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600366):国泰海通关于宁波韵升子公司银行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及解除冻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银行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 及解除冻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韵升”、“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等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宁波韵升子公司银行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及解除冻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2,854,330股的登记手续,发行价格为10.1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4,999,992.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413,070.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32,586,922.73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02,854,33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929,732,592.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2)00152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及解除冻结的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头韵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科技”)近日接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告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资金被法院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5月8日,包头科技与青山电气(内蒙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电气”)签订设备采购合同。2025年10月,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根据合同条款,结算款需待青山电气提交相关材料后予以结算支付。公司多次催促青山电气但对方仍未提交结算资料。 近日,青山电气下属分公司青山电气(内蒙古)股份有限公司成套设备分公司(以下简称“成套设备分公司”)在与公司无任何合同关系的情况下,无故向法院起诉并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银行提供的冻结信息,涉及文号为(2026)内0291执保211号,被申请冻结金额3,733,652.93元。 2026年6月3日,成套设备分公司已于当日主动向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冻结申请,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6年6月3日全部解除冻结。 四、对发行人的影响 3,733,652.93 上述专项账户被冻结资金 元人民币,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 集资金净额的0.3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38%,占比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包头科技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正常实施,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此次募集资金冻结事项与公司募投项目无关,不存在募集资金账户违规支付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公司资金周转情况良好,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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