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日科化学(300214):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1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启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哈金贝斯(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金贝斯”)、控股子公司克拉玛依碳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和科技”)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或经理指定的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一切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担保的进展情况 为优化融资结构,公司与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江金租”)签订《保证合同》,为碳和科技和皖江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直接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885.20万元,担保期限自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会的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克拉玛依碳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0日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云计算产业园区吉云路197号A座4-2号 法定代表人:戴越 注册资本:20,817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办公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工程管理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通信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音响设备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哈金贝斯(上海)控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0016%;新疆回能水冷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3.2742%;杜海能持股17.5578%;重庆碳和芯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8.1664%。公司通过哈金贝斯持有碳和科技51.0016%股权,被担保对象系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2、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范围: 保证责任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应按照主合同支付的租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提前终止合同损失金、留购价款以及其他应付款项;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或被认定为其他法律关系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损失金、违约金;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应付的所有费用。 2、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 本合同对应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保证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五、反担保情况 碳和科技其他股东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合同,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审议的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0亿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金额为8.4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4.0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1,078万元,系碳和科技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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