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688663):新风光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二零二六年六月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7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4议案三:《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5议案四:《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6议案五:《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17议案六:《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9议案七:《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3议案八:《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24议案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5议案十:《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6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文件,前述登记文件需提供复印件一份,经验证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会召开前15分钟向会务组进行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6日14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中心亚洲厅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出席人员: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其他人员。 5、会议召集人:新风光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洪臣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读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董事会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议案一附件: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权,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实现了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如下:一、2025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日趋激烈的行业市场竞争,叠加主要产品价格下行等多重外部压力与不利因素,公司经营发展面临挑战。报告期内,公司新产品市场推广及规模化放量未达预期,在多重压力下,公司整体经营保持基本稳定。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9亿元,同比下降9.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41.27万元,同比下降47.0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7.48亿元,同比增长9.72%;净资产14.60亿元,同比增长0.18%;资产负债率61.05%。 报告期,公司持续聚焦工业节能和新能源装备业务,稳步推进产品迭代与市场拓展。面对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行压力,公司坚持加大研发投入,与华为数字能源合作,聚焦新能源构网型储能、智能电网等前沿领域;设立“新产品开发部”,加大关键核心技术和新产品(可控核聚变电源、固态变压器(SST)、铁路电气化牵引等)研发力度,寻求新的增长空间,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大功率电力电子控制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 二、2025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情况 (一)对外投资项目落地,产业链布局持续优化。 报告期,公司以“增资扩股+收购股权”的方式取得兖州东方机电有限公司52.83%股权,其中以增资扩股方式向东方机电出资5,592.57万元,以收购股权方式出资397.70万元收购东方机电23名自然人股东股权,东方机电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机电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了公司在防爆电器、高低压开关及控制设备、
(二)股东会召开情况 2025年,共召开3次股东会,其中召开2次临时股东会,1次年度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会合规有序;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建议和咨询。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其中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所有独立董事均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聘请审计机构、对外投资、董事及高管薪酬、股权激励归属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五)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2025年,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累计披露137项公告及上网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四、2026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扎实做好董事会的各项日常工作,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扎实开展董事会日常工作 董事会将扎实做好自身的日常工作,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坚持规范、高效运作,审慎、科学决策,不断强化内控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合法合规、科学运行。加强会议管理,确保各项议题事前论证充分,科学高效地决策重大事项,落实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同时,继续推进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行,切实发挥前置把关作用。 (二)保障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规范和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整体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董事会将继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互动平台、接待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参加证券公司策略会等多种形式并举,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 (三)加强公司治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努力提升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公司将继续加强合规建设,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董事会将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适时修订或制定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完善治理体系,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坚守价值创造,实现股东利益共赢 坚持以股东价值创造为中心,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结合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与战略发展需求,制定合理利润分配方案,保持现金分红连续性与稳定性。依托高质量发展提升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市值稳步增长;持续优化资本结构,保障战略实施资金需求,实现企业发展与股东回报协同共赢。 (五)聚焦主业提质增效,全力推进2026年经营目标实现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经营层坚持高质量发展主线,强化市场开拓与大客户开发,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毛利业务占比;全面加强成本费用精细化管控,提升盈利水平与经营效率;加快在研产品产业化落地,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为经营业绩;持续推进产业链协同与资源整合,确保年度经营目标顺利达成,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坚守战略引领与法定职责,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标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提升治理能力与发展质量,奋力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风光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青岛银行、济宁银行、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1家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7.1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借款、信用、抵押和保证等方式。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明细详见附表。 公司具体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的实际授信批复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视资金实际需求情况与银行签订单项业务合同进行约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四:《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提议,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风光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五:《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73,095,952.44元,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412,703.83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474,6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本公司股份2,041,139股后,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39,433,46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675,361.42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15%。 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4,993,341.8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5,668,703.29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9.31%。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474,6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本公司股份2,041,139股后,实际可参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数为139,433,461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97,247,984股。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041,139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六:《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7.84%的股权,系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公司已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等,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此外,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七:《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监管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保障公司长期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董事会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风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人员的薪酬提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9.6万元整(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月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董事津贴。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其中绩效薪酬在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全体董事会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公司股东对公司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风光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如下:一、关于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审议结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92,07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的股本总数由141,382,530股增加至141,474,600股,注册资本由141,382,530元增加至141,474,6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如下:一、关于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审议结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92,07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的股本总数由141,382,530股增加至141,474,600股,注册资本由141,382,530元增加至141,474,6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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