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邮储银行(01658):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函

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9:10:25 中财网
原标题:邮储银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函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全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售出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及委任代表表格交予買方或承讓人,或送交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方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 CO., LTD.
1658
202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025年度財務決算方案
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2026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方案
聘請2026年度會計師事務所
重選唐志宏先生為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
選舉孫茂竹先生為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

2025年年度股東會通告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謹定於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號金鼎大廈A座現場舉行年度股東會。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3頁至10頁。年度股東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11頁至13頁。

不論 閣下能否出席年度股東會,務請細閱年度股東會通告。如 閣下欲委託代理人出席年度股東會, 閣下須按委任代表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填妥及交回表格。H股股東須將委任代表表格交回至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惟無論如何須最遲於年度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的指定舉行時間前24小時以專人送達或郵寄方式交回。填妥及交回委任代表表格後, 閣下屆時仍可親身出席年度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頁次
釋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董事會函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2025年年度股東會通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附錄一 202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1附錄二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對董事會授權方案》2025年度執行情況報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I-1附錄三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2025年度大股東評估情況報告 . . . . . . . . . . . . III-1附錄四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2025年度關聯交易專項報告 . . . . . . . . . . . . . . IV-1在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具有以下涵義:
「A股」 指 本行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
股,以人民幣認購及買賣並於上海證券交易
所上市
「年度股東會」 指 本行謹定於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
時於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號金鼎大廈A座
現場舉行的2025年年度股東會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指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經不時修訂、補充及其他方式修改
「本行╱全行╱郵儲銀行╱ 指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中國法律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包括其前身、分支機構、自營網點和代理網
點(就代理網點而言,僅指其開展代理銀行業
務有關的業務經營、風險管理以及證照的情
況)及子公司(倘文義所需)
「董事會」 指 本行董事會
「郵政集團」 指 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為本行控股股東
「董事」 指 本行的董事
「H股」 指 本行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
股,以港幣認購及買賣並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H股股東」 指 H股持有人
「香港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補充及以其他方式修改
「香港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獨立非執行董事」或 指 本行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獨立董事」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指 2026年6月2日,即本通函付印前為確定其所載若干資料的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財政部」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指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或其前身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非執行董事」 指 本行的非執行董事
「股份」或「普通股」 指 本行的A股及╱或H股
「股東」 指 本行的股份持有人
「上交所」 指 上海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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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 註冊辦事處:
董事長及非執行董事: 中國北京市
鄭國雨先生 西城區
金融大街3號
執行董事:
蘆 葦先生 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姚 紅女士 香港
灣仔
非執行董事: 皇后大道東248號
劉新安先生 大新金融中心40樓
張宣波先生
劉瑞鋼先生
陳 雪女士
胡宇霆先生
宋曉東先生
余明雄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溫鐵軍先生
鍾瑞明先生
潘英麗女士
唐志宏先生
洪小源先生
楊 勇先生
浦永灝先生
敬啟者:
I. 序言
本人代表董事會邀請 閣下出席將於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號金鼎大廈A座現場舉行的年度股東會。

本通函旨在為 閣下提交年度股東會通告及向 閣下提供所有合理所需的資料,使 閣下可於年度股東會上就投票贊成或反對提呈會議審議的議案作出知情的決定。

II. 年度股東會處理的事務
於年度股東會上提呈並審議批准的議案包括:(1)202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2)2025年度財務決算方案;(3)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4)2026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方案;(5)聘請2026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及(6)選舉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中,第(1)至(5)項為普通決議案(非累積投票議案),第(6)項為普通決議案(累積投票議案)。有關累積投票制選舉獨立非執行董事的投票方式說明請參見本行2025年年度股東會之委任代表表格附件。

根據有關監管規定、公司章程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對董事會授權方案》,《中國郵政儲蓄銀行2025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對董事會授權方案〉2025年度執行情況報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2025年度大股東評估情況報告》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2025年度關聯交易專項報告》為向年度股東會報告事項,無需股東作出決議。

1. 202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02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已於2026年3月27日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現提請年度股東會審議批准。有關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詳情,請參見「附錄一」。

2. 2025年度財務決算方案
2025年度財務決算方案已於2026年3月27日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現提請年度股東會審議批准。有關2025年度財務決算方案的詳情,請參見本行於2026年3月27日發佈的年度業績公告。

3. 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監管要求以及經審計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財務報告,本行制定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具體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提取法定盈餘公積人民幣86.17億元。

二、根據財政部關於《金融企業準備金計提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提取一般風險準備人民幣232.50億元。

三、本行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部普通股股東派發2025年度末期現金股利。以本行總股本120,095,053,492股普通股為基數計算,每10股普通股派發人民幣0.953元(含稅),合計人民幣114.45億元(含稅),加上2025年度已派發的每10股人民幣1.230元(含稅)中期現金股利,2025年全年現金股利為每10股人民幣2.183元(含稅),合計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262.17億元(含稅),佔本行2025年度合併報表口徑下歸屬於銀行股東淨利潤的30%。2025年度末期現金股利的A股及H股股權登記日為2026年7月10日,A股派息日為2026年7月13日,H股派息日為2026年8月19日。本行所派普通股現金股利以人民幣計值和宣佈,以人民幣或等值港幣支付,並為除港股通外的H股股東提供人民幣派息幣種選擇權,H股股東有權選擇全部(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可選擇全部或部分)以人民幣或港幣收取H股末期股利。港幣折算匯率為本行向H股股東派發H股股息貨幣選擇表格日(不含當日)的前五個營業日,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每日11點公佈的人民幣對港幣參考匯率的平均值。

四、本次利潤分配不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本行預期在實際可行情況下將於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向除港股通外的H股股東發出H股股息貨幣選擇表格。欲選擇以人民幣收取H股股息的H股股東須填妥股息貨幣選擇表格以作出有關選擇,並最遲於2026年7月29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交回本行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倘於2026年7月29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H股股東未作出選擇或本行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未收到該H股股東正式填妥的股息貨幣選擇表格,該H股股東將自動以港幣收取股利。倘H股股東有意以慣常方式以港幣收取股利,則毋須作出額外行動。

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於2026年3月27日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現提請年度股東會審議批准。

4. 2026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方案
根據本行發展戰略,為保障重點領域投入,突出高質量發展導向,2026年擬安排固定資產投資預算人民幣112.72億元,重點推進基礎能力建設,保障安全生產運營;重點支持金融科技建設,助力新質生產力發展。同時,嚴控非生產經營性支出,提高資產使用效能。為做好2026年固定資產投資預算的統籌管理,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董事會授權行長在總體預算框架內對具體預算項目進行適度調配。

2026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方案已於2026年3月27日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現提請年度股東會審議批准。

5. 聘請2026年度會計師事務所
本行擬聘請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和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為本行2026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分別負責對本行按照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製的財務報表提供2026年度審計及相關服務,任期至本行下屆年度股東會結束時為止。審計費用為人民幣2,718萬元,其中內部控制審計費用為人民幣168.49萬元,與2025年度審計費用保持一致。該審計費用是按照業務的責任輕重、繁簡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條件和工時及實際參加業務的各級別工作人員投入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等因素,並基於該等方面沒有重大變化,以公允合理的定價原則確定。

聘請2026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已於2026年3月27日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現提請年度股東會審議批准。

6. 選舉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
6.1 重選唐志宏先生為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
茲提述本行日期為2026年4月29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建議重選本行董事。董事會審議並通過了關於提名唐志宏先生為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的議案。唐志宏先生的董事任期三年,新的任期自股東會審議批准之日起計算。唐志宏先生的薪酬按照本行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關於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調整方案的議案》的有關決議執行。具體薪酬可參考本行適時發佈的年報。

唐志宏先生的簡歷如下:
唐志宏,男,1960年出生,獲吉林大學文學學士學位,高級經濟師。

2023年3月起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曾任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教育處副處長、稽核處副處長,中國人民銀行遼寧錦州市分行副行長、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錦州分局局長,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副行長,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部副主任,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蘭州分行行長,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長,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部主任,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助理、副行長,哈爾濱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等職務。現任華僑城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唐志宏先生確認,除本通函所披露外,唐志宏先生在過去三年沒有在其證券於中國內地、香港或海外證券市場上市的其他公眾公司中擔任董事職務,與本行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沒有其他任何關係,沒有在本行或其附屬公司中擔任其他任何職務,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聯法團股份之權益(按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指的定義)。唐志宏先生進一步確認其(i)符合香港上市規則第3.13(1)至(8)條所載各項有關獨立性標準;(ii)過往或目前並無於本行或其附屬公司的業務中擁有財務或其他權益,亦無與本行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有任何關連;及(iii)於獲提名之時概無其他可能會影響其獨立性的因素。董事會亦認為唐志宏先生符合香港上市規則第3.13條的獨立性指引,且根據指引條款乃為獨立。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唐志宏先生的委任而言,沒有任何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51(2)條(h)至(v)中要求而須予披露的資料,亦沒有任何須提請股東注意的事項。

提名唐志宏先生為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議案已於2026年4月29日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現提請年度股東會審議批准重選唐志宏先生為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

6.2 選舉孫茂竹先生為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
茲提述本行日期為2026年5月26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建議提名本行董事。董事會審議並通過了關於提名孫茂竹先生為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的議案。孫茂竹先生的董事任期三年,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核准其任職資格之日起計算。孫茂竹先生的薪酬按照本行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關於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調整方案的議案》的有關決議執行。具體薪酬可參考本行適時發佈的年報。

孫茂竹先生的簡歷如下:
孫茂竹,男,1959年出生,獲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註冊會計師。曾任中國人民大學會計系黨總支副書記和系副主任,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黨委副書記、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首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卓然工程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中國會計學會管理會計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高校財務管理委員會理事等職務。現任華潤雙鶴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孫茂竹先生確認,除本通函所披露外,孫茂竹先生在過去三年沒有在其證券於中國內地、香港或海外證券市場上市的其他公眾公司中擔任董事職務,與本行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沒有其他任何關係,沒有在本行或其附屬公司中擔任其他任何職務,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聯法團股份之權益(按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指的定義)。孫茂竹先生進一步確認其(i)符合香港上市規則第3.13(1)至(8)條所載各項有關獨立性標準;(ii)過往或目前並無於本行或其附屬公司的業務中擁有財務或其他權益,亦無與本行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有任何關連;及(iii)於獲提名之時概無其他可能會影響其獨立性的因素。董事會亦認為孫茂竹先生符合香港上市規則第3.13條的獨立性指引,且根據指引條款乃為獨立。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孫茂竹先生的委任而言,沒有任何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51(2)條(h)至(v)中要求而須予披露的資料,亦沒有任何須提請股東注意的事項。

提名孫茂竹先生為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議案已於2026年5月26日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現提請年度股東會審議批准選舉孫茂竹先生為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附錄C1第B.3.4條,本行董事會及董事會提名和薪酬委員會已就唐志宏先生及孫茂竹先生作為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的獨立性作出評估及審視,並認為各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已滿足獨立性要求。本次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的提名根據公司章程規定,經考慮候選人履歷、技能背景、知識、經驗、獨立性及本行具體需求,由董事會提名和薪酬委員會審核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和條件後提交董事會提名。董事會及董事會提名和薪酬委員會已考慮本行的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各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的觀點、技能及經驗以及其可為本行作出的貢獻。董事會及董事會提名和薪酬委員會認為各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均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具有法律、財務、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職責所必須的工作經驗,將妥善履行作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職責及責任,為本行的發展作出積極貢獻,有利於董事會的科學決策。各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亦將從多方面促進董事會多元化,包括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專業經驗、技能及知識等,為董事會帶來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經驗,令董事會更好地推動本行戰略發展規劃的實施。

III. 年度股東會
隨函附上年度股東會委任代表表格。

如 閣下欲委託代理人出席年度股東會, 閣下須按委任代表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填妥及交回表格。H股股東須將委任代表表格交回至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惟無論如何須最遲於年度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的指定舉行時間前24小時以專人送達或郵寄方式交回。填妥及交回委任代表表格後, 閣下屆時仍可親身出席年度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為確定有權出席年度股東會的H股股東名單,本行將於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至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期間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凡於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收市後名列本行H股股東名冊的股東均有資格出席年度股東會。H股股東如欲出席年度股東會,須於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將股票連同股份過戶文件一併送交本行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IV. 以投票方式表決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39(4)條規定,除主席以誠實信用的原則做出決定,容許純粹有關程序或行政事宜的決議案以舉手方式表決外,股東於股東會上所做的任何表決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年度股東會提呈的決議案將以投票表決方式進行表決。

V. 推薦意見
董事會認為所有將在年度股東會上提呈的決議案均符合本行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故建議 閣下投票贊成所有將於年度股東會上提呈的決議案。

此 致
列位股東 台照
承董事會命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杜春野
聯席公司秘書
2026年6月4日
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 CO., LTD.
1658
2025年年度股東會通告
茲通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謹定於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號金鼎大廈A座現場舉行2025年年度股東會(「年度股東會」),以處理下列事項:
決議案
1. 審議及批准202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 審議及批准2025年度財務決算方案;
3. 審議及批准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4. 審議及批准2026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方案;
5. 審議及批准聘請2026年度會計師事務所;
6. 審議及批准選舉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
6.1 審議及批准重選唐志宏先生為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及
6.2 審議及批准選舉孫茂竹先生為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

上述決議案中,第1至5項為普通決議案(非累積投票議案),第6項為普通決議案(累積投票議案)。

匯報事項
7.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2025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8.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對董事會授權方案》2025年度執行情況報告;
9.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2025年度大股東評估情況報告;及
10.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2025年度關聯交易專項報告。

承董事會命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杜春野
聯席公司秘書
中國,北京
2026年6月4日
於本通告日期,本行董事會包括董事長及非執行董事鄭國雨先生;執行董事蘆葦先生、姚紅女士;非執行董事劉新安先生、張宣波先生、劉瑞鋼先生、陳雪女士、胡宇霆先生、宋曉東先生及余明雄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溫鐵軍先生、鍾瑞明先生、潘英麗女士、唐志宏先生、洪小源先生、楊勇先生及浦永灝先生。

*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並非一家根據銀行業條例(香港法例第155章)之認可機構,並不受限於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監督,亦不獲授權在香港經營銀行及╱或接受存款業務。

附註:
1.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規定,除主席以誠實信用的原則做出決定,容許純粹有關程序或行政事宜的決議案以舉手方式表決外,股東會上所做的任何表決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年度股東會提呈的所有決議案將以投票表決方式進行表決。有關投票結果將於年度股東會後上載於本行的網頁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網頁。

2. 凡有權出席上述通告舉行的年度股東會並在會上表決的股東均有權委派一名或數名代表代其出席會議,並代其投票。該代表毋須是本行的股東。

3. 委任代表表格及簽署人經公證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最遲須於年度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的指定舉行時間前24小時填妥及交回本行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方為有效。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的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股東填妥及交回委任代表表格後,屆時仍可按其意願親自出席年度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並在會上投票。

4. 為確定有權出席年度股東會的H股股東名單,本行將於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至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期間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凡於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收市後名列本行H股股東名冊的股東均有資格出席年度股東會。H股股東如欲出席年度股東5. 如屬聯名股東,則僅在股東名冊內排名首位者有權出席年度股東會及就有關聯名股份投票。

6. 股東或其委任代表出席年度股東會時應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1) 法人股東的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能夠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和能夠確認股東身份的證明;法定代表人委託他人出席會議的,除前述證明文件外,股東代理人還應當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包括授權他人簽署)的書面授權委託書。法人股東授權其他人員出席會議的,該人員應當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法人股東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的授權決議和能夠確認股東身份的證明。

(2) 自然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能夠確認其股東身份的證明;委託他人出席會議的,股東代理人應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股東授權委託書和能夠確認委託人股東身份的證明。

7. 如年度股東會審議通過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本行預期將於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向A股股東派發2025年度末期現金股利及於2026年8月19日(星期三)向H股股東派發2025年度末期現金股利。為釐定有資格獲取2025年度末期現金股利的H股股東名單,本行將於2026年7月7日(星期二)至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包括首尾兩日)期間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凡於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收市後名列本行H股股東名冊的股東均有資格獲取2025年度末期現金股利。尚未登記為本行H股股東的股份持有人如欲獲得收取建議分派的2025年度末期現金股利的資格,須於2026年7月6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將股票連同股份過戶文件一併送交本行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8. 股東或其委任代表出席本次會議的交通和食宿費用自理。

9. 本行註冊辦事處的地址為中國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號。

電話:86-10-68858158
傳真:86-10-68858165
202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025年,本行董事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在監管部門關心指導、廣大股東支持下,堅守戰略定位,積極適應經濟轉型新形勢、主動擁抱行業變革、著力化解風險挑戰,鍛造業務特色、提升治理效能、強化精細管理,切實履行服務實體經濟主力軍與金融穩定壓艙石的使命擔當,實現「十四五」圓滿收官,服務金融強國建設邁出新的堅實步伐。

本行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統籌發展與安全,高質量發展取得新成效。全年實現淨利潤876.23億元,同比增長1.05%;淨息差1.66%,保持行業較優水平;資產總額達18.68萬億元,較上年末增長9.35%;撥備覆蓋率227.94%;不良貸款率0.95%,資產質量持續保持優良;圓滿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項任務目標。2025年,本行在英國《銀行家》(The Banker)「2025年全球銀行1000強」榜單中連續三年位列第12名(按2024年末一級資本);在惠譽、穆迪、標普三大國際機構評級中繼續保持國內商業銀行領先水平;明晟公司(MSCI)ESG評級提升至AAA級,位居行業前列;持續榮獲中國上市公司協會「董事會最佳實踐案例」;連續五年獲得上交所信息披露工作評價最高評價A級。

一、堅持黨建引領,持續完善中國特色現代金融企業公司治理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最本質的特徵,是我國金融發展最大的政治優勢、制度優勢。2025年,本行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戰略部署,深入踐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做精做細金融「五篇大文章」,扎實書寫中國特色金融郵儲答卷。

(一)推動黨建與公司治理深度融合,為高質量發展定向領航
2025年,本行持續推進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的深度融合,將黨的領導全面融入重大戰略制定、關鍵改革推進、重點任務落實、長效機制建設全流程,以堅強政治引領保障全行高質量發展行穩致遠。

一是強化政治引領,把準正確方向。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持續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金融工作的重要論述,全面、準確、完整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將黨的領導貫穿公司治理全過程,充分發揮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作用,切實把政治引領要求轉化為規範化、常態化的治理實踐。

二是完善決策制度,推動制度融合。修訂《公司章程》,鞏固「黨建入章」成效,明確黨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和黨建工作最新要求。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體系和黨委工作規則,修訂股東會對董事會、董事會對行長授權方案,釐清黨委、董事會、高級管理層權責邊界,推動黨的領導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落地,公司章程與各治理制度系統銜接、協調運轉、有效制衡。

三是促進機制融合,凝聚戰略合力。將「雙向進入、交叉任職」作為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的關鍵舉措,持續推動符合條件的黨委委員進入董事會,進入董事會的黨委委員積極搭建黨委與董事會溝通橋樑,常態化開展各類溝通研討,傳達黨委部署、聽取董事意見。嚴格落實黨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相關要求,確保所有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先經黨委前置研究討論,再由董事會依法依規履行決策職責。通過黨委委員董事深度參與決策,推動黨委戰略部署與董事會決策體系同頻同步。2025年,董事會共審議議案138項,其中黨委前置研究81項,推動黨委與董事會各司其職、協調運轉、步調一致,把黨的政治優勢轉化為公司治理效能。

(二)做深做精金融「五篇大文章」,充分發揮服務實體經濟主力軍作用實體經濟是金融的根基,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脈。本行聚焦「十四五」規劃戰略目標與方針,堅守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根本宗旨,精準對接重大戰略、重點領域、薄弱環節,體系化推進金融「五篇大文章」落地,以優質金融服務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是科技金融創新領航,服務科技強國建設。本行高度重視科技金融體制機制建設,在高級管理層設立科技金融委員會,在北京、上海、深圳等6家一級分行設立科技金融事業部,建設近50家科技金融特色支行和超100家科技金融特色網點,實現專業服務「就近可辦」「就近好辦」。提升「看未來」能力,推廣科技型企業「技術流」評價體系,截至2025年末,全行通過「技術流」評價的科技企業授信額度超千億元。參與債券「科技板」建設,發行50億元科技創新債券,承銷科技創新債券超50億元。深入與工信部、全國工商聯、上交所等開展合作,聯合舉辦惠企活動,拓寬服務覆蓋面。截至2025年末,本行服務科技型企業超10萬戶,科技貸款餘額突破9,500億元,較上年末增長超13%。

二是綠色金融深耕賦能,助力綠色低碳發展。本行聚焦綠色製造、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等重點領域,擴大信貸資源供給,精準賦能企業可持續發展;增加綠色債券投資,優先支持節能環保、清潔能源等領域項目,助力實現綠色轉型。2025年,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50億元綠色金融債券,重點支持基礎設施綠色升級改造。創新綠色金融模式,參與認購「綠上綠」離岸人民幣團結中期債券,首創「資金募集-生態投資-環境回報」閉環模式,募集資金用於全球清潔能源開發及內蒙古、寧夏等地區「百萬植樹計劃」,創新生態治理與金融工具融合路徑。積極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從政策制度、產品創新等多維度發力,推進可持續金融、綠色金融和氣候融資發展,全力建設一流綠色普惠銀行、氣候友好型銀行、生態友好型銀行。截至2025年末,本行綠色貸款餘額10,063.71億元,較上年末增長17.15%;累計為超2萬家企業客戶提供碳核算服務;連續四年獲評中國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最佳實踐案例,榮獲2025國際ESG年度榜單「最佳ESG雙碳踐行獎」等多個獎項。

三是普惠金融精準滴灌,踐行金融為民初心。本行全力打造普惠金融標桿行,強化「場景+」服務體系,深化小微企業融資協調機制,通過「千企萬戶大走訪」精準匹配經營主體需求;聚焦產業園區、產業鏈等重點領域,加速場景化轉型。升級「信貸+」綜合服務,深化主辦行服務,依托「5U」系列產品和「六易」數智結算服務體系,為客戶提供融資、結算、財富管理等一體化綜合服務。深化數智化、集約化轉型,構建小微客戶全週期集約化運營機制,優化授信業務流程,完善「數字驅動+線下觸達+集約審核」的全流程智能風控體系,推動風險自動預警、預警信號集中處理、風險分層管理。截至2025年末,本行普惠小微貸款餘額1.80萬億元,餘額佔各項貸款比例保持國有大行前列,榮獲《環球金融》「最佳中小企業服務銀行」獎。

四是養老金融篤行實幹,賦能銀髮經濟提質。本行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決策部署,完善「三橫三縱」立體式養老金融體系。做大養老金金融,深耕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客戶服務,聯動中國銀聯將金暉卡、金融社保卡納入銀聯「活力人生」養老權益體系;積極培育社會公眾養老金融理念,針對不同群體理財習慣、消費觀念和收入水平,研發吸引力強、兼具穩健性和收益性的養老金融產品,支持備老群體做好養老資金儲備和財富規劃。推出「郵暖重陽季」活動,創建養老金融特色支行,運用政策工具打造定制化方案,定制養老機構專屬產品,升級手機銀行養老服務專區,打造數智化養老生態,為老年客戶提供暖心金融服務。截至2025年末,本行金融社保卡結存卡量超1.32億張。

五是數字金融厚積致遠,激活數字經濟勢能。本行以「頂層規劃+落地實施」推動數字金融高質量發展,制定專項行動方案,推動數字金融服務持續升級。個人金融領域,推進客戶分層精細化管理,依托大模型圖文理解與多模態信息處理技術,顯著提升信用卡信審質效。公司金融領域,基於營銷模型決策和大模型生成能力打造多功能的營銷助手,有效賦能精準營銷與客戶服務。風險防控領域,加快企業級風險管理平台建設,以數字化技術強化全流程智能化管控水平。2025年,本行第三代資金業務核心系統投產,單筆交易審批用時減少97%,新一代資金清算系統全面上線,日均處理能力突破1.5億筆,效能提升近50倍。「數智驅動的大型銀行分佈式公司業務核心系統」獲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科技發展獎一等獎。創新構建「i-Super」數字金融指數,區域級數字金融指數穩健運行。

二、深化全面風險管理,持續增強防範金融風險能力
本行始終堅守穩健審慎的經營理念,將風險意識和安全理念融入經營管理血脈,不斷加強全面風險管理,嚴守資本約束紅線,持續優化內控合規,嚴格規範關聯交易,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

(一)健全風險治理架構,築牢安全發展底線
本行秉承審慎穩健風險偏好,致力於優化「全面、全程、全時、全域」風險管理體系,風險治理專業化、精細化水平提質增效。一是強化風險管理頂層設計,制定並落地風險管理體系改革工作方案,落實風控責任,著力打造具有郵儲銀行特色的風險管理能力;統籌推進資本管理高級方法合規達標工作,持續深化信用風險等重點領域模型迭代與應用,不斷提升風險計量、預警的精準度。二是嚴格落實監管導向,聚焦房地產、城投平台等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堅持「分類施策、精準管控」原則,優化授信准入標準、限額管理體系和審批流程,強化信用風險前瞻性研判、動態預警和全週期管理,積極防範重點領域風險。三是深化數智化風控能力建設,積極推進知識圖譜、AI大模型在客戶准入、風險預警、貸後管理等風控合規場景的落地應用,突出「主動防、智能控、全面管」的風控導向,提升風險識別、預警、處置質效;持續加強資產質量精細化管控,多措並舉推進不良貸款清收化解。

(二)加強資本精細化管理,持續夯實資本實力
本行堅守資本底線思維,緊扣資本新規要求,科學統籌資本補充與高效運用。一是國家注資圓滿落地,打開發展空間。2025年,在財政部、監管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本行被納入特別國債首批增資行範圍,圓滿完成了1,300億元國家注資工作,全行資本充足水平進一步提升,助力構建更均衡、更穩健、有韌性的資產負債表,進一步築牢服務國計民生的資本根基。二是強化資本約束,科學滾動制定資本規劃。持續完善風險加權資產和經濟資本雙線管控機制,嚴格落實資本限額管理要求,動態監測各類業務資本佔用情況,確保資本運作合規有序。三是精細配置資本,全力支持業務高質量發展。堅持以RAROC為核心標尺,優化資產配置結構,推動資源優先向普惠金融、鄉村振興、綠色金融等國家戰略重點領域及高回報、低風險業務傾斜,全面提升各類資產的均衡配置能力,持續鞏固並形成更加穩定的零售與對公「雙輪驅動」業務發展格局。四是深入開展資本節約攻堅行動。嚴控低效資本佔用,深挖資本節約潛能,著力提升資本使用效率,推動資本管理與業務發展深度融合,實現資本約束下的高質量發展。截至2025年末,本行資本充足率與槓桿率均持續滿足包含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要求在內的各項監管要求,並保持在穩健合理水平。

(三)健全內控合規體系,強化關聯交易管理,持續提升審計監督質效依法合規是金融穩健運行的基石。本行始終以依法合規經營為核心底線,持續健全內控合規長效管理機制,強化關聯交易全流程規範管控,強化內外部審計監督。一是定期審議內控合規管理、反洗錢等相關工作報告,做實做細合規審查、反洗錢、案件風險治理等重點工作,健全問題整改「發現-整改-復盤」閉環管理機制,持續提升合規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二是強化內外部審計聯動監督,聚焦國家重大戰略執行、金融高質量發展、重點領域風險防控等核心工作領域,開展穿透式審計監督,狠抓審計成果應用。三是嚴格落實關聯交易監管新規要求,規範關聯交易全流程管理,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動態更新關聯方名單,有效識別關聯交易,持續推進關聯交易數據治理和系統優化升級,嚴格控制關聯交易風險。2025年,本行董事會審議通過主動調整代理吸收人民幣個人存款業務儲蓄代理費率、與中郵理財簽訂《金融市場債券回購業務統一交易協議》等議案,謹慎規範履行公司治理決策,真實準確進行信息披露。定期向股東會就關聯交易整體情況作出專項報告,確保關聯交易規範、透明、合規運作,接受市場監督。

三、優化董事會運作機制,持續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2025年,面對國內外形勢深刻複雜的變化,本行董事會保持戰略定力,錨定發展航向,通過深化自身能力建設、完善全流程運作機制以及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的專業支撐作用,推動各治理主體凝心聚力、同向施策,積極探索建設董事會最佳實踐,持續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與現代化治理水平。

(一)穩步推進董事換屆選聘,重視董事會專業化、多元化建設
嚴格遵循法律法規、監管要求,穩步、有序推進董事會成員的換屆選聘,定期檢視董事會及各專門委員會架構、人員組成、多元化政策執行情況,綜合董事性別、年齡、教育背景、技能稟賦等多重考量,推進董事隊伍梯隊建設,著力打造結構合理、專業互補、優勢聚合的董事會。2025年,結合董事任期與董事會運作實際,提名多名具有深厚專業知識和豐富行業經驗的董事。截至2025年末,本行董事會共有董事15名,其中女性董事3名、獨立董事6名,獨立董事佔比超董事會人數的三分之一,董事會成員構成在專業領域、性別比例、年齡層次、地域覆蓋等方面更趨多元,為董事會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築牢堅實根基。

(二)優化董事會運行機制,確保科學高效決策
持續深耕董事會運作全流程精細化建設,不斷完善會議計劃統籌、議題成熟醞釀、會前充分溝通、議事規範高效、督辦閉環落實的全鏈條工作機制,深化董事會與高級管理層等各治理主體的互動溝通,切實凝聚公司治理合力。

一是深化董事會會前溝通機制。邀請董事深度參與議案形成、論證、完善的關鍵環節,圍繞議案背景淵源、上會必要性、內容完整性、論證充分性及程序合規性等核心要點,與高級管理層開展全方位、深層次的信息交互與觀點研討,嚴格把控上會程序關口與議案質量底線,切實提升議案審議效率與質量,推動董事會運作規範有序、提質增效。

二是充分發揮董事會決策、專門委員會專業支撐作用。全年董事會審議通過了向財政部等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資本工具計劃發行額度、2025-2027三年資本滾動規劃及2025年資本充足率等資本規劃議題,修訂《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等公司治理基本制度,統籌推進設立金融資產投資子公司、利潤分配、定期報告等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各專門委員會立足專業領域,圍繞戰略規劃落地、績效薪酬管理、全面風險管理、內外部審計監督、關聯交易管控、社會責任踐行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重點工作,充分發揮專業優勢,獻良策、出實招,切實當好董事會的「智囊團」與「參謀助手」。其中,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在監事會改革後依法承接監事會相關職責,組織開展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及其成員2025年度履職評價工作。經綜合評議,參加評價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職評價結果均為稱職。全年董事會召開會議12次,審議議案138項,審閱報告28項,全體董事親自出席率均超過三分之二;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召開會議48次,審議議案140項、審閱報告35項。

三是抓實督辦落實閉環,確保決策落地生根。堅持問題導向、結果導向,通過深入基層一線開展調研走訪、定期審閱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專報、細化董事審議意見落實台賬、專題聽取執行情況匯報等多種方式,強化跟蹤問效,確保董事會各項決議部署與董事審議意見落實落地,推動決策部署轉化為公司發展的實際成效。

(三)強化董事履職能力建設,支撐董事會科學專業決策
本行十分重視董事履職能力建設,持續強化董事履職知情權保障,不斷拓寬董事知情視野、豐富知情渠道,支持董事通過全程參與行內外各類會議、主動聽取專題匯報、認真閱讀高級管理層報送的經營管理動態信息等多種方式,全面、深入、精準掌握本行經營發展情况;搭建學習交流平台,支持董事主動參與各類專業培訓,積極把握監管政策導向與行業發展態勢,持續提升履職質效。根據前期股東會決議,本行已投保2025年度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責任保險,投保金額、承保範圍及保險費率等嚴格按照股東會授權執行,全方位保障董事履職。

一是深化調研賦能,夯實決策基礎。充分利用現場和非現場調研方式,深入一線摸底基層戰略執行、經營管理實際,夯實董事會決策基礎。2025年,董事們圍繞商業銀行支持提振消費、商業銀行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效果評價、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差異化經營現狀及未來工作思路、商業銀行績效評價存在問題與建議、全面風險管理、不良生成及風險管控、「兩小」業務面臨的壓力和風險、代理金融機構管理、網點智能化轉型、城市金融服務、郵銀協同服務鄉村振興、落實金融「五篇大文章」及評估「十四五」規劃完成情況、大灣區發展規劃、服務銀髮經濟等重點主題,開展專題調研79人次,重點聚焦實體經濟重點領域、薄弱環節及監管關注重點。調研過程中注重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員工,形成多篇高質量調研和課題報告,為銀行長遠改革發展出謀劃策,並轉化為本行創新變革、優化金融服務的具體工作舉措。

二是注重能力建設,加強專業培訓。高度關注董事持續專業發展和能力建設,甄選優質培訓資源,積極組織各類培訓。全年組織董事參加由財政部、上交所、上市公司協會、其他中介機構及本行舉辦的培訓達239人次,培訓內容緊跟黨中央金融工作要求和監管導向,涉及宏觀經濟與政策,信息披露,投資者關係管理,市值管理,內部控制,ESG與可持續發展,綠色金融,《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解讀,輿情管理,併購重組,人工智能,上市公司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分析,上市商業銀行董事規範履職,獨立董事履職實踐,企業管治及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等廣泛主題,把握政策、防範風險、服務大局的綜合履職能力持續提升。

三是落實好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要求,強化關鍵領域監督作用。推動獨立董事依法合規履職,既保護其「獨」(獨立性)的特性,又支持強化「懂」(專業精通)的優勢,充分發揮獨立董事參與決策、監督制衡、專業諮詢的核心作用。2025年,各位獨立董事認真出席股東會、董事會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等各類會議,召開獨立董事專門會議3次,審議重大關聯交易等議案8項;定期舉辦獨立董事與董事長閉門會議,圍繞當前經濟金融形勢及銀行業發展趨勢、業務轉型推進、風險內控管理提升等重點議題建言獻策,持續發揮獨立性和專業性優勢,積極履職,對發現的疑點主動發聲、及時提示風險,發表獨立意見,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促進規範運作、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四是深化溝通互動,厚植良好治理文化。高度重視董事會內部、董事會與高級管理層之間的深度有效溝通,著力培育集思廣益、合力共為的公司治理文化氛圍。圍繞董事履職要求及個人履職重點關切,積極邀請董事參加各類經營管理會議、組織安排董事會戰略研討會等各類專題會議,推動董事與其他決策主體深度對接、高效溝通,支撐各位董事全面有效履職。

四、切實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資者關係管理,不斷提升資本市場溝通質效本行堅持以價值創造為核心、以合規經營為底線,扎實推進市值管理,著力構建規範高效、務實創新的信息披露體系,強化投資者關係主動管理,持續健全股權管理機制,切實搭建中小股東參與公司治理的便捷橋樑,助力提升資本市場公信力與市場主體獲得感,推動市值與公司內在價值精準匹配,不斷提升資本市場溝通質效。

(一)聚焦市場關切,持續提升信息披露質量和有效性
本行董事會嚴格遵守監管規定,堅持「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的披露原則,堅守「簡明清晰、通俗易懂、富有特色」的披露目標,通過高質量的信息披露積極回應市場關切,充分展現自身長期投資價值優勢。一是深化信息披露管理體系建設,不斷優化信息披露工作標準與操作規範,厚植合規披露文化。二是加強信息披露數智化賦能,完善信息披露系統模塊功能,提升管理質效與用戶體驗。三是立足投資者視角,緊扣本行改革發展中心任務,增強披露內容的可讀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充分展示本行在服務實體經濟、深化改革轉型、保持長期穩定分紅、履行社會責任等方面的特性和市場價值,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2025年,本行定期報告斬獲多項國際大獎,信息披露工作獲市場肯定。

(二)強化市值管理,增進與資本市場的有效互動
堅守「服務市場、服務投資者」初心,聚焦股東及資本市場核心關切,以市值管理引領資本市場溝通工作,促進估值合理反映本行投資價值。一是以定期業績發佈為主線,創新交流宣傳模式,運用網絡直播、文字直播、電話接入等多種形式,全面、直觀展示業績亮點、發展優勢及價值邏輯,引導市場理性認知本行內在價值。二是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常態化開展業績路演、組織總分行調研、參加峰會論壇等特色活動,充分展現本行差異化競爭優勢,增強市場投資者信心。三是暢通多元溝通渠道,依托上證e互動平台、投資者關係熱線、專屬郵箱等載體,及時回應中小投資者問詢關切,健全市場反饋閉環管理機制。四是加強市場監測分析與研判,系統收集市場預期、行業觀點及投資者建議,動態優化市值管理策略,切實將市場期待轉化為改革發展重點方向。

2025年,本行榮獲中國上市公司協會「年報業績說明會最佳實踐」「投資者關係管理最佳實踐」等多項榮譽。

(三)抓實股權規範管理,切實保障股東合法權益
強化股權穿透式管理,常態化開展大股東及主要股東年度評估,規範股東行為;深化股東溝通與價值共創,及時響應股東關切;牢固樹立投資者回報意識,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在穩定分紅比例的基礎上實施中期分紅,並首次賦予H股股東人民幣派息幣種選擇權,嚴格按照股東會決議高效推進分紅派息工作,增強投資者獲得感,切實保障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構建良性互動的資本市場生態。

回首「十四五」,本行董事會始終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將黨中央關於金融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錨定金融強國建設戰略目標,科學統籌發展與安全,著力服務國家戰略、賦能實體經濟、保障社會民生,不斷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發揮「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作用,交出了一份砥礪奮進、擔當有為的答卷。展望「十五五」,本行經營發展的韌性更強、攻堅克難的意志更堅定、應對風險挑戰的底氣更足。2026年是「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立足新的起點,本行董事會將堅定履行國有大行經濟責任、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堅持「專注主業、完善治理、錯位發展」,牢牢把握「十五五」時期戰略方向和重點任務,全面推進特色化、輕型化、綜合化、生態化、精細化、數智化「六化」升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開新局、謀新篇,開啟全行高質量發展新徵程。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對董事會授權方案》
2025年度執行情況報告
根據《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對董事會授權方案》(「《授權方案》」)規定,董事會對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授權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了自查。

經自查,本行董事會嚴格遵循《授權方案》的規定,認真履行職責,科學謹慎決策,規範行使職權。《授權方案》執行情況良好,未發生超越審批權限的事項。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2025年度大股東評估情況報告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試行)》(銀保監發[2021]43號)及其他相關規定的要求,商業銀行董事會應當每年對大股東情況進行評估,在股東會上通報,並及時將評估報告報送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本行於2026年初開展了2025年度大股東評估工作,現將相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股權管理工作情況
本行董事會始終將股權管理作為完善公司治理、防範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持續健全股權管理長效機制。2025年,董事會嚴格落實監管要求,認真聽取專項匯報,系統推進股權管理各項任務:一是強化制度體系建設,修訂印發《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權管理辦法》《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行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辦法》等相關管理制度,夯實合規基礎;二是深入開展股東全流程管理,加強日常行為監測與溝通,及時回應股東關切,完成大股東及主要股東評估工作,積極引導其在資本補充與戰略協同中發揮正向作用;三是深化股權智能化分析,提升定期報告質效,建立常態化風險預警機制,對持股異常等風險情形實現自動識別與動態管控。通過上述舉措,全面提升股權管理的精準性、前瞻性與合規水平,有力支撐銀行穩健經營和健康發展。

二、大股東情況
根據監管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因持股比例超過15%,為本行大股東。

1. 財政部成立於1949年10月,作為國務院的組成部門,是主管我國財政收支、稅收政策等事宜的國家行政機關。

截至2025年末,財政部因參與本行2025年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項目(以下簡稱2025年增資項目)持有本行189.34億股(全部為A股限售股),持股比例15.77%,將於2030年6月19日解禁。

2. 郵政集團成立於1995年10月4日,於2019年12月17日改制更名為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組建的國有獨資公司,註冊資本1,376億元,為本行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截至2025年末,郵政集團合併口徑總資產196,060.68億元,淨資產11,933.29億元;2025年,實現營業總收入6,771.89億元,淨利潤644.77億元。

截至2025年末,郵政集團持有本行622.91億股(包括622.11億股A股,0.81億股H股),持股比例51.87%,其中54.05億股為A股限售股,已於2026年3月25日全部解禁。2025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7日期間,郵政集團通過二級市場增持本行1.03億股A股,增持比例0.09%。截至2026年4月末,郵政集團持股比例51.92%。

三、評估結果
(一)資質情況和財務狀況
本行大股東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和誠信記錄,資質優良;大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最終受益人等各方關係清晰透明,符合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不存在可能對本行經營管理產生不利影響的情形。

(二)所持股權情況
本行大股東注重長期投資和價值投資,保持本行股權結構長期穩定,積極維護本行穩健經營和金融市場穩定,支持本行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

本行大股東以來源合法的資金入股本行,與本行之間不存在交叉持股情況,持股比例符合監管要求,取得股權時已履行監管報批報告程序,在股權限售期內未發生轉讓所持有本行股權的情形。本行大股東股權關係真實透明,不存在隱藏實際控制人、隱瞞關聯關係、股權代持、私下協議等違法違規行為,不存在質押本行股權、以所持本行股權為其自身及其關聯方以外的債務提供擔保、利用股權質押形式代持本行股權、違規關聯持股以及變相轉讓股權等情形。

財政部是根據國務院授權持有商業銀行股權的投資主體,不受「同一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作為主要股東參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2家,或控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1家」的限制。郵政集團僅控股中國郵政儲蓄銀行1家銀行機構,作為主要股東參控股商業銀行數量符合監管要求。

(三)關聯交易情況
財政部作為國家行政機關,不屬於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口徑的本行關聯方,不涉及與本行的關聯交易。郵政集團遵守法律法規和監管關於關聯交易的相關規定,與本行之間交易透明、公允,不存在與本行進行不當關聯交易或利用其對本行的影響力獲取不正當利益等情形。根據《委託代理銀行業務框架協議》,經本行董事會2025年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本行與郵政集團對儲蓄代理費分檔費率進行了第一次主動調整,調整後的分檔費率自董事會批准之日起生效,並對2025年1月1日至本行董事會批准之日期間的儲蓄代理費按調整後費率進行結算。與郵政集團的其他日常關聯交易均按監管規則進行管理,相關信息已對外披露。

(四)行使股東權利情況
本行大股東依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公司章程履職盡責,合法、有效參與公司治理,通過公司治理程序正當行使股東權利,維護本行的獨立運作,不存在濫用股東權利、對本行進行不正當干預或限制的情形。本行大股東不存在委託股東自身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所提名董事以外人員參加股東會,或接受非關聯方、一致行動人委託參加股東會的情形,不存在阻撓或指使本行阻撓中小股東參加股東會、或對中小股東參加股東會設置其他障礙的情形。本行大股東審慎行使對本行董事的提名權,向本行派出的股權董事符合監管規定,公平對待所有股東,以維護本行整體利益最大化為原則進行獨立專業客觀決策,並對所作決策依法承擔責任,不存在損害本行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合法權益的情形。

(五)履行責任義務和承諾情況
本行大股東嚴格履行責任義務,積極遵守承諾事項,支持本行董事會制定合理的資本規劃,支持本行多渠道、可持續補充資本,支持本行調整利潤分配政策,平衡好現金分紅和資本補充的關係,使資本持續滿足監管要求,不存在阻礙其他股東或投資人採取合理方案增資的情形。2025年,財政部通過參與2025年增資項目,成為本行第二大股東;郵政集團也通過二級市場增持本行股份,堅定看好本行長期投資價值,傳遞市場信心。本行大股東嚴格按照監管規定履行信息報送義務,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向本行報告相關信息,充分披露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情形。

(六)落實公司章程和協議條款、遵守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情況
本行大股東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公司章程及協議條款,知悉大股東的權利和義務,不存在利用大股東地位損害本行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合法權益的情形,不存在被列為相關部門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嚴重逃廢銀行債務行為、提供虛假材料或者作不實聲明、對商業銀行經營失敗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負有重大責任、拒絕或阻礙監管部門依法實施監管、因違法違規行為被金融監管部門或政府有關部門查處造成惡劣影響,以及其他可能對本行經營管理產生不利影響的情形。

經評估,本行大股東資質優良,入股資金來源合法;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本行公司章程和協議條款,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責任義務和承諾事項,合法有效參與公司治理,不存在濫用股東權利或利用其對本行的影響力獲取不正當利益等情形,符合監管對商業銀行大股東的相關要求。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2025年度關聯交易專項報告
2025年,本行嚴格遵循關聯交易監管要求,全面落實監管政策,完善細化關聯交易管理制度,強化關聯方主動管理,加快推進關聯交易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進一步提升關聯交易管理質效。現將2025年關聯交易管理、關聯方及關聯交易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聯交易管理情況
(一)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獨立董事勤勉盡責,充分發揮公司治理效能
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2025年共召開5次會議,審議通過《中國郵政儲蓄銀行2024年度關聯交易專項報告》《關於修訂〈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議案》《關於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與中郵理財簽訂〈金融市場債券回購業務統一交易協議〉的議案》等議案,重點關注關聯交易的合規性、公允性和必要性,積極發揮關聯交易管理、審查和風險控制職責。獨立董事圍繞關聯交易的公允性、合規性、內部審批情況等發表獨立意見,為董事會科學決策發揮積極作用,推動本行關聯交易依法合規開展,維護本行及中小股東的整體利益。

(二)貫徹落實監管新規,築牢關聯交易合規基礎
圍繞監管政策變化,細化關聯交易管理執行要求,進一步完善關聯交易管理制度體系,修訂印發《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關聯交易管理辦法(2025年修訂版)》,增加涉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聯交易從嚴管理的規定,進一步明確關聯方認定標準和關聯交易事項披露審議程序等,保障監管要求全面內化、有序1
落實。嚴格遵循監管新規,將本行與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相關關聯方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統一提交董事會審議,切實加強關聯交易管理,有效防範關聯交易風險。

(三)夯實關聯方管理,提高關聯方信息準確性
嚴格執行關聯方信息管理機制,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動態管理關聯方名單庫,規範開展關聯方信息更新維護及報送等工作,將關聯方名單提交董事1
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審議並向董事會、監事會報告。強化大數據運用,利用工商數據庫進行聯網核查,主動篩查疑似關聯法人,並對關聯法人信息進行動態監測,在關聯方申報信息的基礎上加強交叉核驗,提高關聯方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四)規範履行關聯交易管理程序,確保交易合規開展
嚴格遵循關聯交易監管規定,規範執行關聯交易備案、審批、報告及披露等管理程序,確保決策層級清晰、流程合規。強化重大關聯交易動態監測與預警,嚴守關聯交易監管比例和上限要求,實現閉環管理。基於業務發展實際,嚴格按照監管規定簽署統一交易協議,規範履行相應審議及披露程序,確保關聯交易合規開展,有效釋放業務發展動能。

1
本行於2025年10月9日召開的202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批准了《關於修訂<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議案》和《關於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不再設立監事會的議案》,並於2025年12月收(五)深化科技賦能,提高關聯交易管理信息化水平
全面優化關聯交易管理系統,2025年共完成7次迭代升級,涉及2,563個功能點,覆蓋關聯方和關聯交易管理全流程,包括落實監管新規增設相關關聯方標識、優化關聯法人信息監測、完善監管數據統計和報送功能、構建可視化數據駕駛艙、搭建數據標準化傳輸通道等,通過數字化手段進一步落實監管要求,實現對數據異常波動的識別和預警,提高關聯交易管理效能。

(六)強化關聯交易監督檢查,增強管控合力
對標監管數據報送要求,常態化開展關聯交易數據自查與抽查工作,核驗數據治理任務完成情況、備案信息完整性及準確性等,以問題為導向加強事前管控和源數據治理,推動關聯交易管理「一道防線」部門切實履行職責,實現從被動合規到主動治理的轉變。按計劃開展關聯交易專項審計,主要內容涉及關聯交易管理架構、制度流程、關聯方識別、關聯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持續提升公司治理質效。

(七)加強關聯交易合規督導,提升關聯交易合規意識
組織開展全行關聯交易管理專題培訓,製作《手把手教你識別關聯交易》微課視頻,持續宣貫關聯交易管理知識,系統梳理關聯交易產品清單,加強對關聯交易崗位人員的專業指導,提升關聯交易合規意識。組織行內各條線部門與境內外法律顧問就複雜關聯交易開展專項研究,梳理固化認定口徑及管理規則,為業務開展提供專業支撐。

二、關聯方情況
本行遵照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相關監管規定,強化關聯方管理,健全多口徑關聯方識別與管理機制,動態管理關聯方名單庫。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關聯方共5,327個,金融監管總局口徑關聯方5,282個,證監會及上交所口徑關聯方476個,香港聯交所口徑關聯方427個。其中,關聯自然人3,516名,主要包括本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近親屬,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移動集團)、中國船舶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船舶集團)、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港集團)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關聯法人1,811家,主要包括郵政集團、移動集團、船舶集團、上港集團及相關方,以及關聯自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等。

三、關聯交易情況
2025年,本行關聯交易依法合規進行,遵循商業原則,符合本行及中小股東的整體利益。根據金融監管總局要求,需進行備案和披露的關聯交易,已按時報送監管機構並在本行官網披露,相應監管比例執行情況均符合監管要求;根據兩地證券交易所規則,需進行上限預測的關聯交易,已經審計師核查並確認,均未超上限;根據各口徑監管規定可適用豁免規則的關聯交易,已規範執行。

(一)金融監管總局口徑
1. 統一交易協議情況
(1) 與郵政集團的統一交易協議
2024年,本行將與郵政集團於2016年簽署的《代理營業機構委
託代理銀行業務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委託代理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按照統一交易協議管理。2025年3月27日,經本行董事會2025年
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本行對代理吸收人民幣個人存款業務儲蓄代
理費率進行了主動調整。2025年3月28日,工商銀行、農業銀行、
中國銀行和建設銀行四大國有商業銀行2024年度業績公告完畢,四
大國有商業銀行的平均淨利差為1.26%,低於被動調整下限1.37%,
根據《委托代理協議》約定,儲蓄代理費率觸發被動調整。經本行董事會2025年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考慮到2025年3月本行對人民幣
個人存款業務儲蓄代理費率進行了主動調整,調整後的費率處於相
對合理水平,本行與郵政集團協商,被動調整機制觸發後,保持現
行人民幣個人存款業務儲蓄代理費率。

按照框架協議約定及調整後分檔費率,2025年該協議項下本
行與郵政集團的關聯交易金額為1,245.89億元,其中本行向郵政集
2
團支付儲蓄代理費及其他1,134.50億元,人民幣儲蓄代理費綜合費
率1.05%,低於上限1.5%;支付代理儲蓄結算業務手續費44.05億
元;支付代理銷售及其他佣金67.34億元。

(2) 與中郵理財的統一交易協議
2025年10月30日,本行召開董事會2025年第十次會議審議通
過《關於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與中郵理財簽訂〈金融市場債券回購業務統一交易協議〉的議案》,2025年12月30日,本行與中郵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郵理財)簽署統一交易協議,約定2026年、2027年、2028年各自然年年度內本行與中郵理財開展的金融市場債券回
購業務的交易金額上限分別為400億元、600億元、800億元,交易
按照商業原則,以不優於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本行按
照相關監管規定,在合同簽署後15個工作日內進行了信息披露,並
向監管機構報告。

2. 其他關聯交易情況
除統一交易協議項下交易外,金融監管總局口徑下關聯交易包括授
信類交易、資產轉移類交易、服務類交易、存款和其他類交易,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與關聯方之間授信類關聯交易餘額為808.35億元,主要包括債券投資、同業融出、包買福費廷、同業存單投資、貸款等;資產轉移類關聯交易金額為486.96億元,主要包括票據轉貼現、福費廷包買轉賣、吸收合併、利率債分銷、債券買賣等;服務類關聯交易金額為116.27億元,主要包括清算服務、綜合服務、營銷服務、代銷服務等;存款和其他類關聯交易金額為4,866.61億元,主要包括票據回購、存款、債券交易等。

3. 監管限額執行情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對單個關聯方的最大授信餘額(扣除保
證金存款、質押的銀行存單和國債金額,下同)為240.75億元,佔本行資本淨額的比例為1.77%;對單個關聯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所在集團客戶的最大合計授信餘額為249.73億元,佔本行資本淨額的比例為1.83%;對全部關聯方的授信餘額為808.35億元,佔本行資本淨額的比例為5.93%,上述佔比情況均符合相應監管比例要求。

(二)證監會和上交所口徑
證監會和上交所口徑下關聯交易包括授信類交易和非授信類交易,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與關聯方之間授信類關聯交易餘額為41.05億元,主要包括貸款、非融資性保函、票據貼現、信用卡透支等;非授信類交易金額為1,434.52億元,主要包括委託代理銀行業務、資本金募集、清算服務、綜合服務、營銷服務等,其中郵銀委託代理銀行業務已豁免按關聯交易審議及披露,向移動集團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事項已按規定履行審議和披露程序。本行根據上交所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已訂立2025年關聯交易上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所列交易均未超年度上限。

(三)香港聯交所口徑
香港聯交所口徑下關聯交易主要包括委託代理銀行業務、營銷服務、綜合服務、租賃服務、商品買賣等,其中郵銀委託代理銀行業務已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規則訂立年度上限的規定;其他持續性關聯交易已根據香港上市規則訂立2025年關聯交易上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所列關聯交易均未超年度上限;此外,本行日常向關聯方提供商業銀行服務及產品,包括向關聯方提供貸款及信貸融資、接受關聯方存款等,均可依據香港上市規則豁免遵守有關年度申報、公告、年度審核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四、下一步工作
本行將嚴格遵照金融監管總局、證監會及上市交易所監管要求,持續提升關聯交易管理效能,加強精細化管控,強化科技賦能與大數據應用,提升關聯方識別精準度,持續優化數據流通路徑,提高監測預警能力,夯實關聯交易源數據治理,加強重點業務領域關聯交易管理事前管控,深化合規文化培育,著力提升本行關聯交易管理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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