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金浦钛业(000545):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06月10日 17:05:28 中财网
原标题:金浦钛业: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6-046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贷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夫妇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及合规非金
融机构合计申请总额不超过5.9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59亿元;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夫妇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19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
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夫妇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
-043)。

二、贷款及担保进展情况
因经营需要,2025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钛白”)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授信4,000万元整。公司及实际控制
人夫妇郭金东、许春兰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徐州钛白为上述授信提供抵押物担保。

2026年6月11日上述银行授信即将到期,徐州钛白向江苏银行
申请人民币3,990万元借款展期,展期到期日为2027年5月15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夫妇及徐州钛白为该借款展期仍按照原担保方式继续提供担保。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展期继续提供担保事项不会新增公司担保总额及实际担保余额。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日
3、注册资本:625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郎辉 5、注册地址:江苏徐州工业园区天永路99号 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原料:硫酸法钛白粉及其综合利用化 工类产品、黄石膏、硫酸、硫酸亚铁产品生产、销售;热食类食品制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徐州钛白20%的股权,公司全 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徐州钛白80%的股权。公司 与徐州钛白关系结构图如下:8、贷款用途:用于徐州钛白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项目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749,221,310.94789,864,720.64
负债总额438,603,273.10464,945,547.4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9,953,805.25160,009,070.99
流动负债总额424,620,632.48450,817,032.39
净资产总额310,618,037.84324,919,173.20
营业收入13,590,309.19441,157,883.86
利润总额-20,667,580.95-303,392,895.64
净利润-15,500,685.71-334,310,581.32
10、徐州钛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借款展期合同
借款人: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担保人:(1)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许春兰,郭金东
(3)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大写)肆仟
万元整,展期贷款信息、展期期间及金额见下表:

借据号原约定贷款期限及金额  展期期间及金额  
 起始日 (大写)到期日金额起始日 (大写)到期日金额
ZT2507020 000000862025年7月 2日2026年6月 11日肆仟万元 整2026年6月 11日2027年5月 15日叁仟玖佰玖拾万 元整
以下空白      
第三条借款人及担保人自愿承担以下义务:
1.担保人自愿按编号为BZ083025000419、BZ083025000420、DY08
3025000031、DY083025000056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担保合同”)的约定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2.原借款有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如借款展期后的到期日超过原抵
押或质押财产保险到期日的,借款人及担保人负责抵押、质押财产的续保险手续。

3.原借款有抵押或质押的,当地登记部门要求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的,担保人应在原借款到期日前根据贷款人要求协助办妥相关手续。

登记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各自承担。该手续的办理与否,不影响贷款人继续享有原担保合同项下的抵押权及/
或质权。

4.因展期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各自
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是对原借款合同中借款期限、利率等部分条款的
调整和补充。除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外,原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继续有效。

五、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6.26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的96.3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9,691.16
万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61.02%。除此之外,公司无任何其他担保事项,也无任何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借款展期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