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600693):东百集团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福建东百红星商业广场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为推进公司商业零售业务轻资产转型,积极盘活存量资产,董事会同意相关全资子公司将持有的福建东百红星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红星”)100%股权转让给福建德呈华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东百红星100%股权暂定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2.78万元,后续将根据东百红星交割日经审计情况进行调整。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办理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7月1日下午2:00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6月 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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