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电声股份(300805):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声股份”、“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融资,预计新增融资额度人民币38亿元(含本数),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因前述部分融资需要提供担保,以及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担保,预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新增额度人民币22亿元。前述融资、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担保预计额度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止,期间内签订的融资、担保均为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编号:2026-014)。 在前述股东会审批的融资、担保额度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同意分别向全资下属公司广州市天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诺营销”)、江西普悦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普悦”)、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瑞营销”)、广州市博瑞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传媒”)提供20,000万/30,000万/5,000万/10,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分别为天诺营销、江西普悦、尚瑞营销、博瑞传媒就前述融资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限额分别为天诺营销两亿元/江西普悦叁亿元/尚瑞营销伍仟万元/博瑞传媒壹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编号:2026-030)。
(一)天诺营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市天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55059814XM 3.法定代表人:梁定郊 4.成立日期:2010年2月10日 5.注册资本:215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平云路163号之二701室之04房 7.经营范围: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
11.经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途径查询,天诺营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博瑞传媒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市博瑞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065841011W 3.法定代表人:梁伟雄 4.成立日期:2013年4月18日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平云路163号之二701室之03房 7.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个人商务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机械设备租赁;专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体育赛事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汽车租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
11.经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途径查询,博瑞传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天诺营销/博瑞传媒前述债务提供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主合同债务人:广州市天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或广州市博瑞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1.为确保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2.最高额保证,是指甲方就乙方对主合同债务人享有的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当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时,乙方有权在约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3.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 3.1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3.2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6年6月11日至2027年6月3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如乙方为主合同债务人办理的具体业务为票据、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保贴或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甲方不可撤销地承诺和保证,只要上述业务对应的合同签署日,票据、信用证、保函等的开立日、到期日或乙方实际垫款日、履行担保责任日等任一日期发生在本款约定期间内的,乙方基于上述业务形成的全部债权均纳入本合同担保范围之内,甲方均愿意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乙方为主合同债务人办理的具体业务为保理业务的,甲方不可撤销地承诺和保证,只要上述业务对应的保理合同签署日或履行回购责任日等任一日期发生在本款约定期间内的,乙方基于上述业务形成的全部债权均纳入本合同担保范围之内,甲方均愿意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3.3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为天诺营销担保)债权本金人民币伍仟万/或(为博瑞传媒担保)债权本金人民币叁仟万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由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本合同附件《转入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清单》所列的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债权亦4.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6.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议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53,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2.62%;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5,913.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79%。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无违规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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