃部總經理,於 年月至 年月擔任2015 3 2023 4
平安集團副首席人力資源官,以及於 年月至 年月出任平安集團首席人力資源執行官。在加入平安集團前,蔡女士曾出任華信惠悅諮詢(上海)有限公司諮詢總監和英國標準管理認證體系公司金融業審核總監。蔡女士取得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會計專業碩士學位。

1,605,643 A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蔡女士於 股平安保險 股(包括根據平安保險長期服務計815,519 A 677,667
劃授予蔡女士的 股平安保險 股)及根據平安保險長期服務計劃授予蔡女士的H
股平安保險 股中擁有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蔡女士於過去三年並無於任何其他公眾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或於本公司或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務。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蔡女士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

蔡女士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協議,自2026年2月18日起為期三年。蔡女士不會就其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收取任何酬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會概不知悉任何其他有關蔡女士重選連任的事宜須提請股東垂注,亦無任何其他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的任何規定須予以披露的資料。

郭世邦先生,61歲,自2024年11月22日起擔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彼自2024年3月起擔任平安集團總經理助理及首席風險官,自2024年6月起擔任平安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董事。在此之前,郭先生於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擔任平安銀行小微金融事業部總監及總裁,於2014年9月至2016年10月擔任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兼首席風險官、合規總監,於2016年10月至2023年12月先後擔任平安銀行董事長特別助理、行長助理、執行董事及副行長。在加入平安集團前,郭先生於1991年7月至1998年7月擔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資金計劃部主任科員、副處級調研員(主持工作),及於1998年7月至2010年6月擔任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同時於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代碼:600016)及聯交所(股份代號:1988)上市)北京上地支行行長、北京管理部黨委委員兼副總經理、大連分行黨委書記兼行長、總行零售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兼零售銀行部總經理。郭先生於1988年7月獲得上海交通大學工學學士學位,於1991年7月獲得北京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於1998年7月獲得北京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郭先生自1999年11月起獲得高級經濟師任職資格。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郭先生於根據平安保險長期服務計劃授予郭先生的353,569股平安保險H股及14,108股平安保險A股中擁有權益,前述權益視乎滿足若干條件時歸屬。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郭先生於過去三年並無於任何其他公眾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或於本公司或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務。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郭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

郭先生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協議,自2024年11月22日起為期三年。郭先生不會就其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收取任何酬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會概不知悉任何其他有關郭先生重選連任的事宜須提請股東垂注,亦無任何其他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的任何規定須予以披露的資料。

李佩鋒先生,52歲,自2026年2月18日起擔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彼自2023年2月起擔任平安集團財務部總經理。在此之前,李先生曾於平安集團擔任多個高級管理職位,包括於2021年11月至2023年2月擔任平安集團資金部總經理、於2015年4月至2021年10月擔任平安不動產有限公司財務部總經理、於2009年5月至2015年4月擔任平安信託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部總經理及於2006年6月至2009年4月擔任平安集團財務部總經理助理及財務部副總經理。李先生亦擔任平安消費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李先生於1998年6月獲得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李先生自1998年8月起為中國註冊會計師。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李先生於28,795股平安保險A股(其中包括根據平安保險長期服務計劃授予李先生的24,795股平安保險A股),以及根據平安保險長期服務計劃授予李先生的12,978股平安保險H股中擁有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李先生於過去三年並無於任何其他公眾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或於本公司或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務。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李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

李先生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協議,自2026年2月18日起為期三年。李先生不會就其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收取任何酬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會概不知悉任何其他有關李先生重選連任的事宜須提請股東垂注,亦無任何其他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的任何規定須予以披露的資料。

葉迪奇先生,79歲,自2025年4月23日起擔任本公司董事長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彼自2004年9月以來擔任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0016(港幣櫃台)及80016(人民幣櫃台))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在此之前,彼於1965年加入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豐」,其股份於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0005)),其後自2003年1月至2005年5月在滙豐中國地區辦事處擔任中國區行政總裁,自2005年4月至2012年6月擔任滙豐總經理,以及自2005年5月至2012年6月擔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3328))的副行長。葉先生亦曾於2002年11月至2005年5月擔任平安保險及原平安銀行之董事。彼自2013年6月至2019年7月擔任平安保險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13年至2019年擔任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15年至2019年擔任星展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19年8月至2021年11月擔任平安壹賬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前稱PAObank及現稱Ping An Digital Bank)創始董事會主席,自2012年12月至2020年6月擔任南華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413))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自2017年2月至2022年12月擔任順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間股份於深圳證券交易所(股份代號:002352)及聯交所(股份代號:6936)上市的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此外,葉先生曾擔任多個諮詢委員會的成員,包括香港航空顧問委員會、香港藝術發展局及香港市區重建局。

葉先生獲得香港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彼是倫敦特許銀行家協會會員。葉先生於1984年因對香港銀行業和社區的貢獻而榮獲香港十大傑出青年獎。葉先生於1984年獲英國政府授予MBE勛章。1999年,葉先生被任命為香港非官守太平紳士。2000年,葉先生被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授予銅紫荊星章。自2008年6月起,葉先生還擔任了兩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海市委員會委員。葉先生積極參與香港社區和青年活動,並擔任多個服務組織的成員,如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榮譽委員、香港房屋協會及香港航空青年團成員。葉先生是皇家香港輔助空軍(後成為政府飛行服務隊)的最後一任指揮官,該隊已於1993年3月解散。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葉先生於3,000股平安保險H股中擁有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葉先生於過去三年並無於任何其他公眾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或於本公司或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務。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葉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

葉先生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協議,自2025年4月23日起為期三年。葉先生的薪酬將為每年2百萬港元,並在完成初步任期後有權獲得現金1.5百萬港元。葉先生的薪酬待遇乃由提名與薪酬委員會經計及其職責及責任以及現行市況後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會概不知悉任何其他有關葉先生重選連任的事宜須提請股東垂注,亦無任何其他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的任何規定須予以披露的資料。

李蕙萍女士,64歲,自2025年8月14日起擔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李女士為一名法律及銀行專業人士,於領先金融機構及律師事務所積逾四十年經驗。彼現時擔任吳歐陽律師事務所顧問,此職務自2024年4月起擔任。在此之前,李女士於2001年至2023年期間在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一家股份於聯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0005))擔任多個高級法律職位。彼的職位包括零售、私人銀行及財資業務的高級法律顧問;其後為亞太區商業銀行法律主管。李女士於高李葉律師行(一家地方律師事務所,其後於2001年併入Paul Hastings LLP)開展其法律事業,並於1995年至2001年期間在銀行業務部由聯營律師晉升至合夥人。

在投身法律專業之前,彼於1984年至1992年期間在瑞穗銀行、商業信貸銀行、渣打銀行(一家股份於聯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2888))及法國國家巴黎銀行的香港辦事處擔任不同職務,從事銀行業。彼的職責包括客戶關係管理及信貸、貸款管理及團隊領導。彼持有香港理工大學(前稱香港理工學院)商業研究(銀行)專業文憑,並於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完成法律教育。李女士於1995年在香港及於1997年在英格蘭及威爾斯獲認許為事務律師。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李女士並無於股份中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李女士於過去三年並無於任何其他公眾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或於本公司或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務。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李女士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

李女士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協議,自2025年8月14日起為期三年。李女士的董事服務酬金將為每季度人民幣125,000元,乃由董事會根據提名與薪酬委員會的推薦建議並考慮彼之職責及現行市況後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會概不知悉任何其他有關李女士重選連任的事宜須提請股東垂注,亦無任何其他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的任何規定須予以披露的資料。

葉冠榮先生,65歲,自2026年4月14日起擔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彼擁有超過40年會計及審計經驗,當中34年服務於香港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羅兵咸永道香」),並於2019年在該所退休,退休前為該所合夥人。同年,葉先生加入馮氏集團擔任首席財務官。

馮氏集團旗下包括利豐有限公司(曾於聯交所上市之公司)、馮氏(1937)管理有限公司及利亞零售有限公司(於聯交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號:0831))。葉先生曾於監管機構及商會擔任多個重要職務。葉先生於2003年至2009年擔任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成員,並於2008年至2014年擔任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雙重存檔事宜顧問小組委員。葉先生現為證監會收購及合併委員會與收購上訴委員會成員。葉先生於2022年曾出任香港商界會計師協會會長。彼亦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省委員會委員及廣東省粵港澳合作促進會副會長。

葉先生現為聯交所(股份代號:0685)及馬來西亞證券交易所主板市場(股份代號:5090)上市公司世界華文媒體有限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葉先生亦同時分別擔任平安數字銀行(國際)有限公司(「Ping An Digital Bank」)及壹賬通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平安數字銀行及壹賬通均為私人公司以及平安保險的子公司。

葉先生於1984年畢業於香港理工大學(前稱香港理工學院),持有會計專業文憑。彼亦為香港會計師公會及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

於2026年5月27日,葉先生並無於股份中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權益。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葉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葉先生於過去三年並無於任何其他公眾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或於本公司或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務。

葉先生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協議,自2026年4月14日起為期三年。葉先生作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年度薪酬為人民幣500,000元(按季度發放),乃由董事會根據提名與薪酬委員會的推薦建議並考慮彼之職責及現行市況後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會概不知悉任何其他有關葉先生重選連任的事宜須提請股東垂注,亦無任何其他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的任何規定須予以披露的資料。

鄭小康先生,66歲,自2026年4月14日起擔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彼擁有逾35年金融業任職經驗。鄭先生自2023年11月至今,擔任香港銀行同業結算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21年至今,擔任區塊科技有限公司(CryptoBLK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Limited)董事;自2014年到2019年,擔任香港科技園董事;自2012年至2013年,擔任平安保險獨立非執行董事。

鄭先生自1983年至2019年,在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工作36年,從事金融科技工作,並在2010年至2019年,擔任亞太區運營總監。鄭先生現時擔任香港青年協會理事會成員、香港互聯網註冊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品質保證局理事會成員、職業訓練局香港資訊科技學院諮詢委員會主席、香港賽馬會創新力量諮詢委員會主席、新型工業評審委員會成員及香港薯片叔叔共創社董事。

鄭先生於1981年畢業於香港大學,持有電子工程專業理科學士文憑,同時為香港電腦學會傑出資深會員。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鄭先生並無於股份中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鄭先生於過去三年並無於任何其他公眾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或於本公司或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務。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鄭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

鄭先生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協議,自2026年4月14日起為期三年。鄭先生作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年度薪酬為人民幣500,000元(按季度發放),乃由董事會根據提名與薪酬委員會的推薦建議並考慮彼之職責及現行市況後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會概不知悉任何其他有關鄭先生重選連任的事宜須提請股東垂注,亦無任何其他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的任何規定須予以披露的資料。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Lufax Holding Ltd
陸金所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623)
(紐交所股票代碼:LU)
茲通告陸金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正(香港時間)假座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1333號3601室舉行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以討論下列事項:
1. 省覽及採納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經審計綜合財務報表以及有關董事(「董事」,各稱「董事」)報告及本公司核數師(「核數師」)報告。

2. 省覽及採納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經審計綜合財務報表以及有關董事報告及核數師報告。

3. (a) 重選吉翔先生為執行董事;
(b) 重選席通專先生為執行董事;
(c) 重選蔡方方女士為非執行董事;
(d) 重選郭世邦先生為非執行董事;
(e) 重選李佩鋒先生為非執行董事;
(f) 重選葉迪奇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g) 重選李蕙萍女士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h) 重選葉冠榮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i) 重選鄭小康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
(j) 授權董事會(「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

4. 續聘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及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核數師,任期至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為止,並授權董事會釐定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股份記錄日期及美國存託股份記錄日期
2026 5 18
董事會已將 年月 日營業時間結束時(香港時間)定為股份記錄日期。截至股份記錄日期,本公司記錄在冊的股份持有人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及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2026 5 18
截至 年月 日營業時間結束時(紐約時間),記錄在冊的美國存託股份持有人必須向美國存託股份的存託機構花旗銀行發出投票指示。

出席股東週年大會
截至股份記錄日期的記錄在冊的股份持有人方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

代表委任表格及美國存託股份投票卡
截至股份記錄日期(香港時間)的股份持有人可以委任一名受委代表在股東週年大會上行使其權利。截至美國存託股份記錄日期(紐約時間)的美國存託股份持有人將需要指示美國存託股份的存託機構花旗銀行如何對美國存託股份所代表的股份進行投票。請參閱代表委任表格(就股份持有人而言)或美國存託股份投票卡(就美國存託股份持有人而言),兩者均在我們的網站 ir-hk.lufaxholding.com 可供查閱。

誠邀截至股份記錄日期營業時間結束時(香港時間)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本公司股份持有人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亦誠邀於美國存託股份記錄日期營業時間結束時(紐約時間)的本公司美國存託股份持有人將 閣下的投票指示提交予美國存託股份的存託機構花旗銀行。 閣下的投票具有重要意義。如 閣下希望行使投票權,務請 閣下於規定的限期之前,盡快將隨附代表委任表格填妥、簽名、標註日期並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就股份持有人而言),或將 閣下的投票指示提交予花旗銀行2026 6 28
(就美國存託股份持有人而言)。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須不遲於 年月 日上午十時正16 17
(香港時間)接獲代表委任表格,地址為香港夏慤道 號遠東金融中心 樓,以確保 閣下能以代表出席股東週年大會;而花旗銀行必須在美國存託股份投票指示卡指定的日期及時間前收到 閣下的投票指示,以使 閣下美國存託股份代表的股份所隨附的票數得以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投出。

承董事會命
陸金所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葉迪奇
2026 6 3
香港, 年月日
截至本通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吉翔先生及席通專先生,非執行董事蔡方方女士、郭世邦先生及 李佩鋒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葉迪奇先生、李蕙萍女士、葉冠榮先生及鄭小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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