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维时代(30138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时间:2026年06月16日 19:25:32 中财网
原标题:赛维时代: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81 证券简称:赛维时代 公告编号:2026-029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6年06月18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026,738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320人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外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 12.69 /
授予价格: 元股(调整前)。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计440人,其中首次授予432人,预留授予8人,包括计划公告时任职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具体如下:

序 号姓名国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 (万股)占本计划拟授 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一、首次授予部分      
1陈晓兰中国董事32.00002.75%0.08%
2林文佳中国财务负责人32.00002.75%0.08%
3帅勇中国副总经理(已 离任)18.00001.55%0.04%
4艾帆中国董事会秘书 (已离任)12.00001.03%0.03%
5JIAHUAT ENG美国中级管理人员6.41480.55%0.02%
6HONGKAI WANG美国中级管理人员 (已离职)2.16590.19%0.01%
7DONGKAI CHEN美国中级管理人员 (已离职)3.00000.26%0.01%
其他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425 人)1053.917090.48%2.63%   
二、预留授予部分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6人)5.32350.46%0.01%   
合计1164.8212100%2.9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
1% 20%
司总股本的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
3.以上百分比是四舍五入之后的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

4.上表中外籍激励对象姓名与前期披露公告名单不完全一致,系因本次统一调整为护照登记姓名,不存在激励对象
变更或调整的情形。

5. 2025 5 19
公司原副总经理帅勇先生及公司董事会秘书艾帆先生已于 年 月 日离任,公司副总经理帅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继续在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赛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运德供应链副总裁职务;公司原董事会秘
书艾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继续在公司担任人力资源中心副总裁职务。

5.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各个批次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个批次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预留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以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30%或以2023年公司净利润 为基数,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二个归属期以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增长率不低于55%或以2023年公司净利润 为基数,2025年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三个归属期以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增长率不低于85%或以2023年公司净利润 为基数,2026年增长率不低于8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2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以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增长率不低于55%或以2023年公司净利润 为基数,2025年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二个归属期以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增长率不低于85%或以2023年公司净利润 为基数,2026年增长率不低于8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卓越、超出期望、符合预期、未及预期四个档次。


考核结果卓越超出期望符合预期未及预期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100%100%10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即考核结果达到“符合预期”及以上),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16日,公司对《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2)进行了披露。

4.2024年5月21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5.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5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7.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1.历次价格调整
(1)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将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2.69元/股调整为12.44元/股。

(2)2025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将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2.44元/股调整为12.14元/股。

(3)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2.14元/股调整为11.64元/股。

2.历次数量调整
(1)2025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5.5237万股。

(2)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合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06,023股。

(3)在第二个归属期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其在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9,224股(包括第二个归属期3,953股和第三个归属期5,271股)将予以作废,不予归属。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序 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 情况说明
1(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的情形;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合归属条件。
2(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形,符合归属条件。
3(3)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归属期 55%或以2023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增长率不低 于5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计报告:2025年的营业收 入为1,181,652.93万元,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二个归属期以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增长率不低于 55%或以2023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增长率不低 于50%
   

 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2025年的营业收入增 长率为80.03%,首次及预 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业绩 考核达标。    
4(4)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评级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 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 考核结果 卓越 超出期望 符合预期 未及预期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0% (Y)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即考核结果达 到“符合预期”及以上),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 全归属,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的在职激励对象中,320 名激励对象2025年年度绩 效考评结果均为“卓越”、 “超出期望”、“符合预 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5名激励对象2025 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为“不及 预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为0%。    
  考核结果卓越超出期望符合预期未及预期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Y)100%100%10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2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可归属限制性股票3,026,738股,并将对部分未达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6年06月18日
2. 3,026,738
归属数量: 股
3. 320
归属人数: 人
4.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5.
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万股

序 号姓名国籍职务本次归属前已获 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万股)本次可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 (万股)本次归属数量 占已获授限制 性股票总量的 比例
一、首次授予部分      
1陈晓兰中国董事32.00009.600030%
2林文佳中国财务负责人32.00009.600030%
3帅勇中国副总经理(已 离任)18.00005.400030%
4艾帆中国董事会秘书 (已离任)12.00003.600030%
5欧越中国副总经理20.00006.000030%
6JIAHUATE NG美国中级管理人员6.41481.924430%
其他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313 人,本次归属308人)894.0384265.201930%   
二、预留授予部分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6人)4.4921.347530%   
合计1018.9452302.673830%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其在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9,224股(包括第二个归属期3,953股和第三个归属期5,271股)将予以作废,不予归属。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6月18日
2.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02.6738万股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除外。

(3)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6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677号,经审验,截至2026年6月4日止,赛维时代已收到32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3,026,738.00元(大写:叁佰零贰万陆仟柒佰叁拾捌元整)。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35,231,230.32元,股份数为3,026,738股,其中:增加股本3,026,738.00元,增加资本公积32,204,492.32元。截至2026年6月4日止,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406,484,938.00元,股本为人民币406,484,938.00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股份数量403,458,2003,026,738406,484,938
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2,977,761.37 0.7043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元,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将相应增加3,026,738股,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计划项下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近期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待进入归属期方可办理归属事宜外,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其他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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