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新能源: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6〕1166号 关于同意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 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 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20〕5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号)和《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 作实施办法》(证监会公告〔2023〕1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 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6年 5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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