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改革提速,为何刻不容缓?

时间:2026年06月09日 10:33:23 中财网
  作者丨朱昌俊
  资深媒体评论员
  公积金改革,正在提速。近期,各地陆续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公积金的使用除了用于购买住房,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等也成为政策“更新”的重要方向。在一些地方,适老化改造、装修儿童房,现在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自上世纪90年代初由新加坡引入以来,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已运行30余年,几乎伴随了中国商品房市场发展至今的全过程。

  房地产市场出现深度调整的今天,这项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从各地的探索来看,可以主要归纳为两个层面。

  首先,公积金的使用功能不断延伸和扩大。在过去很长时间里,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贷款,后来逐步扩展到可以支付房租,近几年则扩展到装修、物业费、车位费等。甚至,有些地方还延伸到可用于家庭成员的大病保障。

  如专家所指出的那样,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正从过去单一的“购房融资工具”,加速转型为覆盖居民“购、租、修、养”全居住生命周期的综合性住房保障与民生支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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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缴存门槛和跨区域使用门槛不断降低。长期以来,公积金作为俗称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金”,缴纳与个人工作单位及社保严格挂钩,且用于贷款买房也有明确的属地化限制。

  目前,这一点正在明显松动。在不少地方,灵活就业人员也开始可以自主缴纳公积金。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全国36个试点城市累计有超过100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24万人已使用住房公积金租房或购房。同时,公积金跨区域的“互认互贷”,也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推行,特别是一些重点城市群内部。这些都让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变得更加便利和自由。

  
  这些改革近几年明显提速,主要有两大现实动因在发挥作用。

  一方面,激活公积金账户中的巨额“沉睡资金”刻不容缓。截至2024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已达10.93万亿元,相当于全国人均近8000元。如此庞大的资金池继续长期沉淀,不仅削弱缴存人的收益体验,影响公积金制度的社会认同,也越来越与当前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宏观导向不符。

  另一方面,则是要扩大公积金制度的惠及面,增强制度的公平性。众所周知,公积金在住房贷款上有着明显的利率优势。

  过去,由于与个人工作性质和社保缴纳挂钩,限制了覆盖人群和受惠面。现在,随着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自主缴纳公积金,意味着更多人能享受到这种利率优惠。

  同时,这种模式还对应一个隐性的“公平”,那就是个人自主缴纳公积金,不会以增加企业的支出为前提。相对来说,公积金缴纳群体通过这种方式“扩容”,是建立在更加贴近个人真实需要和能力的基础之上,不会带来额外的企业负担,也因此更具可持续性。

  回到开头所说,这种改革也是基于对房地产市场变化的一种回应。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明显进入存量阶段,相当一部分住房需求正在向房屋改造等方向转移。所以,很多地方将公积金用途扩展到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等方面,也是其使用功能的一种“与时俱进”。仅2024年,就有6.53万人提取住房公积金20.43亿元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从更宏观层面看,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就是一种强制性的住房储蓄,初衷是为了降低个人购房压力。而现在降低提取门槛、增加用途,能使它在更多方面体现出“储蓄”带来的民生减负价值。

  如内蒙古、甘肃等地有多个城市出台新规,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年度取暖费用,缓解家庭季节性大额生活开支。这就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减负。

  同时,一些家庭目前暂无公积金贷款需求,支持他们能够将这部分“储蓄”用于其他刚性支出,也是助力扩大消费和内需。

  当然,不容否认的一点是,提升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特别是提高贷款额度、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也是希望向房地产市场注入更多的流动性刺激。这本身是楼市宏观调控的一部分,也是各地推动改革的内在动力。

  目前,公积金改革的加速仍以地方自主探索为主。不同城市的提取条件、程序及额度等都不尽相同,客观上存在信息不对称和社会适配成本。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这或许意味着,既有的地方探索经验有望被系统总结并推广至全国。要知道,涉及公积金更大范围的跨区域使用及资金统筹等关键问题,确实离不开国家层面的制度安排。

  随着地方改革的推进,还有一个根本性问题,也需要顶层设计作出厘定。那就是未来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到底是继续作为强制性住房储蓄存在,还是正式向更广义的民生基金方向演变?

  这个问题,关系到制度本身的定位和社会预期,也直接关涉到地方的改革探索边界,以及制度本身的可持续发展,值得思考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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