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投(600119):*ST长投: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 目 录 1.股东会会议议程…………………………………………………p3 2.股东会会议议事规则……………………………………………p5 3.会议议案表决办法………………………………………………p6 4.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p7 5.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p15 6.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p37 7.《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p38 8.关于长江投资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 执行情况的议案……………………………………………………p39 9.长江投资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预计的议案………………p42 10.关于长江投资公司借款事项的议案……………………………p43 11.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p44 12.关于制定《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p48 13.附件………………………………………………………………p49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时间: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时 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佳杰路99弄A2栋会议中心小报告厅 三、出席人员: 1.本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授权 委托人。 四、主持:李乐董事长 五、会议议程: 1.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关于长江投资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并向股东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6.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长江投资公司借款事项的议案》; 8.审议《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 议案》; 9.审议《关于制定<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0.股东代表发言(如有); 11.公司负责人回答股东提问(如有); 12.宣读会议议案表决办法; 13.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14.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票数; 15.获取会议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16.统计本次股东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17.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18.宣读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会议秘书处 2026年6月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事规则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现提出如下议事规则: 一、股东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董事会在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 质询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应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应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股东应听从会议工作人员的劝导,共同维护好会议的秩序和安全。 四、股东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股东要求会议发言,须事先填 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并向会议秘书处登记。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时长不超过5分钟。公司相关负责 人有针对性地简要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五、会议表决时,股东不能发言。 六、本次会议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会议全部议程进行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会议秘书处 2026年6月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表决办法 本次股东会共审议9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票在股东报到时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请各位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表决结果将当场宣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以上办法提请股东会通过。 会议秘书处 2026年6月 议案一 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李乐 各位股东: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切实履行职责,贯彻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体董事坚持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勤勉尽责、审慎决策,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公司经营完成情况 1.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2025年末资产总额49,690.35万元,负债总额29,377.65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724.52万元,少数股东权益为 11,588.18万元。 2.营业收入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完成营业收入20,372.89万元。 3.净利润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95.15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64.64万元。 二、2025年董事会重点工作情况 (一)聚焦战略目标,推动经营发展提质增效 2025年,董事会围绕“保营收、控费用、促达成”年度工作主题, 紧扣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落实国务院新“国九条”及市国资委有关要求,统筹推进稳经营、调结构、促转型各项工作。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和经营压力,董事会坚持主责主业发展导向,推动各子公司稳市场、拓业务、提质效,多措并举推动发展,对冲营收下行压力。 子公司经营管理方面,董事会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国际货 运围绕稳盘增收深化客户和业务拓展,完善内控管理;长望科技坚持创新驱动,推进技术、市场和管理协同提升,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住房租赁公司聚焦提质增效,重点项目运营成效较好,退出项目平稳有序;世灏国际围绕降本减费、治理优化和风险化解持续发力;长发货运在政策调整和市场竞争加剧背景下,着力稳客户、优服务、控成本,保持经营基本稳定。同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收购长三角和合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合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通过本次收购,公司进一步完善园区服务业务布局,获取长三角区域业务平台,有效增厚营收规模,增强产业协同和抗风险能力。 (二)优化管控体系,持续强化风险防控 2025年,董事会持续深化母子公司管控,延续“共性基础管理+ 分类施策”工作模式,围绕不同企业功能定位和发展需求,强化目标管理、过程督导和激励约束,推动子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和规范运行。 财务管理方面,董事会推动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数字化和现金流管控持续深化,促进管理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产运营方面,稳步推进低效无效资产清理、重点股权处置和投后资产管理,资产结构持续优化。 风险防控方面,董事会推动建立健全公司系统风险防控体系,将 风控要求嵌入经营管理流程,持续加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和动态管控。 针对金交中心案件、世灏国际仲裁执行、长投矿业维权等历史遗留问题和重大风险事项,董事会加强统筹协调,组织专班推进应对处置,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审计整改、专项审计配合和重点风险问询落实等工作有序推进,公司系统性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完善治理机制,夯实规范运作基础 2025年,董事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结合上市公 司监管要求和国有控股企业治理实际,推动修订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市值管理、担保管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制度,进一步健全以《公司章程》为基础、议事规则为主体、配套制度为支撑的制度体系。按照国企改革和监事会改革有关要求,稳步推进系统企业章程修订和治理机制完善,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 同时,董事会持续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强化 绩效导向和专业能力提升,推动工效联动和市场化机制落实。围绕市值管理和ESG治理,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制度和计划,持续加强投资 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和ESG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基础 保障工作同步推进,为公司规范运行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2025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依法履职,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战略决策 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会;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董 事会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长江投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核定的议案》《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长江投资公司关于收购长三角和合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等37项议案;董事会听取了《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等3项报 告。各次董事会会议均严格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筹备并召开,会议流程严谨规范。为保障决策质量和效率,董事会成员会前均认真审阅、研究议案资料,需要时提前与管理层或相关部门沟通;各位董事均按规定出席会议,充分讨论、审慎决策。在勤勉履职的同时,董事会高度重视对决议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 (二)加强董事、高管队伍建设,积极发挥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 的专项职能 为顺应市场发展需求,董事会持续强化公司董事、高管及关键岗 位职工的守法合规意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董事、高管积极参加各监管部门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以及上市公司2024年 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近期新规解读、业财融合等主题讲座和交流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合规素养和专业能力。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就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2025 年度估值提升计划》以及收购和合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提出 了合理化建议;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长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减资事项、公司收购和合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了专业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等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议,认真审阅公司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并与外部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进行了多次交流,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提出监督意见和改进建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经营管理层考核结果、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核定等事项以及公司制定《2025年目标责任书》发表了审核意见。 (三)认真贯彻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 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认真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年度报告等4期定期报告、ESG报告以及33次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披露事项和内容涵盖公司所有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同时,董事会不断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严格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内部信息报送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确保所有股东平等获得信息的机会。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着力拓展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保 持与投资者和股东的稳定沟通,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年内组织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日常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等方式积极开展投资者交流与互动,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2026年董事会工作思路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紧扣“推动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战 略目标,全面落实国务院新“国九条”及市国资委有关要求,围绕公司“十五五”开局起步和年度“创营收、提管理、保达成”工作主题,统筹推进经营提质、治理提升、风险防控和历史问题化解,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全力化解退市风险,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全力稳经营、提营收,夯实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基础 董事会将全力化解退市风险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年度 目标,督导公司深挖存量、拓展增量,强化系统内部联动协同,推动各子公司稳市场、拓业务、提质效,切实保障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与此同时,持续推进人员结构优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人均效能,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活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强化战略引领,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能级 董事会将立足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统筹谋划“十五 五”规划及新一轮三年行动规划,进一步明晰发展方向,优化业务布局,增强核心竞争力。坚持创新驱动,推动公司在巩固现有业务基础上,稳妥推进新项目投资和新业务培育,促进资源向主业和优势企业集聚,不断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 (三)强化分类施策,推动子公司提质增效 董事会将围绕各子公司功能定位和经营特点,持续强化分类施策 和精准赋能,推动稳存量、拓增量、提质量。和合公司要围绕园区综合服务供应商定位,依托和合公司并购整合后的平台基础,加快推动园区服务、物业管理、社区运营和配套服务深度融合,持续提升项目承接、运营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着力将该板块培育成为公司重要的业务支撑板块和新的收入增长点,加快形成规模效应、协同效应和品牌效应;国际货运重点做好客户维护、渠道优化和业务转型;长望科技重点推进市场攻拓、产品提质和生态合作;世灏国际重点围绕降本增效、风险管控和业务转型提升经营能力;住房租赁公司重点提升存量项目运营质效,稳妥拓展优质轻资产项目;长发货运重点推进服务优化、市场拓展和经营改善。 (四)强化治理效能,夯实规范运作基础 董事会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推动本部 “服务、管理、监督”职能深化落实。围绕新《公司法》及监管制度要求,持续完善治理制度和配套机制,强化重大事项规范决策,优化子公司法人治理流程,促进制度执行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同步加强母子公司管控、绩效考核、目标责任管理和数字化支撑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管理效能。 (五)强化风险防控,稳妥化解重点问题 董事会将坚持底线思维,持续完善风险管理、法务合规和审计整 改机制,推动风险管控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和经营管理各环节,提升系统整体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围绕金交中心案件、长投矿业后续维权、世灏国际仲裁执行等重点事项,董事会将持续加强统筹督导,稳妥推进长投矿业矿证续证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矿区安全运营主体责任,切实降低历史遗留问题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不利影响。 (六)强化保障支撑,营造稳健发展环境 董事会将持续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 量,增强市场沟通实效和投资者信心。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同步推进ESG治理、档案管理和人才队伍 建设,持续完善基础管理体系,提升运营保障能力,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特此报告,谢谢大家!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 议案二之一 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金冰一 各位股东: 2025年,作为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江投资”或“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金冰一,男,1977年2月出生,研究生,法律硕士,中共党员。曾 任上海虹桥迎宾馆总经理秘书;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广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润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主任律 师,兼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全国律协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24年8月13日起兼任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本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拥有法律专业相关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法律法规所 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不 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事项;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参与审议了《关于制定<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长江投资公司关于购买长三角和合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专业意见;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参与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 长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长江投资公司关于购买长三角和合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与审议了年度 关联交易预计、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并发表专业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常态化的沟通交 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作为履职重点,进一步 搭建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桥梁。本人通过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开放、持续的沟通,及时回应疑问与关切。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特别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尤其是需单独计票的议案,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每次召开相关会议前,积极配合并主动提供本人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情况和资料,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 了解,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除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外,本人还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知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多方面信息,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 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要求,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核查。通过核查交易背景、定价机制和审批流程,重点关注交易必要性、价格公允性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情况。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股权事项,在总体方向上符合公司服务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战略定位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将既有战略布局转化为可形成稳定现金流的实体业务。公司在2025年度内所涉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等规定,续聘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该次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未涉及公司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未涉及公司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 理人员事项。 (九)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审议了《长江投资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2024年度报酬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 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本着审慎、认真、勤勉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积极深入公司的经营管理,持续与公司的董事、股东等保持有效沟通,为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谢谢大家! 2026年6月 议案二之二 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罗守贵 各位股东: 2025年,作为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江投资”或“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罗守贵,男,1963年3月出生,研究生,理学博士,教授,中共党 员。先后任上海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兼任上海市城市经济学会会长,2024年8月13日起兼任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本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本人在城市 与区域经济、产业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战略等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 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不 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组织召 开2次会议,审议了《长江投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 酬总额的议案》《关于制定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目标责任书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长江投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核定的议案》,并发表专业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积极与年审会 计师沟通审计进展等,参与审议了《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长江投资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议 案》,作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长江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等报告,审议了4次定期报告并发表专业意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 召开2次会议,本人参与审议了《关于制定<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 升计划》《长江投资公司关于收购长三角和合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专业意见;董事会投资决 策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参与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长 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长江投资公司关于收购长三角和合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 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与审议了年度 关联交易预计、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并发表专业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常态化的沟通交 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作为履职重点,进一步 搭建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桥梁。本人通过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开放、持续的沟通,及时回应疑问与关切。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特别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尤其是需单独计票的议案,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每次召开相关会议前,积极配合并主动提供本人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情况和资料,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 了解,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除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外,本人还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知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多方面信息,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 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要求,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核查。通过核查交易背景、定价机制和审批流程,重点关注交易必要性、价格公允性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情况。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股权事项,在总体方向上符合公司服务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战略定位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将既有战略布局转化为可形成稳定现金流的实体业务。公司在2025年度内所涉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积极与年审会 计师沟通,并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等规定,续聘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该次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未涉及公司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未涉及公司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 理人员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组织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总额的议案、2025年度长江投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核定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支付符合公司有关薪酬体系的规定,公司年度报告中将披露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 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本着审慎、认真、勤勉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积极深入公司的经营管理,持续与公司的董事、股东等保持有效沟通,为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谢谢大家! 2026年6月 议案二之三 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章贵桥 各位股东: 2025年,作为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江投资”或“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章贵桥,男,1976年7月出生,研究生,会计学博士,博士后,副 教授,中共党员。曾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现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兼任确成硅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13日起兼任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会计专业相关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 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不 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次会议,积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进展等,参与审议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2024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作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长江投资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等报告,审议了4次定期报告并发表专业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 开2次会议,本人参与审议了《长江投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总额的议案》《关于制定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目标责任书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长江投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核定的议案》,并发表专业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与审议了年度 关联交易预计、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并发表专业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管理层、 内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常态化的沟通交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报告中的关键事项、审计工作进展等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作为履职重点,进一步 搭建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桥梁。本人通过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开放、持续的沟通,及时回应疑问与关切。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特别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尤其是需单独计票的议案,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每次召开相关会议前,积极配合并主动提供本人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情况和资料,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 了解,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除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外,本人还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知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多方面信息,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 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要求,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核查。通过核查交易背景、定价机制和审批流程,重点关注交易必要性、价格公允性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情况。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股权事项,在总体方向上符合公司服务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战略定位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将既有战略布局转化为可形成稳定现金流的实体业务。公司在2025年度内所涉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的财务 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等规定,续聘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该次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未涉及公司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未涉及公司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 理人员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总额的议案、2025年度长江投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核定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通过的关于薪酬标 准的相关决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 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本着审慎、认真、勤勉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积极深入公司的经营管理,持续与公司的董事、股东等保持有效沟通,为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谢谢大家! 2026年6月 议案三 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长江投资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45,951,536.24元。母公司财务报表2025年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831,347,424.35元。 鉴于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且母公司财 务报表202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本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也 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 议案四 《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6年4 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及文件。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 议案五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考核管理机制的规定,现就长 江投资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确认暨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具体请示如下: 一、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确认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薪 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固定津贴 形式发放。公司董事应归属于2025年的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的薪 酬总额为180.38万元,薪酬具体明细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 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为调动公司董事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 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的薪 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拟定了 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及标准 1.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2026年独立董事 津贴10万元/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 由公司承担。 2.外部董事(非独立董事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外部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内部董事(同时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 内部担任的董事以外主要职务确定其薪酬,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 相关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分配(党委书记职务对应薪酬根据公司 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建条线进行考核并确定;高管对应薪酬由董事 会确定)。内部董事不因其担任董事职务而在公司领取额外的薪酬。 内部董事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 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 薪酬按月发放;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 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 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四)其他说明 1.薪酬(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依法统一代扣代缴个 人所得税后发放。 2.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离职的,按其实 际任期计发薪酬或津贴。 3.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 议案六 长江投资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规定,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外捐赠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上述捐赠总额,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总经理在前述捐赠总额范围内审批实施相关 捐赠具体事项。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 议案七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借款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长江投资2026年度资金状况、授信情况、贷款情况和转贷 计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借款。公司2026年度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50,000万元(含周转额度及拟储备借款额度),上述借款总额均为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本次借款总额授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年(含1年)。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 议案八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资金闲置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背景及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规合法、确保日常经营资金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资金的闲置情况,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授权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含1,300万美 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四)授权品种 根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三十二条“为提高账户存款的现金 资产收益,在不影响正常资金周转和风险可控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可购买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等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故,授权开展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理财等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授权有效期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因申请授权开展委托理财额 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 币5,000万元,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需求。 (二)风控措施 1.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将在事前、事中分别分析和跟踪相关理财产 品投向、进展情况。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 务进行监督和审计。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 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 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尽管本次授权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保本类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 议案九 关于制定《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严格规范薪酬分配,建立有效的任期激励和约束机制,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定《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 附件:听取报告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考核管理机制的规定,现就长 江投资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报告 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为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 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 薪资水平,拟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及标准 1.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 确定年度薪酬总额。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 十。 3.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 结果发放。公司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 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四、其他说明 1.薪酬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依法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后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离职 的,按其实际任期计发薪酬。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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