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新材(300919):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3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6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3年6月14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6月15日至6月24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3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7.2024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8.2024年7月23日,公司披露《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9.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10.202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1.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第三个归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本激励计划所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及所有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达到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另,因14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综合系数小于0.9而大于等于0.8,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57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综合系数小于0.7而大于等于0.6,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综合系数小于0.6,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前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4.7653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激励计划所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及所有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达到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另,因14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综合系数小于0.9而大于等于0.8,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57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综合系数小于0.7而大于等于0.6,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综合系数小于0.6,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4.7653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相关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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