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棒杰(002634):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时间:2026年06月10日 20:10:47 中财网
原标题:*ST棒杰:关于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ST棒杰 公告编号:2026-064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2025年9月4日,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公司及控股二级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棒杰”)收到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扬州经开区法院”)送达的《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知书》[(2025)苏1091破申16号之一]等材料,获悉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扬州棒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扬州棒杰进行预重整。

2、2025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子公司预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法院裁定受理上述预重整申请。

3、2025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法院指定北京天达共和(南京)律师事务所、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江苏有限公司、上海再生律师事务所联合体与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担任扬州棒杰预重整阶段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

4、2025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预重整启动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预重整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扬州棒杰预重整相关工作,就扬州棒杰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

5、2025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法院同意子公司在预重整期间进行借款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法院同意债务人扬州棒杰在预重整期间为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维护重整价值对外借款。

6、2026年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子公司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法院裁定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对扬州棒杰的重整申请。

7、2026年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到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法院指定北京天达共和(南京)律师事务所、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江苏有限公司、上海再生律师事务所联合体与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担任扬州棒杰重整阶段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周巍为管理人负责人。

8、2026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根据法院出具的(2026)苏1091破1号《公告》以及管理人送达的《债权申报通知书》,扬州棒杰债权人应在2026年3月2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6年4月2日上午9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9、2026年4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扬州棒杰于2026年4月2日9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6年4月2日9时30分,扬州棒杰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近日,公司经查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获悉,管理人已完成对扬州棒杰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统计并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人公示的相关公告文件,现将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参会及表决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应到会的债权人143户,实际到会109户,其中:有表决权的无财产担保债权人126户,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数额为1,221,835,527.05元;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90户,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数额为1,013,633,737.43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共两项议程表决结果如下:
(一)《财产管理方案》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89家,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数额为1,001,640,331.36元,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数的98.89%,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8.82%。

(二)《会议非现场议事规则》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88家,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数额为1,001,502,503.36元,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数的97.78%,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8.80%。

综上所述,上述两项表决项同意的债权人人数过半数且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均已通过。

二、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

公司及扬州棒杰将配合法院及管理人推进相关重整工作,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和债权人权利,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的方案,同时将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实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维护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股东借款的价值。

虽然目前法院裁定扬州棒杰进入重整程序,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后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等可能,扬州棒杰后续重整事宜尚具有不确定性,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扬州棒杰为公司核心子公司及光伏业务重要经营平台,若重整得以成功实施,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由于扬州棒杰重整计划尚未确定,重整进程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重整进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三)扬州棒杰金融负债敞口本金余额约6.3亿元,金融负债全部都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扬州棒杰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导致公司存在履行全部担保义务的风险。

(四)上市公司直接和间接向扬州棒杰投资5.05亿元,已全部实缴到位。本次扬州棒杰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导致公司存在对外股权投资无法收回的风险。

(五)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对扬州棒杰提供资金支持金额约6.5亿元,是扬州棒杰的重要债权人之一。本次扬州棒杰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导致公司存在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六)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就1.4亿元到期补贴款向扬州棒杰、公司提起诉讼,扬州经开区法院予以受理并立案[案号:(2026)苏1091民初59号],截至本公告日,本案已调解结案,根据(2026)苏1091民初59号《民事调解书》,扬州棒杰确认1.4亿元到期补贴款并由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破产程序依法申报债权进行破产分配,由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返还。本次扬州棒杰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作为连带责任方将可能导致公司存在履行全部担保义务的风险。

(七)本次扬州棒杰进入重整程序,由于其所涉债务较多,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调查过程中,上市公司可能面临基于债务确认而产生的其他风险。此外,扬州棒杰最终的重整方案将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上市公司可能面临基于最终重整方案而产生的其他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一)2025年12月5日,上市公司收到债权人苏州环秀湖逐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环秀湖逐光”)的《告知函》,环秀湖逐光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材料。2026年1月5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作出的(2026)浙07破申1号《决定书》、(2026)浙07破申1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截至目前,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推进中,具体情况请关注后续公司预重整事项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重整失败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亦为负值,且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因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及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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