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巨星科技(002444):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时间:2026年06月10日 20:45:26 中财网
原标题:巨星科技: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巨星科技
股票代码:002444.SZ
收购人名称:仇建平
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
一致行动人:王玲玲
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
一致行动人: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堡镇九环路63号4幢A
签署日期:2026年6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16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义务亦不违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350万股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先生。

五、本次交易后,收购人仇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鉴于本次转让的转让方巨星控股与受让方仇建平先生系一致行动人,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次转让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内部转让,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收购人声明..............................................................................................................................1
目录.........................................................................................................................................2
释义.........................................................................................................................................4
第一节收购人介绍.................................................................................................................5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5
(一)收购人:仇建平.......................................................................................................5
(二)一致行动人:王玲玲................................................................................................5
(三)一致行动人:巨星控股............................................................................................5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6(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6
(二)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6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主要职业、职务...............................................7四、收购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说明.................7五、一致行动人巨星控股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3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8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5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8七、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以及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8
第二节收购决定及目的.......................................................................................................10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原因...............................................................................................10
12 ..10
二、是否拟在未来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三、收购人作出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10
第三节收购方式...................................................................................................................11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11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11
三、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以及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安排...................................................................................................................................11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变动时间及方式.......................................................................11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11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12第四节收购资金来源...........................................................................................................13
第五节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14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法律依据...............................................................................14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14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5
收购人声明.............................................................................................................................16
一致行动人声明.....................................................................................................................17
一致行动人声明.....................................................................................................................18
释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上市公司/巨星科技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摘要《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受让方/收购人仇建平
巨星控股/转让方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本次大 宗交易转让/本次股份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仇建平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巨星控股持有的公司350 万股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1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仇建平

姓名仇建平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10219620128****
住所及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二)一致行动人:王玲玲

姓名王玲玲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10419611217****
住所及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三)一致行动人:巨星控股

企业名称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6680178300
法定代表人仇建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2日
营业期限2007年11月2日至2037年11月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堡镇九环路63号4幢A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控股股东仇建平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堡镇九环路63号4幢A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巨星控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 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在上市公司 任职情况
仇建平董事长中国中国
王玲玲副董事长中国中国
李政董事中国中国
池晓蘅董事中国中国
仇菲董事兼总 经理中国中国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仇建平先生持有巨星控股85.60%股权,巨星控 股的实际控制人为仇建平先生。本次转让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 之间进行。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 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巨星控股仍为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仇建平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转让前后的股权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二)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
仇建平先生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摘要之第一节收购人介绍/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仇建平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等情况,详见本报告书摘要之第一节收购人介绍/四、收购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说明。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主要职业、职务
仇建平先生:2021年1月至今,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仇建平先生还担任巨星控股董事长、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中泰巨星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巨星工业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SMARTSILVERLIMITED董事、香港金鹿有限公司董事、瑞安兆威有限公司董事、瑞安启豪有限公司董事、瑞安君业有限公司董事、巨星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稻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新疆联合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太丰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昆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庐境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祐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朝阳好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朝阳稳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朝阳日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中策海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玲玲女士:2008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王玲玲女士还担任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富阳崇胜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中泰巨星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巨星工业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云松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四、收购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巨星控股、巨星科技外,收购人仇建平先生所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的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控制情况
1杭州朝阳好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投资仇建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2杭州朝阳稳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投资仇建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限合伙)  
3新疆联和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仇建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4杭州昆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投资仇建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5巨星工业有限公司(BVI)投资仇建平持股并控制的公司
6杭州巨星联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企业总部管理; 控股公司服务等仇建平持股并控制的公司
注:因仇建平控制的企业数量较多,上表仅披露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主体。

五、一致行动人巨星控股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3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巨星控股成立于2007年11月2日,主要从事实业投资业务。截至本报告书摘3
要签署日,巨星控股最近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9,359,876.288,360,786.907,320,415.06
净资产5,160,666.504,097,817.683,537,052.75
资产负债率44.86%50.99%51.68%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7,687,672.837,014,555.066,213,054.14
净利润774,402.51671,033.17525,426.54
净资产收益率15.01%16.38%14.85%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5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七、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以及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巨星科技外,收购人仇建平先生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有3家,分别为杭叉集团(603298.SH)、中策橡胶(603049.SH)和新柴股份(301032.SZ),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票代码公司名称上市地点控制情况
1603298.SH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仇建平通过巨星控股持有杭叉 集团控股股东杭叉控股78.98% 的股权,从而成为杭叉集团的 实际控制人
2603049.SH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1)仇建平作为巨星控股、杭 叉集团和巨星科技的实际控制 人,通过中策海潮控制了中策 橡胶36.97%的股份及相应表决 权,并担任发行人董事职务; (2)仇建平作为朝阳好运、朝 阳稳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控 制了中策橡胶合计5.87%的股份 及相应表决权
3301032.SZ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深圳(1)仇建平直接持有新柴股份 20.74%的股份;(2)仇建平通 过巨星控股控制了新柴股份 21.15%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业务范围控制情况
1浙江祐邦小额 贷款有限公司在江干区域范围内依法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与贷 款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上述 经营范围应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服务:办理小企业发 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巨星控股持股10%
2温州民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许可项目:银行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巨星控股通过浙江杭叉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0%
第二节收购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原因
本次收购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公司控股股东巨星控股(转让方)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将部分股份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先生。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收购人仇建平先生承诺自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次转让外,收购人仇建平先生暂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也没有直接或间接处置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或股份对应权益的计划。若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三、收购人作出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收购人为自然人,无需取得其他人的批准和授权。

第三节收购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8日,巨星控股与仇建平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仇建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巨星控股持有的公司350万股股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

本次转让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巨星控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仇建平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 002444.SZ 350
、出让方将持有的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万股股权
(占总股本比例为0.29%)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受让方。

2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根据交易当天市场价格确定。转让价款在转让时支付完毕。

3、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期限自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转让日由出让方与受让方友好协商决定。

4、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以及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存在相关的其他安排。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变动时间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股份变动时间为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变动方式为大宗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系大宗交易转让,无需履行其他程序。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仇建平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6,415,258股,其中34,811,443股为有限售条件股(董事限售股)。除上述情况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本次收购涉及的巨星控股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无限售条件,且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收购资金来源
收购人仇建平本次受让的股份全部以现金支付,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第五节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法律依据
本次收购系公司控股股东巨星控股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350万股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先生。

本次转让后,收购人仇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鉴于本次转让的转让方巨星控股与受让方仇建平先生系一致行动人,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次转让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内部转让,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前后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一节收购人介绍/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摘要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收购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
仇建平
签署日期:2026年6月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王玲玲
签署日期:2026年6月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仇建平
签署日期:2026年6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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