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电力(600578):京能电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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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京能电力:京能电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二○二六年六月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目录

序号议案名称页码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2
2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4
3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1
4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7
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45
6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47
7关于兑现2025年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52
8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3
9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54
10关于2026年度向全资子控股公司提供内部借款(委贷) 的议案72
11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74
12关于2026年度与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深圳京 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借款额度的议案75
13关于2026年度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 的议案78
14关于编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81
15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86
16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87
17关于公司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89
1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对发行公司债券进行授权的议案91
19股东会议案表决办法9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序号会议内容报告人
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及代表股份数董事会 秘书
宣布大会开幕主持人
审议如下议案:议案宣 读人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5.关于兑现2025年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2026年度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委贷 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2026年度与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深圳京能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借款额度的议案 11.关于2026年度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 议案 12.关于编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4.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5.关于公司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4.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5.关于公司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6.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对发行公司债券进行授权的议案 
宣读《股东会议案表决办法》董事会 秘书
通过监票人名单主持人
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监票人代表宣布投票结果监票人代表
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主持人
请大会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
会议闭幕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6-26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3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3日
至2026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5关于兑现2025年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2026年度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内部借 款(委贷)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2026年度与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 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借款 额度的议案
11关于2026年度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融 资业务的议案
12关于编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13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4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5关于公司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 议案
16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对发行公司债券进行授权
 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7,议案 10,议案 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提醒服务,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578京能电力2026/6/16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同时需与联系人进行确认。

登记时间:2026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登记地点: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郝媛媛联系电话:010-65566807
六、 其他事项
本次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4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 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5关于兑现2025年公司董事薪酬的议 案   
6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   
7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8关于2026年度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内部借款(委贷)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的议案   
10关于2026年度与北京京能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及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开展融资租赁借款额度的议案   
11关于2026年度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   
12关于编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4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5关于公司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 资工具的议案   
16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对发行公司债券 进行授权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本次会议汇报《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2025年度,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推动公司经营发展,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002.26亿元,较年初增加25.47
亿元;净资产358.29亿元,较年初增加6.42亿元。2025年,公司实
现营业总收入354.26亿元,同比增加0.02亿元;利润总额48.89亿
元,同比增加25.03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46%,同比提高
7.50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装机容量2,466.70万千瓦,同比增长
122.21万千瓦。其中,风电同比增长94.66万千瓦,光伏同比增长
27.55万千瓦。火电装机容量2,139万千瓦,集中式风电装机容量
242.67万千瓦,集中式光伏装机容量74.05万千瓦,分布式新能源
装机容量10.98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13.28%,同比提高5.28
个百分点。

二、2025年度董事会日常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议事
规则的要求,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第八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2025年1月7日1.《关于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收购内蒙 古京能岱海新能源有限公司39%股权议案》 2.《关于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 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3.《关于王金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2025年3月24日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议题完成情况 的议案》 2.《关于2024年下半年董事会授权总经 理审议事项及办理情况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的 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 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的议 案》 6.《关于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 册资本金的议案》 7.《关于制定<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2025年4月9日《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 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2025年4月24日1. 《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 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 值损失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 案》 7.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8. 《关于兑现公司高管薪酬的议案》 9.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的议 案》 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 12.《关于汇报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 议案》
  13.《关于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15.《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 16.《关于2024年度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提 供内部借款(委贷)的议案》 17.《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的议案》 18.《关于2025年度与北京京能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及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 展融资租赁借款额度的议案》 19.《关于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20.《关于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 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21.《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2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第八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2025年6月30日《关于京能电力本部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 个人业绩考核责任书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2025年8月22日1.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 《关于收购京能集团持有京能东风(十 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 易议案》 3.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 4. 《关于2025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议题 完成情况的议案》 5. 《关于2025年上半年董事会授权总经 理审议事项及办理情况的议案》 6. 《关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制定<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市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8. 《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及授权 事项清单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9月19日1. 《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北京京 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 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5. 《关于审议公司本部经理层成员2024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责任书评价结果的议
  案》 6. 《关于公司负责人2024年度预考核绩 效年薪兑现的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关于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 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8.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10月25日《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12月26日1.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3. 《关于公司本部机构设置及职能优化调 整的议案》 4. 《关于2025年度项目后评价报告的议 案》 5. 《关于公司2026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关于2026年度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6. 计划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8. 《关于制定公司<环境、社会与治理 (ESG)管理办法>的议案》 9. 《关于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中,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
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运作。另外,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规范治理相关制度等进行了全面修订。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会及执行决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3次股东会,均采用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充分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投票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规范行使股东会授予的权限,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股东会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2025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
议15次,其中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各委
员会成员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开展工作,就相关审议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建议,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董事会和专
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事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并发表明确意见,获得一致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年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沟通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审计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五)投资者关系工作情况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接待投资者来访、接听投资
者热线电话、上证e互动平台问答、召开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主
动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与投资者保持了良好的互动沟通关系。

(六)组织学习培训,增强董高的规范意识
为帮助董高提升业务能力、增强自律意识、规范执业行为,董事
会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及培训活动,包括参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初任培训及后续培训、信息披露合规培训等。

(七)董事会经费年度使用情况
公司董事会经费是专项用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监事
事务的专门经费。2025年公司董事会经费支出共计24.22万元人民
币,主要用于支付独立董事薪酬及调研差旅费。

三、2026年董事会工作目标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从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引领作用,督促落实重大经营决策的执行,不断提升合规履职意识,确保科学高效决策,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将从以下方面认真践行董事会职责:
(一)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实时关注监管法律法规的更新动态,结合公司实际
发展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筑牢公司合规、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二)实时保持合规意识,增强履职与防风险能力。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管理人员
加强对监管政策、监管重点的深刻学习,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科学决策、合规履职,带动公司规范运营。

(三)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防范违规处罚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依法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监督信息披露机制的
执行情况,强化信息披露工作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的专业履职能力与责任意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向投资者有效传递公司价值信息。

(四)持续维护投资者沟通渠道,有效传递长期价值信息。

公司董事会将通过多渠道媒介加强与投资者的高效沟通,不断探
索投资者关系管理模式,为投资者全面、及时获取有价值判断的投资决策信息提供便利,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五)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结合运营实
践经验,不断夯实公司运营发展的制度基础,完善公司内控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以上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2:
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会议汇报《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关于年报期间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改革要求的工作通知》的有关
规定,现将公司现任三位独立董事赵洁女士、刘洪跃先生,王志强
先生以及2025年4月份离任的崔洪明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提交
会议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上
述四位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1.独立董事赵洁2025年度述职报告
2.独立董事刘洪跃2025年度述职报告
3.独立董事王志强2025年度述职报告
4.独立董事崔洪明2025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
附件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洁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
能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北京京能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

同时,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在本人的专业领域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建议。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规范、内部控制运行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事项,并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赵洁,女,195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历任华北电力设计院助理工程师、副科长、副处长、设总、副总、副院长,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院长,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现已退休。现任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业务规则,本人已按相关规定完成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
况年度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报告期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职,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发表独立、客观意见。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财务管理状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情况。每次董事会召开前,本人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针对存疑或不明之处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为董事会高效、科学决策奠定扎实基础。此外,本人还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主动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监管部门的最新政策导向、市场机构的研究观点以及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切实履行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京能电力共召开3次股东会,9次董事会。本人按照独
立董事职责就本年度9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
见。具体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本年应 参加董 事会次 数亲自 出席 次数以通 讯方 式参 加次 数委托 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出席股东会 的次数
赵洁99400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并在董事会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担任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召开日 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年 3月24 日审议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 额的议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的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议案 进行了审核,认为:京能电力根据北 京市国资委关于全面落实企业董事会 制订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要求,制 定的2024年度企业工资总额方案合 理可行,同意京能电力平台包含本 部、分公司及控股公司工资总额。
2025年4 月21日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及职工薪酬本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在 2024年年报中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 与独立董事所得薪酬是严格按照公司 制定的年薪管理办法与股东会决议进 行考核、兑现的,年度报告中披露的 薪酬数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2025年6 月30日审议公司本部经理层成员 2025年度个人业绩考核责 任书的议案本人对公司本部经理层成员2025年 度个人业绩考核责任书进行了审核, 同意公司本部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 个人业绩考核责任书,该责任书能够 将经理层个人绩效年薪与当年个人工 作履职情况挂钩,切实做到激励考核 的作用。
2025年9 月19日审议公司本部经理层成员 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责 任书评价结果的议案、关于 公司负责人2024年度预考 核绩效年薪兑现的分配方 案的议案本人对公司本部经理层成员2024年 度个人业绩考核责任书评价结果和公 司负责人2024年度预考核绩效年薪 兑现的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业绩考核责任书评价结果中经理 层成员个人业绩完成情况详细,考核 结果能够真实反映经理层个人年度实 际情况,同意实施;公司依据领导班 子成员分管业务、承担风险等情况, 并结合2024年度经理层成员任期制 和契约化业绩考核得分情况,对公司 负责人(经理层成员)制定了详细合 理的绩效年薪分配方案,公司按照企 业主要负责人绩效年薪预兑现标准, 根据分配系数,结合履职时间,计算 并预兑现公司负责人2024年度绩效 年薪,该方案能够将经理层个人绩效 年薪与当年个人工作履职情况挂钩, 切实做到激励考核的作用,同意实施。
2.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履职情况

召开日 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年3 月24日审议公司2025年 度经营计划的议 案、审议公司2025 年投资计划的议 案、关于向京能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金 的议案及公司环 境、社会与治理 (ESG)三年行动 方案(2025—2027 年)经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核,本人认为:结合上一 年度经营完成情况,认为公司制定的2025年度 主要经营指标计划合理,同意公司制定的2025 年经营计划;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具备可行 性,符合公司转型发展战略,同意公司制定的 2025年投资计划;同意公司拟汇同京能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其他股东 同比例向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50亿元,其 中京能电力持股比例为20%,增资额为10亿元, 财务公司增资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符合公司立 足北京发展的需要,财务公司资本实力的增强、 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提升,有利于提升公司投 资盈利能力、增强融资保障,并为公司未来带 来稳定的投资收益;同意制定的《公司ESG三 年行动方案(2025年-2027年)》。
2025年4 月24日审议公司2024年 度ESG报告的议 案经对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进行审核,认为: 该报告客观、全面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在环 境、社会与治理方面的成果,同意公司编制的 报告。
2025 年 12月26 日审议关于制定公 司《环境、社会与 治理(ESG)管理办 法》的议案经对公司编制的《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管 理办法》进行了审核,同意公司编制的本办法。
(三)学习及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始终注重学习国家最新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最新监管规则及制度文件。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
董事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重点学习了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信息披露监管及独立董事履职风险防范等内容。通过持续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2025年11月24日至26日,参加公司与兄弟单位北京京能清洁
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织的赴山西区域调研活动,了解集中式光伏、燃煤电厂的经营情况。同时,报告期内,本人还通过参加公司组织的现场会议、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全面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动态,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子企业负责人、职能部室关于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的汇报。结合公司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及内控建设进展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并提出相应建议。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重大事项,在公司
管理及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从合规性角度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本人认真审阅了历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定期报告、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力促进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针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关联交易,本人基于客观标准,对其必要性、真实性、公允性及合理性进行审慎判断,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严格
遵守仍然有效的承诺事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董事会未作出针对收购的
决策和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全年对外披露临时公告共计49份,并按时完成了2025年第
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等定期
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综合全年信息披露情况,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同时,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内控管理监督意识,
通过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保障各项业务合规稳健运行。经审阅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未发现公司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
行方面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有效。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京能电力本部及下属企业提供
2025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公司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致同团队严谨敬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更。2026年1月,因工作调
动原因,李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职务,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秦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职务,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就本次聘任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所聘任的人员的任职资格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做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事项。

(八)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所聘任的人员的任职资格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股权激励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经理层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的议案进行审
议,并认为,公司经理层薪酬结构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京能电力在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全体相关工
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继续保持规范、高效的运作态势,治理结构
持续优化,运作效率稳步提升。董事会重点关注的各项事项得到有
序推进与有效落实,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获得充分保障。

本人作为京能电力的独立董事,始终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
会议,并对重大事项依法、独立发表意见。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
坚持独立性原则,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审慎决策,结合自身专业经
验,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中提出多项具有独立性的建
议,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
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展望未来,本人将继续勤勉履职,持续关注
公司治理改善与风险防控,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赵洁
附件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洪跃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
能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北京京能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作用。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审核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性与有效性。同时,本人主动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已完成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并积极参加相关监管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洪跃,男,1963年2月出生,九三学社成员,硕士研究生学
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北京金晨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人已完成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公司董事会。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之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或其下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业务往来或关联关系。报告期内,本人独立性状况持续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妨碍客观、独立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
发挥自身专业所长,对公司审议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历次董事会前认真审议会议材料、对有疑问和不清楚的内容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公司制度,按时出席董事
会、股东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参与各项议题审议,立足自身专业背景,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财务合规管理以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效果。每次董事会召开前,本人均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对存在疑问的内容及时与管理层沟通核实,为科学决策提供充分准备。

报告期内,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京能电力共召开3次股东会,9次董事会。本人按照独
立董事职责就本年度9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
见。具体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 况
 本年应 参加董 事会次 数亲自 出席 次数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委托 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会 议出席股东会的 次数
刘洪跃99600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公司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并在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召开 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年3审议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工经审议,本人同意公司制定的2024年内
月24日作方案及2025年风险评估工作方 案。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及2025年风险评估 工作方案。
2025年4 月11日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书面意 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 规定,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 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及 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予以了重点 关注。通过询问公司有关财务人员及管理 人员、查阅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及相 关委员会会议纪要、公司相关账册及凭 证、以及对重大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 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会计报表能 够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 意将报表提交年审会计师进行审计。
2025年4 月22日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年 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座谈会:双方 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初稿进 行了交流沟通,在公司年审注册 会计师董阳阳介绍了2024年度审 计情况后,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委 员们对审计报告初稿、重大错报 风险、关键审计事项及内控审计 等做了详细讨论。本人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责任、独立性问题以及重 大事项所作的说明。
2025年4 月22日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审计与法律风险管 理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公司董事 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 值损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所属企业法治合规建设 考核评价有关情况的报告》的议 案。经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核,认为: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024年度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11,231.6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 25,366.27万元,共计36,597.91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 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年度会计报表 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将报表提交年审会计师进行审计,同 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 容;同意公司编制完成的2024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 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 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一季度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5年 度财务报告及其相关业务;同意公司《关 于2024年度所属企业法治合规建设考核 评价有关情况的报告》。同意将相关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025年8 月20日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对财务管理部提交的2025年6月30日 财务报表及部分财务报表附注资料进行 了审阅,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阅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报告 内容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上半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0 月20日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本人审阅了公司财务管理部提交的2025 年9月30日财务报表及部分财务报表附 注资料,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编制和审阅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 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 月22日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年 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座谈会纪要。 双方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 安排交流沟通,公司年审注册会 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事务所 及项目组独立性情况并介绍了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总体 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包括 公司2025年度的基本情况、审计 范围、审计时间的安排、人员安 排、影响审计的重要因素、风险评 估情况及相应的审计应对措施。同意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度审 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工作 安排。
2025年12 月26日审议修订《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审 议首席合规官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核,同意公司对现行 《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进行修订;同意公司新编的《首席合规官 管理办法》。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年3 月24日审议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的 议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的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议案进行了审 核,认为:京能电力根据北京市国资委关 于全面落实企业董事会制订职工工资总额 管理工作要求,制定的2024年度企业工 资总额方案合理可行,同意京能电力平台 包含本部、分公司及控股公司工资总额。
2025年4 月21日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及职工薪酬本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在2024年年报 中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所得薪 酬是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年薪管理办法与 股东会决议进行考核、兑现的,年度报告中 披露的薪酬数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2025年6 月30日审议公司本部经理层成员2025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责任书的议 案本人对公司本部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个人 业绩考核责任书进行了审核,同意公司本 部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个人业绩考核责任 书,该责任书能够将经理层个人绩效年薪 与当年个人工作履职情况挂钩,切实做到 激励考核的作用。
2025年9 月19日审议公司本部经理层成员2024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责任书评价 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负责人 2024年度预考核绩效年薪兑现 的分配方案的议案本人对公司本部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个人 业绩考核责任书评价结果和公司负责人 2024年度预考核绩效年薪兑现的分配方案 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业绩考核责任书评 价结果中经理层成员个人业绩完成情况详 细,考核结果能够真实反映经理层个人年 度实际情况,同意实施;公司依据领导班子 成员分管业务、承担风险等情况,并结合 2024年度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业绩 考核得分情况,对公司负责人(经理层成 员)制定了详细合理的绩效年薪分配方案, 公司按照企业主要负责人绩效年薪预兑现 标准,根据分配系数,结合履职时间,计算 并预兑现公司负责人2024年度绩效年薪, 该方案能够将经理层个人绩效年薪与当年 个人工作履职情况挂钩,切实做到激励考 核的作用,同意实施。
(三)学习及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始终将学习最新法律法规与监管制
度作为履职基础。2025年度,本人系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新规文件,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履职培训。通过持续学习,进一步强化了风险识别与合规判断能力,有效提升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履职水平。

报告期内,为全面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及重大项目进展,通过积极
参与公司组织的现场会议、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和职能部室就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的汇报。同时,本人主动结合宏观经济走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将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重大风险事项置于
首位,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策前,从合规性、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等维度独立审慎判断,并明确提出审核意见。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全部议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围绕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意见均基于客观证据和专业分析,有力支撑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年度重点关注的各项具体事项如下:(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
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必要性、客观性、公允性、合理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董事意见。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严格
遵守仍然有效的承诺事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董事会未作出针对收购的
决策和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情况
2025年,公司对外披露临时公告49份,定期报告4份,其中2
份季报、1份中报、1份年报。综合全年的信息披露情况,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管
理和财务状况。

2025年,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内控管理监督意
识,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健康运行。

经审阅公司2025年度内控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
或执行方面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执行有效。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京能电力本部及下属企业提供
2025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公司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致同团队严谨敬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更。2026年1月,因工作调
动原因,李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职务,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秦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职务,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就本次聘任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所聘任的人员的任职资格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做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事项。

(八)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所聘任的人员的任职资格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股权激励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经理层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的议案进行审
议,并认为,公司经理层薪酬结构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过去一年,京能电力在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
力下,治理基础不断夯实,重点任务有序推进,整体运营保持规范、稳健,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本人作为京能电力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参与各项议案审议,并对重大事项依法独立发表意见。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在关联交易审核、对外投资论证等环节,主动与管理层深入交流,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独立建议,努力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优化、风险
防控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助力公司实现更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刘洪跃
附件3: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志强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自2025年4月9日起担任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京能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和《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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