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云南锗业(002428):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11日 22:20:51 中财网
原标题:云南锗业: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26-036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内部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2026年5月25日,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孙公司云南中科鑫圆晶体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中科鑫圆”)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支行(下称“农业银行”)申请8,5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6年(宽限期1年)。鉴于上述情况,同意中科鑫圆将“空间太阳能电池用锗晶片建设项目”新增的机器设备及其持有的两项专利权抵押、质押给农业银行,为上述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并同意控股子公司云南鑫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云南鑫耀”)为中科鑫圆上述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云南鑫耀与农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中科鑫圆的85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额度债权人担保期间合同签订
云南鑫耀中科鑫圆8,500万元农业银行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 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则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 规定或主合同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 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53100120260008582
二、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鑫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0776173084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魁星街666号2楼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48,601.064401万元
法定代表人:包文东
成立日期:2013年9月10日
营业期限:2013年9月1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系
云南鑫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83%的股权。经查询,云南鑫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中科鑫圆晶体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676561318U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魁星街666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2,645.804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惠峰
成立日期:2008年6月13日
经营期限:2008年6月1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78,418.0879,850.77
负债总额45,800.9447,035.14
净资产32,617.1432,815.63
项目2025年度(经审计)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7,045.984,438.30
净利润794.95198.49
3、股权结构
中科鑫圆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云南鑫耀持有其100%股权,公司持有云南鑫耀55.83%的股权。

4、历史沿革
中科鑫圆成立于2008年,目前主要业务为太阳能锗晶片(衬底片)的生产与销售。经查询,中科鑫圆征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签署的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务人:中科鑫圆
债权人:农业银行
保证人:云南鑫耀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额度:8,5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则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审议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72,500万元,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69%;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9,623.27万元,全部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16%。除此之外,目前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今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逾期担保等情况。针对上述担保,公司将积极督促子公司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并在还款后解除相关担保。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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