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城(600658):电子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6月16日 18:31:04 中财网
原标题:电子城:电子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 6月
议案1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拟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
告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议案2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
实际发展需要,拟通过注册发行不超过23亿元(含23亿元)银行间
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接续存量债券。为实现信用增级,确保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的顺利发行,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拟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保证担保”)。

就北京电控向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事项,公司拟向北京电控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北京电控向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
为实现本次债券的信用增级,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北京电控签署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注册银行间债务融资
工具担保协议》(以下称“《担保协议》”),申请北京电控出具《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注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担
保函》(以下称“担保函”)。《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责任:北京电控将根据《担保协议》及出具的《担保函》
的相关约定,对本次债券的注册发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电控保证担保的范围:本次债券的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如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则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各期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券到期时,如公司不能全额兑付债券本息,北京电控应主动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北京电控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2、担保费用:本次债券担保费率为本次债券拟发行面额的1%/
年。分期发行的,担保费率为该期债券发行面额的1%/年。

3、保证期间:北京电控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发行之
日起至债券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若分期发行,北京电控就各期债券
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期间分别计算,分别为各期债券的发行首日至各期债券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止。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存续期管理机构在
此期间内未要求北京电控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或者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存续期管理机构在保证期间向公司主张债权后未在诉讼时效期限
届满之前要求北京电控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北京电控免除保证担保责任。

二、公司向北京电控提供的反担保
就北京电控向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公司拟与北京电控签署《北
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注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
担保协议之反担保协议》(以下称“《反担保协议》”),公司根据《反担保协议》向北京电控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同意将《反担保协议》附件《抵押物清单》中所记载的
房地产作为反担保物向北京电控设定抵押。

2、《抵押物清单》中所记载的房地产已经作为反担保的资产,在
北京电控的保证担保责任未解除之前,在未征得北京电控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不得自行进行处置。

就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中的《担保协议》及
《反担保协议》。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9,797,491.7760,454,630.48
负债总额31,594,049.7632,028,651.62
净资产28,203,442.0228,425,978.86
项目2025年1月-12月 (经审计)2026年1月-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5,026,332.106,137,752.26
净利润641,168.2538,129.34
11、北京电控与公司的关系
北京电控信用等级为AAA。北京电控持有公司45.49%股份,是公
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四、担保与反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当前房地产行业融资环境复杂严峻,融资渠道收窄、信用资质审
核趋严,叠加部分房企信用风险传导影响,公司市场化融资难度加大,公司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控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当前市场环境下公司实现债券信用增级、提升发行成功率、降低融资成本的有效措施,有利于本次债券发行实施,避免因发行不利对公司存量债券的接续兑付、资金链的稳定及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等造成不利影响,进而避免投资者权益受损。

担保方向被担保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方
因此向担保方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是正常的市场化行为,符合商业惯例。实施本次担保及反担保是保障本次债券发行的必要举措,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0,04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21%,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6,5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36.57%。

截至目前,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控对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
“26北电01”、“26北电02”提供担保增信措施,公司就此分别向
控股股东北京电控提供反担保金额不超过 80,000.00万元和
170,0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鉴于
上述担保及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请予以审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议案3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控股股东借款并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当前,房地产市场融资环境复杂,房地产企业融资难度加大,融
资发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储备授信额度以备周转,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与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协商,拟向北京电控申请不超过5亿元(含)的借款额度,公司对实际发生的借款提供相
应的抵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借款事项
为支持公司资金周转,北京电控将结合公司实际需要拟向公司提
供不超过5亿元(含)的借款,公司与北京电控拟就该借款事项签订
《关于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之借款协议》(以下称“《借款协议》”),《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5亿元(含)(根据经营需求提取)
2、借款用途:用于偿还债券本金及利息,未经北京电控事先书
面同意,公司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公司承诺不得将借款资金用于任何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禁止准入的项目或未经依法批准的项目。

3、借款期限:1年,自公司实际提款之日起算,公司可提前还
款。

4、借款利息: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且
在本合同签订日适用的1年期LPR),自提款日起开始计息。按日计
息(1年按365天计算),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最后一个结息日为借款到期日。

二、抵押担保事项
根据北京电控向公司实际提供的借款金额,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名
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拟与北京电控签订《关于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之借款协议的抵押担
保协议》(以下称“《抵押担保协议》”)。《抵押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同意将《抵押担保协议》附件《抵押物清单》中所记载
的房地产(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抵押担保物向北京电控设定抵押。

2、在《抵押担保协议》约定的抵押权到期之前,抵押物不再另
行设置任何担保。

3、抵押担保范围包含北京电控基于《借款协议》向公司实际提
供的借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为实现追偿权所支出的所有费用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成立时间:1997年4月8日
4、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六号A区
5、法定代表人:张劲松
6、注册资本:700,739.1319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47998H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9,797,491.7760,454,630.48
负债总额31,594,049.7632,028,651.62
净资产28,203,442.0228,425,978.86
项目2025年1月-12月 (经审计)2026年1月-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5,026,332.106,137,752.26
净利润641,168.2538,129.34
11、北京电控与公司的关系
北京电控信用等级为AAA。北京电控持有公司45.49%股份,是公
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抵押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当前房地产行业融资环境依然严峻,融资渠道收窄、信用资质审
核趋严,叠加部分房企信用风险传导影响,公司市场化融资难度加大。

此次向控股股东北京电控申请借款额度,核心目的是为了储备足额授信周转资金,有效应对短期资金周转压力,防范流动性风险。

控股股东北京电控基于内部管理规范,要求借款方提供相应抵押
担保,即本次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是取得该笔借款的必要条件。此外,借款方向出借方提供抵押担保,是正常的市场化行为,符合商业惯例。

综上,实施本次抵押担保是取得借款的必要举措,有利于支持公
司平稳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0,04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21%,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6,5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36.57%。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鉴于上述
内部借款及抵押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提请股东会同意上述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洽谈上述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请予以审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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