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深圳高速公路股份(00548):海外监管公告 –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6月03日 19:41:21 中财网
原标题: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海外监管公告 –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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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548)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深圳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發布的《2025年度股東會會議資料》,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趙桂萍
公司秘書

中國,深圳,2026年 6月 3日

於本公告之日,本公司董事會的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徐恩利先生、廖湘文先生、姚海先生和金貞媛女士;非執行董事侯聖海先生、陳雲江先生、伍燕淩女士和張堅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李飛龍先生、繆軍先生、徐華翔先生和顏延先生。








2025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现场会议时间: 2026年 6月 26日(星期五)10:00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汉京金融中心 46楼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A股股东)


会议资料目录
页码
一、 会议须知 1
二、 会议议程 3
三、 投票表格填写说明 4
四、 网络投票说明 6
五、 会议议案
普通决议案
1. 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7
2.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2
3.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包括宣派末期股息) 13
4.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4
5. 关于选聘 2026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16
6. 关于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 17
7. 关于向董事会授予注册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授权的议案 22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以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审计师、律师、H股点票监察员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参会股东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四、股东会由董事长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董事长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会的会务事宜。

五、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 2026年 6月 26日 9:30-10:00。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请务必准时到达会场,并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A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2、A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股东依法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3、H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填妥的股东代表委任表格和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股东会见证律师和 H股点票监察员将对该等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验。

六、会议主席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的股东和代理人,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表决,但可在股东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七、股东会审议议案时,股东可在得到会议主席许可后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会议主席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股东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股东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

2025年度股东会所采取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适用 A股市场)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每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有关投票的具体安排,请参见股东会会议通知或本会议资料之“投票表格填写说明”及“网络投票说明”的内容。

九、股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现场公布表决结果。

十、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席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席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进行点票。

十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席宣布股东会开始,报告会议出席情况,并通告会议的见证律师。

二、见证律师宣读出席股东的资格审查结果。

三、股东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议案审议:
(一)会议主席安排相关人员向股东会报告议案,提请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1. 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2.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3.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包括宣派末期股息);
4.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 关于选聘 2026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6. 关于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
7. (逐项审议)关于向董事会授予注册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授权的议案。

(二)股东发言、提问及公司回答。

五、投票表决。

六、休会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七、会议主席宣布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董事签署股东会决议。

十、会议主席宣布股东会结束。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投票表格填写说明

请出席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以下同)在填写投票表格时注意以下内容: 一、填写股东资料:
出席股东请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资料”中相应内容,并应与出席本次股东会签到的内容一致。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单位的全称,个人股东请填写股东本人姓名。持股数一栏中,请出席股东填写与本投票表格有关的股份数目,不论如何,该数目不应超过出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二、填写投票意见:
股东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如欲投票同意,请在“同意”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欲弃权,则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

三、填票人应在投票表格的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四、请各位股东正确填写投票表格。如投票表格中有涂改或差错的,出席股东应在修订处签名予以确认,或在投票阶段向工作人员领取空白投票表格重新填写(原表格当场销毁)。若投票表格未经正确填写或字迹无法辨认,本公司可行使绝对酌情权将此投票表格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视情况而定)视为无效。

五、股东在填写投票表格时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




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A股适用) 
股份性质?A股 / ?H股
持股数 
股东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投票表 格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3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包括宣派末期股息)   
4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选聘 2026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6关于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   
7关于向董事会授予注册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 (“债券”)一般授权的议案:   
7.01发行规模   
7.02发行对象及股东配售安排   
7.03债券种类   
7.04发行期限   
7.05发行利率   
7.06募集资金用途   
7.07上市   
7.08担保   
7.09利率、汇率锁定   
7.10决议有效期   
7.11授权安排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网络投票说明

按照相关要求,本次股东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本公司全体 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投票日期:2026年 6月 26日。

二、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四、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五、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2025年,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本集团”、“集团”)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广大股东、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信任与支持下,公司全体员工凝心聚力,围绕保生产、促发展、稳增长的核心任务,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现将 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经营情况
1、经营情况回顾
2025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 92.64亿元,同比基本持平,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1.49亿元,同比基本持平;实现每股收益 0.429元。

于 2025年 12月 31日,集团总资产约 712.89亿元,净资产约 270.31亿元,未偿还的有息负债总额为 314.2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5.04%,较上年期末减少 4.70个百分点。

年内,集团坚持以“做强主业”为核心发展战略,紧扣年度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部署,稳步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持续加强精益化运营管理,扎实推动生产经营任务的落实。

在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外环三期、机荷高速、京港澳高速广深段等重点新建扩建项目稳步推进。这些工程不仅是粤港澳大湾区交通网络的关键节点,更是集团未来二十年发展的战略支点。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扩大集团核心公路资产规模,优化区域路网结构,释放路网贯通效应,进一步巩固我们在收费公路行业的领先地位,并实现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公路运营方面,集团深入开展精益化运营管理,持续优化各项标准化营运流程,扎实做好高峰时段车流疏导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无人机巡查等先进技术赋能运营,提升道路运行管控与智慧养护水平,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提高通行效率。对于改扩建项目科学统筹交通组织和施工安排,尽量降低工程施工对道路通行能力的影响。年内,得益于沿江二期自 2024年 6月底开通带来增量收入、周边路网贯通促进车流量增长、集团大部分项目所在区域气候好于上年等因素影响,报告期本集团路费收入同比增长。

在清洁能源发电板块,集团发电业务规模持续扩容,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稳步落地,集团按权益计算的清洁能源总装机容量达 686兆瓦,报告期内,清洁能源板块合计实现上网电量 1,534,184兆瓦时,贡献稳定营收。集团持续深化风电、光伏等业务协同运营,通过技术升级与精细化管理挖掘发电潜能,为集团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增长注入发展动力。在有机垃圾处理板块,集团有机垃圾设计处理规模约 6,300吨/日。年内,集团继续深化结构调整,退出亏损严重的 EPC工程及装备制造等非核心业务,聚焦运营业务,通过优化内部运营管理体系、推动技术工艺改造、强化成本费用管控、尝试油脂开发和废渣资源化利用等举措,促进运营项目提质增效,报告期内有机垃圾处理业务的经营状况有所改善。

在资金与融资方面,集团拓展多元融资渠道,抓住市场时机努力降低资金成本。报告期内择机发行多只公司债、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投资者认购踊跃,利率优势明显。此外积极协调银行下调贷款利率,集团平均融资成本同比下降约 0.69个百分点。年内,集团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成功引入产业投资人,募集资金约人民币 47.03亿元(含发行费用),为募投项目外环三期补充了建设资金。各项融资安排进一步增强了集团资本实力,保障财务安全。

2、管理提升
2025年,集团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不断优化经营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能;大力推进创新技术在传统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中的实施和落地,不断加强智慧交通、智慧环保信息化建设,以科技赋能企业经营,促进集团发展质量提升,为长远发展夯实基础。

在管理提升方面,集团纵深推进治理体系优化升级:一是重塑治理架构,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革新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作机制,提升科学决策与监督效能;二是融入可持续发展理念,成立集团 ESG委员会,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度嵌入公司治理框架;三是筑牢风控防线,组建集团合规委员会,强化合规管理与内控体系的协同联动,构建覆盖全业务、全流程的风险防控闭环;四是深化管控模式,健全子公司穿透式管理体系,实施差异化管控策略,全面提升集团整体治理效能与执行效率。

在提升经营效率方面,集团紧扣“十四五”数字化转型顶层规划,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业务赋智为核心,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在关键场景的深度应用:一是工程建设提质增效,推进 BIM建设管理平台在机荷改扩建项目中的应用,提升建设施工管理质量及效率;二是路网运营智慧升级,应用路网信息系统对深圳区域路网进行监测,启动以 AI大模型应用为核心的路网监测与指挥调度平台全路段升级项目;三是养护管理数字化升级,继外环高速后,将 BIM综合管养系统拓展至沿江、机荷等路段,通过数据综合分析辅助决策,实现养护作业在线化、闭环化及专业化;四是全域数字化生态构建:同步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健康监测、环保智慧运营平台建设,以及财务、人资、审计及行政等职能系统的数字化建设及应用。

2025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集团的经营发展质量、创新成果和品牌市场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年内,集团和环境公司分别获批“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集团获批 1个国家科技攻关项目(自主式道路交通系统自组织运行技术项目)、1个省级创新载体(广东省锂电循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 1个市级科技攻关项目(城市有机垃圾燃料生物转化关键技术研发);两大智慧交通创新案例“人-车-路-生活”四维一体运营模式项目和 G94观澜收费站新型收费模式应用项目入选中国公路学会 2024年运营管理代表案例,机荷改扩建项目及外环三期项目基于 BIM深化应用的申报成果分别获得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及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四个重要奖项,集团参与完成的《公路机电国产化操作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科技成果荣获“茅以升科学技术奖——交通运输科学技术奖”特等奖,集团环保板块的科技创新成果也获得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的“2025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继续获得市场认可,年内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授予的“2025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等 6项奖项;并获新财富“2024年度最佳上市公司奖”之“最佳资本运作项目奖”和“最佳可持续发展信披奖”、上市公司治理研究会“大湾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TOP20”等诸多荣誉。

二、2025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1、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情况
2025年,本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9次全体会议,共形成董事会决议 66项;召开了 5次执行董事会议;签署了 4份书面董事会决议案;召开了全体股东大会 3次,共计 15项议案获得通过。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有效地执行了各项决议。

2、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5年董事会辖下的 5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 17次会议,其中,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5次,审计委员会 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次,提名委员会 2次,风险管理委员会 2次。此外,独立董事召开了 1次专门会议,1次公司董事长与独立董事的专项会议。专门委员会对公司战略、业务发展、项目投资、财务报告、会计估计变更、董事及高管的提名、考核及薪酬、风险管控等特定范畴的事项作出审议、监察以及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向外环公司增资、投资清连高速公路四对停车区项目、清连高速凤头岭至迳口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项目、关于深高速集团主业核定等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审查意见,年内还审查了《深高速集团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深高速集团投资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的制定与修订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内控报告等进行审查,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在财务报表、相关会计估计、计提减值准备、审计工作、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为董事会提供意见及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 2024年度业绩考核方案、2024年度考核定性指标意见以及 2024年度集团特殊贡献奖励获奖项目清单及分配方案等进行了审查并向董事会提交审查意见;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遴选及推荐的适当性以及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交审查意见;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集团年度风险管理计划、风险回顾报告及合规管理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对半年度和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财务预警指标监测与区间更新情况等进行审查,对集团风险管理系统、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交审查意见。此外,独立董事年内两次会同审计委员会一起与外部审计师代表见面,讨论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事项、审阅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就年审会计师的履职评估和选聘情况发表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召开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前置审议等。另外,公司董事长和 4名独立董事还召开了 1次专门会议,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战略规划等方面进行充分讨论。

3、公司治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本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7日召开的 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已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修订了《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公司现已形成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并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制定了多层次的治理规则。2025年,董事会及时获得有关监管法规更新、治理规则修订、公司合规运作、董事合规履职以及管理人员培训和发展等情况的文件或报告,持续监察公司治理的整体状况和水平,确保相关规定和事宜得到适当的执行及披露。

有关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详情、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情况以及公司治理的具体实践,请参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

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四位独立董事的 2025年度个人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已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以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请各位股东参阅。


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6月 26日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发布实施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本公司应当落实董事、高管激励约束机制。本公司拟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对董事和高管的薪酬管理机构、薪酬构成和标准、薪酬支付、调整及追索扣回等事项进行了规范。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已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请各位股东参阅。


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6月 26日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1,149,351,721.66元和1,126,248,748.56元,董事会建议本公司 2025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 308,719,707.91元后,以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2,537,856,1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之末期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 0.244元(含税),总额为人民币 619,236,894.99元,占剔除应支付永续债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后的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58.85%。分配后余额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近三年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
单位:人民币元

分红年度每 10股送 红股数(股)每 10股派息数 (元)(含税)每 10股 转增数(股)现金分红 数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分红占合 并报表净 利润的比 率(%)
2025年预案02.440619,236,894.991,052,168,666.1358.85
2024年02.440619,236,894.99962,337,840.5564.35
2023年05.5001,199,423,679.302,140,641,641.2656.03
注:上表中 2023年-2025年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已剔除应支付永续债投资者的投资
收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6月 26日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26年是“十五五”(2026-2030年)发展战略启动实施的开局之年。面对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宏观导向,以及行业深度变革与区域战略机遇叠加的新形势,基于对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的分析与预期,本集团预计 2026年主营业务收入及经营成本将保持稳定。

2026年本集团的工作重点包括:
? 收费公路业务:全力推进机荷改扩建、外环三期等重大项目建设,严格把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与投资进度;持续深化道路全生命周期养护管理,推广预防性养护技术,提升路网通行效率与服务水平;加大智慧高速建设投入,在重点路段拓展车路协同、智能收费等应用场景,构建覆盖核心路网的数字孪生平台,推动实现数据驱动的管理决策与效能提升; 围绕核心路网资产,审慎研判并把握优质路产投资并购机会,探索产业链上下游业务;系统评估并推动高速公路沿线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升资产全生命周期综合回报水平。

? 大环保及其他业务:持续强化存量风电项目的精细化运营管理,提升发电效益,把握优质项目的投资并购机会,稳步扩大清洁能源资产规模;推进高速公路沿线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建设,探索「交通+能源」融合发展模式,推动路域资源高效复合利用;关注新型储能等技术应用,继续在产业园区布点尝试;持续优化现有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运营管理,大力推动项目转商及成本管控,推动资源化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提升油脂、渣料等产品的附加值;加强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及梯次利用技术研发,推动关键技术突破与工艺优化,加快产品开发与市场验证,拓展储能、低速电动车等电池梯次利用应用场景。

? 财务管理及公司治理:持续推进财务数字化转型,提升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强化业务与财务的深度融合,通过数据联动分析提升资源配置的科学性与前瞻性;把握市场利率下行的时机,动态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强化现金流管理,筑牢债务风险防控屏障,为集团重大工程建设及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进一步优化集团管控体系,完善分级授权管
持和保障机制。坚持高质量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增强透明度与市场沟通效能。提升 ESG管理体系的系统性与实效性,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度融入企业战略与运营,全面支撑集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基于对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的合理分析与预期,本集团预计 2026年主营业务收入及经营成本将保持稳定。2026年,本集团经董事会批准的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对外环项目、机荷改扩建、蓝德环保餐厨项目、光明环境园项目等工程建设支出。本集团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借贷等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以本集团的财务资源和融资能力目前能够满足各项资本支出的需求。

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6月 26日


关于选聘 2026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德勤华永”),本公司自 2021年起聘请德勤华永为法定审计师,该事务所已连续五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德勤华永为本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根据有关国资主管部门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办同一家企业年审业务不得超过五年,连续审计超过五年的,必须予以轮换。为严格执行会计师事务所轮换规定,加强财务监督,确保审计独立性,提升审计信息质量,本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为 2026年度审计师。本公司与德勤华永就变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德勤华永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更换无异议。本公司与德勤华永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毕马威华振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毕马威华振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毕马威华振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均表现良好,能够满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

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6年度审计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及批准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本公司 2026年度审计师,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审计费用人民币 360万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6月 26日

关于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3月 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帮助子公司获得资金支持、满足其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时拓展本集团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本公司董事会拟向股东会申请授权(“担保授权”)。根据担保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可根据实际需要批准对子公司相关融资/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1、担保授权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6亿元,包括本集团对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含新收购、新设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担保内容为对年度预算及有权机构批准的投资、经营周转、债务偿还/置换等业务所需融资提供的担保、为开展业务开立保函提供的担保等。

3、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形式。

4、担保授权总额中,对各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2亿元);对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1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71亿元)。

5、对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须由各方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共同提供担保,确需集团超股比提供担保的,超股比担保额应由其少数股东或第三方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反担保,必要时可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代为履行按股比担保的责任,相关费用由小股东自行承担。

6、本集团可以在担保授权总额范围内,分别对不同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担保计划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能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计划额度,反之可调剂),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计划额度不能相互调剂。各子公司担保计划额度参见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计划金额》。

7、子公司以资产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方式为本集团内的担保人进行的反担保由被授权人根据业务需要决定,并且相关反担保金额不计入前述担保总额内。

8、上述担保计划额度自本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于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无需本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审批的担保事项,本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和总裁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计划额度内共同审批相关事宜。


具体担保额度基本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 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 近一期资产 负债率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 (亿元)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 (亿元)担保额度占 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净资 产比例担保预计 有效期是否 关联 担保是否 有反 担保
一、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计划(均包含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         
本公 司或 其子 公司深圳光明深高速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100%81.07%010.37%暂未 确定暂未 确定
 新收购、新设立的子公 司  010.37%暂未 确定暂未 确定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         
本公 司或 其子 公司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 司100%38.38%020.74%暂未 确定暂未 确定
 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 司100%26.06%020.74%暂未 确定暂未 确定
 深圳深高速基建环保 开发有限公司100%56.87%010.37%暂未 确定暂未 确定
 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 有限公司100%43.18%020.74%暂未 确定暂未 确定
 深圳高速运营发展有 限公司100%66.70%010.37%暂未 确定暂未 确定
 深圳高速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100%65.18%010.37%暂未 确定暂未 确定
 美华实业(香港)有限 公司100%30.37%020.74%暂未 确定暂未 确定
 新收购、新设立的子公 司  020.74%暂未 确定暂未 确定
二、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计划(均包含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1、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本公 司或 其子 公司深圳投控湾区融资有 限公司71.83%107.5%10.03103.70%暂未 确定暂未 确定
 合和中国发展(高速公 路)有限公司70.03%98.39%05018.50%暂未 确定暂未 确定
 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负债率大于等于 70% 的子公司92.29%51.99%4.8562.22%暂未 确定暂未 确定
 新收购、新设立的子公 司  051.85%暂未 确定暂未 确定
2、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本公 司或 其子 公司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资产负债率小于 70% 的子公司92.29%51.99%3.8641.48%暂未 确定暂未 确定
 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 公路投资有限公司84.72%6.37%010.37%暂未 确定暂未 确定
 新收购、新设立的子公 司  051.85%暂未 确定暂未 确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类型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深圳光明深高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91440300MA5GL80T4M
法人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91440300582705296H
法人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914403003118510563
法人深圳深高速基建环保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91441500MA510A1M0D
法人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91440300MA5GB8QE2M
法人深圳高速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91440300MA5DQUTQ97
法人深圳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91440300MA5EL56F8X
法人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不适用
法人深圳投控湾区融资有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71.83%不适用
法人合和中国发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70.03%不适用
法人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92.29%914101007708519879
法人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84.72%91440300682010301B




被担保人名称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
深圳光明深高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2,36074,87617,48413,765-3,385
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318,567122,263196,3047,060-8,271
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966,932252,019714,91377,552-327
深圳深高速基建环保开发有限公司66,55237,84828,70416,095-8,972
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561,999242,677319,32252,60110,402
深圳高速运营发展有限公司82,80755,23427,57349,2741,767
深圳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8,27411,9116,36310,40761
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1,907,665579,3041,328,36178,7792,045
深圳投控湾区融资有限公司92,83485,875-6,9596,261-
合和中国发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39,439200,87238,567-29,227
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7,548175,494162,05462,049-9,074
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690,63044,012646,61878,77923,154
上表中所有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本集团按照担保授权提供的担保尚需视业务发展和融资安排的实际需求,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条件以及反担保安排(如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并将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进行披露。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担保计划及授权项下的被担保人均为集团内的各级子公司,风险可控;担保授权的安排有利于在本集团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决策效率,有效推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担保计划及授权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为有效,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 2026年 3月 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6月 26日


关于向董事会授予
注册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3月 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授权的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及批准向董事会授予注册或/及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债券”)一般授权(“一般授权”),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期间,以一批或分批形式注册或/及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其中,注册债券额度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130亿元,发行债券待偿还余额合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150亿元,各类债券额度之间可以互相调剂使用。具体为:
序号债券品种注册额度(亿元)发行后待偿还余额 (亿元)
1公司债券(含永续类)-70
2中期票据(含永续类)5030
3超短期融资券3020
4其他5030
合计130150 
有关一般授权的具体条款如下:
(1) 发行规模:根据本次一般授权注册债券额度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130亿元、发行债券待偿还余额合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150亿元,各类债券额度之间可以互相调剂使用。

(2) 发行对象及股东配售安排: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不会以优先配售方式向现有股东发行。

(3) 债券工具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含永续类)、超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含永续类)、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私募债券(含私募公司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含永续类)、境外债券(含永续债)、非标融资工具(含债权投资计划、信托投资计划等,含永续类)或其它债券新品种等。

(4) 发行期限:超短期融资券每期期限不超过 270天,中期票据、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私募债券、境外债券、非标融资工具等每期期限在 1年以上,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5) 发行利率:预计利率不超过发行时市场同期限同评级债券的平均利率水平,实际利率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6)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集团及/或子公司补充营运资金、资本金出资、资本开支、偿还债务等资金需求。

(7) 上市: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监管要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8) 担保: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担保方式(如需)并在其权限范围内审批。

(9) 利率、汇率锁定:如需安排,由董事会审批有关债券的利率、汇率锁定交易。

(10)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在前述有效期内,如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已批准、决定债券额度的注册或债券的发行,则涉及前述债券额度的注册、债券的发行及发行完成后在相关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等流通/上市处的登记、备案、上市等手续的具体执行事项的,该等事项批准的有效期自集团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集团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65%的情况下,董事会进一步授权集团董事长和总裁根据本集团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共同批准及办理以下事宜: (1)确定有关根据一般授权注册发行债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注册发行的品种、本金总金额、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期限、评级、担保、偿债保障措施、任何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任何配售安排、任何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
(2)就根据一般授权注册发行债券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聘请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3)就执行根据一般授权注册发行债券作出所有必要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及根据适用法例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
(4)如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对于集团存续的债券,根据集团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决定和批准办理有关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如有)、债券赎回、债券续期等相关事宜。

董事会认为:注册或/及发行债券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及改善债务结构,建议视市场时机进行相关工作,并根据审批情况适时发行。

在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后,有关债券的发行还须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注册方可实行。董事会按照股东会授权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时,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册及发行债券之一般授权是否最终得以行使,还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予以关注。

董事会认为,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的建议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建议本公司股东于股东会上投票赞成有关决议案。

请各位股东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向董事会授予注册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授权的议案:
7.01发行规模;
7.02 发行对象及股东配售安排;
7.03 债券种类;
7.04 发行期限;
7.05 发行利率;
7.06 募集资金用途;
7.07 上市;
7.08 担保;
7.09 利率、汇率锁定;
7.10 决议有效期;
7.11 授权安排。


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6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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