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策橡胶(60304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6:45:32 中财网
原标题:中策橡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作为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策橡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 2月 26日,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5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批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普通股(A股)87,448,56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46.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66,358,04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3,677,299.4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932,680,740.56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年 5月 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5]12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及《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绿色 5G数字工厂项目
年产 2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载重轮胎生产线项目
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春秋厂区改扩建及仓储配 套项目——全钢子午线轮胎车间 V建设项目
中策橡胶(天津)有限公司高端绿色轮胎制造产业链 提升改造项目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泰国增资建设高性能子 午胎项目
高性能绿色 5G数字化新能源汽车子午线轮胎及配套生 产基地项目(一期)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绿色 5G数字工厂项目”、“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泰国增资建设高性能子午胎项目”已投产,现对上述两个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2,938.53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0.75%,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1、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绿色5G数字工厂项目

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超出承诺使用金额部分系利息收入。

2、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泰国增资建设高性能子午胎项目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理财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前述两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938.53万元,公司拟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人、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充实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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