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基科技(603151):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16日 19:00:36 中财网
原标题:邦基科技: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
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主要安排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229.50万份
3、行权人数:133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12.45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2026年6月6日-2027年6月5日。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姓名职务本次可行权数 量(万份)占其获授股票期权 数量的比例(%)占授予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张洪超董事、董事会秘书6.0030.000.04
王艾琴副总经理6.0030.000.04
田玉杰副总经理6.0030.000.04
罗晓财务负责人4.5030.000.03
中层管理及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129人)20730.001.23 
合计229.5030.001.3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主要安排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75.50万份
3、行权人数:16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12.45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2026年5月14日-2027年5月13日。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姓名职务本次可行权数 量(万份)占其获授股票期权 数量的比例(%)占授予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王辰璐董事3.0050.000.02
张洪超董事、董事会秘书8.5050.000.05
王艾琴副总经理8.5050.000.05
田玉杰副总经理8.5050.000.05
罗晓财务负责人5.0050.000.03
中层管理及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11人)42.0050.000.25 
合计75.5050.000.4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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