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300193):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潘磊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获悉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潘磊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 3、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5、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1)2021年12月23日,潘磊先生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通过表决权委托,潘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6,436,34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4.14%,潘磊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详见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发布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潘磊)。 (2)2021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9日期间,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及公司回购股份事项,潘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9,236,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4%。 2025年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由幅度说改为刻度说。 (3)2026年6月10日及2026年6月11日,潘磊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潘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236,34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46%。 7、后续增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潘磊先生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潘磊先生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 、潘磊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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