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六九一二(301592):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时间:2026年06月10日 20:10:33 中财网
原标题:六九一二: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592 证券简称:六九一二 公告编号:2026-028
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六九一二”)拟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成都菁蓉联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菁蓉联创”或“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并实现对标
的公司的控股(最终收购比例以正式协议确定的比例为准)。

2、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现阶段无法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
营业绩的影响。

4、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系公司与交易对
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收购比例、交易价格等将在公司及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后,由双方进一步协商并签署正式交易文件予以确定。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为更好进行公司主营业务
上下游产业布局,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
6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
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为保障交易顺利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推进落实本次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对投资标的进行后续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投资审批或备案手续等相关事项。同日,公司与张昆、成都菁蓉创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成都菁蓉同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标的公司部分股东(以下统称“转让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最终收购比例以正式协议确定的比例为准),本
次交易所涉及具体的交易方案、交易结构和交易价格等以最终审计评估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根据该事项的后续发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决策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张昆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1302041982********,住所:成都市武侯
区佳灵路********;现为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标的公司4
3.3070%的股权。

(二)成都菁蓉创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成都菁蓉创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昆;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7N0AEL9X;
(5)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万元;
(6)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
大道北段777号4栋1层附1090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成都菁蓉同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成都菁蓉同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昆;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7M5NA468;
(5)注册资本:人民币51万元;
(6)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
大道北段777号4栋1层附1090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三年,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查询,上述各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上述各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方履约能力正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成都菁蓉联创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昆;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1XP402W;
6、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华
一路99号6栋6层;
7、注册时间:2016年9月21日;
8、营业期限:2016年9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并提供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网页设计;集成电路设计;教育咨询(不含任何教育及培训活动);翻译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医疗器械(仅限第一类、第二类无需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查询,标的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将审慎进行尽职调查,在后续各方协商确定的拟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如需)审议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各方权利义务作出审慎约定,充分控制交易风险,保护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张昆433.070043.3070
2邢薇148.549014.8549
3四川川沪合作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69.24406.9244
4四川院士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100.176010.0176
5李燕平42.44204.2442
6张曙东6.28800.6288
7成都弘晟智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3.31100.3311
8成都菁蓉创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65006.6650
9成都菁蓉同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66301.6663
10上海申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86903.7869
11上海诚毅锦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37.86903.7869
12成都香城人才科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37.86903.7869
合计1,000.0000100.0000 
(三)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标的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是一家以国产化基础软硬件定制开
发为核心技术,主要从事国产基础软硬件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科技企业,掌握系统总体、操作系统标准、通信系统、组网等核心技术。

此外,标的公司已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
企业、成都市高新区瞪羚企业。

四、《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甲方: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家德
乙方一:张昆(“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
身份证号码:1302041982********
乙方二:成都菁蓉创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昆
乙方三:成都菁蓉同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昆
丙方:成都菁蓉联创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昆
以上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合称为“乙方”;甲方、乙方及丙
方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二)本次交易方案
1、标的股权转让
甲方拟以现金方式受让丙方股东所持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
(丙方各股东的具体股权转让比例及转让价格以最终签署的正式股
权收购协议为准)。自交割日起,甲方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并依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

2、标的公司预估值
标的公司暂不锁定固定整体估值金额,后续以标的公司正式审计
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作为定价基础,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谈判确定标的公司最终整体估值,并在正式交易协议中予以载明。

(三)排他性条款
甲方、乙方和/或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4个月内,非经
各方一致书面同意:
1、乙方和/或丙方不得就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事项与第三方进行谈
判、接洽;
2、甲方不得发起对其他与标的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标的公司
股权收购事项相关的谈判、接洽。

上述期间内,如出现明确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的事项,经各方
一致书面同意,可以提前终止本排他条款。

(四)进一步安排
1、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当尽最大努力积极配合甲方及其委托
的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作,并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向甲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资料。

2、各方一致同意,各方于本协议中有关股权交易对象、股权转
让比例、公司估值等约定均为意向性约定,最终各方关于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交易对象、股权转让比例及标的公司估值、定价、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及超额奖励等,根据经甲方委托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结果,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

3、各方应在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作完成后45日内,就本次
交易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进行协商。如届时各方未能就正式交易协议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各方终止本次交易。

(五)尽调安排及税费的承担
1、本协议各方同意,因本次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股权转让
相关事宜)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本协议各方按照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各自承担。

2、本协议各方应各自承担其在拟定、谈判、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及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文件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甲方对标的公司开展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的费用
由甲方承担。

(六)信息披露和保密
1、本协议各方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履行与本协议相关的各项信息披露义务,各方不得私自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2、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出任何要
求,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无正当理由,其他方不得拒绝或者延迟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本协议或者本协议规定和提到的交易、安排或者任何其他附属事项,或对其他方的信息作出披露。

3、除非收到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或行政机关命令指示需要披露
或公开,任何一方不得披露本协议或者本协议规定和提到的交易、安排或者任何其他附属事项,或对其他方的信息作出披露。

4、各方对本协议相关的信息或文件(依法可以披露或泄露的信
息和文件除外)应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本协议各方同意对本协议之内容严格保密,非经各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本条所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于:
(1)非因一方之过错而为公众所知悉的任何信息。

(2)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或根据任何主管政府机构的任何要
求,或根据任何相关立法、行政或监督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则或条例而要求披露的任何信息。

(3)根据任何法院或裁判机构所作出的判决、裁决、裁定、决
定而要求披露的任何信息。

(4)为本协议目的之达成,各方向其财务顾问、咨询顾问以及
法律或其他顾问披露的任何信息,该等披露应限于合理可能的范围内,且应通知上述信息知晓者该等信息的保密性并以本协议项下规定为
前提。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协议任一方有违反保证、确
认、承诺条款或者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情形的,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守约方为主张赔偿而支付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八)协议生效、变更及终止
1、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公章(单位)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2、协议变更或补充
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需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任何对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文件均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变更或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发生冲突时,以变更或补充文件为准。

3、协议终止
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解除。

(2)本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守约方向违约方
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对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之日起3
0日内,此等违约行为未获得补救,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
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任何一方实质性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
行之必要,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各方按照本协议信息披露和保密及违约责
任约定主张权利并履行义务。

(九)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

2、本协议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诉求
或争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
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军事作战需求为导向,凭借较强的军事通信技术研发优势
及军事指挥理论研究能力,深度融合“通抗一体”装备发展模式,着眼未来新型作战力量建设需求,致力于研究和发展适应实战化需求的军事训练装备及军用存储控制芯片。凭借多年积累的行业经验以及自主研发能力,公司拥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且产品具备广泛的应用场景。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国产基础软硬件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掌握系统总体、操作系统标准、通信系统、卫星设计组网等组网核心技术。本次交易将推动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产品、技术、市场等层面实现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产业协同效应,为公司未来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产业链基础。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尚未签署正式的收购协议,本次交易
能否正式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现阶段无法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系公司与交易对方基于收购事项达成的意
向性约定,不构成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最终交易承诺,协议推进及后续落地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案、交易金额等将在公司及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后,经交易各方协商后在最终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中明确。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
程》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公告日,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军工领域业务,不涉及商业航天。

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1、交易推进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意向阶段,
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后续仍需完成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交易谈判、内部审批等多项程序。任一环节出现障碍或未能如期推进,均可能导致交易方案调整、中止或终止。

2、投资决策调整风险:公司将基于尽职调查结果、谈判进展及
整体经营判断,适时调整投资方案。即使签署正式协议,仍存在因外部环境变化或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交易无法最终完成或实施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3、业务整合与经营风险:标的公司业务虽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
具有一定互补性,但若完成收购,在后续整合过程中仍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核心客户或订单波动、经营管理未达预期等风险。前述情形不排除导致标的公司业绩下滑、盈利水平低于预期的可能。

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

八、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未存在披露其他框架性协议的情况。

(二)本次《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至本公告披露
日的上一交易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披露过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三)协议签订后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限售股份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解
除限售计划。

九、备查文件
1、《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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