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威海银行(09677):订立H股认购协议 - 根据特别授权发行股份及采用最低指定公众持股量替代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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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訂立H股認購協議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6年6月14日,本行與恒源控股訂立H股認購 協議,據此恒源控股有條件同意認購,且本行有條件同意配發及發 行不超過150,000,000股H股,認購價為每股H股人民幣3.29元,現金代價不超過人民幣493,500,000元(相當於541,837,307元)。 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3.29元(相當於每股3.61元,以董事會會議召開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匯率中間價折算),具體 情況如下: (a) 較緊接H股認購協議日期前最後交易日香聯交所所報收市價 每股H股2.86元溢價約26.22%; (b) 較直至本公告日期(含當日)本行H股最後連續五個交易日平均 收市價每股2.85元溢價約26.67%;及 (c) 較於2025年12月31日每股約人民幣4.57元的資產淨值(「資產淨值」)存在約28.01%的折讓,此乃根據本行於2025年12月31日的經 審計資產淨值人民幣27,301,072,000元及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的 5,980,058,344股股份計算得出。 (一) H股認購協議 日期 : 2026年6月14日 訂約方 : (i) 本行(作為發行人) (ii) 恒源控股(作為認購人)(獨立第三方) 生效條件 : 不可獲豁免的生效條件括: (i) 訂約方已分別簽署H股認購協議並 加蓋公章; (ii) 本次發行H股以及因變更註冊資本 而相應修訂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的相 關決議案已經本行董事會、臨時股 東大會及類別股東會議審議及批准; (iii) 本次發行H股方案已經恒源控股內 部決策程序審議通過,並已獲國資 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如需); (iv) 本次發行H股及相關方案依法獲得 金融監管總局或其有權派出機構的 核准;及 (v) 其他必要的批准程序(如涉及)。 於上述生效條件滿足的30日內,恒源控 股應將認購價款總額匯入本行指定賬戶。 於本公告日期,條件(i)至(iv)已達成。 發行股票的 : 本次發行H股根據特別授權進行,發行 種類和面值 的股票種類為H股普通股股份,每股面 值為人民幣1.00元。發行的新H股一經配 發,即與發行時已發行的H股於各方面 的地位完全相同。 發行數量 : 本次發行H股的股份數量合共為不超過 150,000,000股H股。 認購價 : 本次發行H股的發行價格在充分考慮股 及定價方式 東利益、投資接受能力和發行風險的 前提下,根據市場慣例和監管要求,結 合發行時資本市場狀況和本次發行內資 股定價等因素確定為每股人民幣3.29元 等值元(相當於每股3.61元,以董事 會召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匯率的中 間價折算),約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 493,500,000元。 募集資金用途 : 本次發行H股募集的資金在扣除相關發 行費用後的淨額將全部用於補充本行核 心一級資本。 滾存未分配利潤 : 本次發行H股前的滾存未分配利潤,由 的分配 本次發行H股後的新老股東按各自持股 比例共同享有。 上市安排 : 本行將向香聯交所申請批准本次發行 H股於香聯交所上市及買賣。 (二) 本行於過去十二個月之集資活動 董事確認,除本次發行外,本行於緊接本公告日期前12個月內 並無進行任何涉及發行其股本證券之集資活動。 (三) 本次發行對本行股權架構的影 根據本次發行將予發行的新的內資股及新的H股一經配發,即 與發行及配發該等內資股及H股時已發行的內資股及H股於各 方面的地位完全相同。 假設除本次發行外,本行已發行股本總額自本公告日期至本 次發行完成之日無其他變動,本行(1)於本公告日期;(2)於緊隨 本次發行H股完成後(假設本次發行H股股數為153,834,000股, 及本次發行內資股沒有完成);(3)於緊隨本次發行完成後(假 設本次發行內資股股數為758,020,103股及本次發行H股股數為 153,834,000股)的股權架構載列如下: 於緊隨本次發行H股完成後 於本公告之日 (假設只發行H股) 於緊隨本次發行完成後 佔本行 佔本行 佔本行 已發行 已發行 已發行 股份總額的 股份總額的 股份總額的 股份數目 概約百分比 股份數目 概約百分比 股份數目 概約百分比 內資股 4,971,197,344 83.13% 4,971,197,344 81.04% 5,729,217,447 83.13%其中: 山東高速集團 2,126,237,528 35.56% 2,126,237,528 34.66% 2,450,451,490 35.56%山東高速 693,957,987 11.60% 693,957,987 11.31% 799,774,419 11.60%H股 1,008,861,000 16.87% 1,162,695,000 18.96% 1,162,695,000 16.87%其中: (2) 恒源控股 – – 150,000,000 2.45% 150,000,000 2.18% 合計 5,980,058,344 100% 6,133,892,344 100% 6,891,912,447 100% 註: (1) 上表所載的若干數額及百分比數字已經約整,表內所示合計數額及所列數額之和之間的差異是因約整產生。 (2) 恒源控股認購的H股根據香上市規則將不被視為由公眾人士持有。 二. H股認購協議訂約方的資料 本行 本行為一家於1997年7月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股 份於香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09677)。本行主要從事接受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貼現;及代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等金融業務。 恒源控股 恒源控股有限公司於2012年9月於香註冊成立,由山東恆源石油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資持股,其間接由臨邑縣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 理局控股。恒源控股主要開展跨境貿易和投資等工作。截至本公告 日期,恒源控股為本行的獨立第三方。 三. 採用最低指定公眾持股量替代門檻 本公告乃根據香上市規則第19A.28C條作出。茲提述本行日期為 2020年9月29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及日期為2020年11月5日的公告(「該公告」),內容有關(其中括)於2020年11月5日悉數行使超額配股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節所用詞彙與招股章程及該 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根據香上市規則第19A.28B條,在香聯交所上市的股份必須有 一個公開市場。這一般指,無論何時,在香聯交所上市的股份類 別中由公眾人士持有的部分須:(1)佔發行人該類別已發行股份(不 括庫存股份)總數的至少25%,或上市時根據第19A.13A(1)條所規 定的任何較低的最低公眾持股量百分比(「初始指定門檻」);或(2)另外,(a)達到至少1,000,000,000元的市值;及(b)佔發行人該類別已發行股份(不括庫存股份)總數的至少10%(「替代門檻」)。 就上市而言,本行已獲香聯交所豁免嚴格遵守香上市規則第8.08(1)條的有關規定以及公眾人士不時持有的本行股份最低百分比將為 以下兩中的較高:(i)本行已發行股本總額的15.00%;及(ii)超額配股權獲行使後,將由公眾人士持有的H股佔本行已發行股本總額 的百分比(即16.87%)。於2020年11月5日,超額配股權已悉數行使,緊隨發行及配發超額配股股份後,公眾所持H股數目約佔本行已發行 股本總額的16.87%。因此,適用於本行的初始指定門檻為本行已發 行股份(不括庫存股份,如有)總數的16.87%。 茲提述本行於本公告內有關本行與恒源控股訂立H股認購協議的披 露。根據H股認購協議,恒源控股有條件同意認購,且本行有條件同 意配發及發行不超過150,000,000股H股,而由於恒源控股的最終控股股東為臨邑縣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因此其認購H股根據香 上市規則將不被視為由公眾人士持有,自2026年6月14日,本行已 採用替代門檻以符合香上市規則第19A.28B條的規定。 於2026年6月14日,即本公告刊發前的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行的公眾持股量市值(按香上市規則第19A.28B條計算)為2,978,398,602元,不低於1,000,000,000元,而本行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的公眾持股量百分比為本行已發行股份(不括庫存股份)總數的約16.87%。因此,本行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符合香上市規則 第19A.28B條的替代門檻要求。 本行將於本次發行完成後繼續滿足替代門檻要求並將持續遵守香 上市規則第19A.28D條的相關披露規定。 本公告僅向股東和潛在投資提供有關本次發行之信息,並不構成 收購、購買或認購本行證券的邀請或要約。由於本次發行須待若干 條件獲達成後方告完成,故本次發行可能會或不會進行。股東及潛 在投資於買賣本行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五.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備以下涵義: 「公司章程」 指 本行公司章程(經不時修訂、修改或以其 他方式補充) 「聯繫人」 指 具有香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涵義 「本行」 指 威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前稱威海市商 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國相 關法律法規於1997年7月在中國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並(視文義所需)括其 前身、分行及支行(不括附屬公司) 「董事會」 指 本行董事會 「類別股東會議」 指 於2025年9月29日緊隨臨時股東大會結束 後舉行的2025年第一次內資股類別股東 會議及2025年第一次H股類別股東會議 之統稱,藉以批准建議本次發行、山東 高速認購事項及相關的授權事宜 「關連人士」 指 具有香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涵義 「控股股東」 指 具有香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涵義 「董事」 指 本行董事 「內資股」 指 已發行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 以人民幣認購及入賬列作實繳 「臨時股東大會」 指 本行已於2025年9月29日舉行之2025年第 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以考慮及酌情批准 以本次發行及相關授權、山東高速認購 事項及建議變更註冊資本並相應修訂公 司章程相關條款等事項 「H股」 指 本行根據全球發售於香發行的每股面 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以元認購 及買賣並於香聯交所上市及買賣 「H股認購協議」 指 於2026年6月14日,本行與恒源控股就本 次發行H股簽訂的認購不超過150,000,000 股H股的認購協議 「恒源控股」 指 恒源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香註冊成 立的有限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為本行 的獨立第三方 「香」 指 中國香特別行政區 「元」 指 香法定貨幣元 「香上市規則」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 則》,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 改 「香聯交所」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獨立第三方」 指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 盡悉及確信,為獨立於本行及其關連人 士的第三方人士 「本次發行」 指 本次發行內資股及本次發行H股 「本次發行內資股」 指 本行擬通過特別授權向特定對象非公開 發行不超過758,020,103股內資股股份(擬 括山東高速集團及山東高速) 「本次發行H股」 指 本行擬通過特別授權非公開發行不超過 153,834,000股H股 「金融監管總局」 指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僅就本公告而言, 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不括香、澳門 及台灣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證券及期貨條例」 指 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 「山東高速」 指 山東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 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上海證 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碼:600350.SH)。 於本公告日期,山東高速集團持有其約 63.57%的權益 「山東高速集團」 指 山東高速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 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於本公告日期, 其與山東高速合計持有本行總股份 47.16%,為本行的控股股東 「山東高速 指 由山東高速集團及山東高速認購本次發 認購事項」 行內資股的事項 「山東高速認購方」 指 山東高速集團及山東高速 「股份」 指 本行內資股及H股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特別授權」 指 股東於臨時股東大會及類別股東會議上 作出進行本次發行的特別授權 「%」 指 百分比 威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中國,威海 2026年6月14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括執行董事孟東曉先生、張文斌先生、盧繼梁先生及姜毅先生;非執行董事陳曉軍先生、趙冰先生、郭有輝先生、周亮先生及李傑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范智超先生、王勇先生、孫祖英女士、楊雲紅先生及彭鋒先生。 * 威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並非香法例第155章《銀行業條例》所指認可機構,不受限於香金融管理局的監督,亦不獲授權在香經?銀行及╱或接受存款業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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