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新能源: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公司现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组织章程细则》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在其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并可设置审计工作小组为日常办事机构,与公司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合署办公,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在其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章程细则》及董事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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