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30022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大街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庆凯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3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59,553,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8577%。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数343,082,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776%;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3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470,9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801%。 16,473,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803%。 2、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具体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7,630,7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4653%;反对1,003,2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2790%;弃权919,2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2557%;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550,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293%;反对1,003,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04%;弃权919,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04%。 2、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7,636,6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4669%;反对1,00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2784%;弃权915,6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2547%;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55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649%;反对1,00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66%;弃权915,6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8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夏虹、向海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2、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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