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30026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26-032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内,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7,601,3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渤海路169号 咨询联系人:姜独松、蔡陈成 咨询电话:0513-82263991 传真电话:0513-82105111 七、备查文件 1、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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