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亚联发展(002316):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情况,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联发展”)于2026年3月9日、3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6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日常经营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4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等相关公告。 2026 6 10 年月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 银行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凌云”)向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的授信敞口额度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南京凌云的其他股东南京冀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冀望”)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1年8月23日 2、注册资本:10,001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雨花路47号 4、法定代表人:杨勇刚 5、经营范围:公路、交通工程技术开发;通信及监控系统工程、网络工程、交通、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系统软件开发、应用、销售;计算机及配件、交通运输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智能化监控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销售;机电产品销售、安装。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南京凌云资产总额33,701.55万元,负债总额24,444.1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52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4,444.1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9,257.42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778.66万元,利润总额887.53万元,净利润679.7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南30,537.23 21,188.99 1,520 京凌云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万 元,流动负债总额21,188.9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9,348.24万元,2026年1-3月南京凌云实现营业收入3,394.85万元,利润总额118.29万元,净利润90.83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7、与公司关系:南京凌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南京凌云71.99%股权。 8、经查询,南京凌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亚联发展 债权人:中信银行南京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指《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期限内,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与南京凌云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南京凌云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债权本金1,500万元、相应的利息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生效条件:《最高额保证合同》经亚联发展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反担保保证合同内容 反担保保证人:南京冀望 担保人:亚联发展 保证担保的范围及方式:《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南京凌云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南京冀望同意并确认以担保人的身份按照对南京凌云的持股比例对应的债务金额向亚联发展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南京凌云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或对南京凌云的不同债务约定有不同的履行期限的,均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生效条件:《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南京冀望及亚联发展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直接持有南京凌云71.99%的股权,本次对南京凌云的担保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南京凌云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其经营和业务发展。南京凌云股东南京冀望持有其28.01%的股权,公司为南京凌云向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500万元提供的担保由南京冀望按照其对南京凌云的持股比例为对应的债务金额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0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31%,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919.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无任何逾期担保。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51%。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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