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300126):认购星辰动力二号创业投资基金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星辰动力二号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对外投资概述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525万元认购深圳市星辰动力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的份额(以下简称基金、本合伙企业),并签署了《深圳市星辰动力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不在基金中任职。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一) 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名称:知卓安妮(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8日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3单元C之七 法定代表人:陈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股权结构:网卓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股38.889%;平潭恒捷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3.333%;亿策兴(厦门)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7.778%。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受托管理股权投资,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登记备案情况:知卓安妮(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70335。 (二) 基金有限合伙人
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四、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 (一) 基金名称:深圳市星辰动力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二) 基金规模:10,501万元 (三)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四) 出资方式:人民币现金出资 (五) 缴付出资: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501万元,由全体合伙人缴纳。管理人将根据本合伙企业资金需求向各合伙人发出书面缴付出资通知,要求其一次性缴付全部认缴出资额,各合伙人应当在该付款通知约定的到账日期前将实缴出资汇入指定的专用银行账户。 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上述期限届满后,如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仍没有实现全部退出,基金管理人在通知全体有限合伙人后,管理人可以决定延期一年(“延续期”);延续期满后需要再次延长的,则需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方可再次延长。 (七) 管理费 一次性向合伙企业收取实际投资额×5%的一次性管理费,以后不再收取管理费。 (八) 决策机构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项目投资及退出的唯一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共3人,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九) 投资策略 本合伙企业专项投资于电池材料企业。 (十) 投资限制 本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2)从事担保、抵押、房地产(包括购买自用房地产)等业务; (3)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 (4)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或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本类基金从事的其他业务。 (十一) 退出方式 (1)IPO上市或并购退出。(2)股权转让。(3)大股东回购或被投资企业回购。(4)企业清算、破产。(5)按本协议约定,以非现金分配的方式退出。(6)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十二) 利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1、利益分配 合伙企业在收到投资标的分红款或利益分配,转让部分投资标的股权、投资项目完全退出、基金清算时进行利益分配。具体分配方式如下: (1)若【本次拟分配利益+累计已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的利益-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1+8%*N/365)】≤0,则本次拟分配利益的100%按照全部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 (2)若【本次拟分配利益+累计已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的利益-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1+8%*N/365)】>0,则: 业绩报酬=【本次拟分配利益+累计已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的利益-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20】%。 本次拟分配利益扣除上述业绩报酬后的部分按照全部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 其中,N为自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到位后的次日至本次拟分配利益结算日之间的自然天数。 2、亏损和债务承担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十三) 会计核算方式 1、本企业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普通合伙人应于基金成立后,每年度的9月30日前制作基金半年度报告提交有限合伙人,并于每一年度结束后六(6)个月内制作上一年度基金年度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交给有限合伙人。 (十四) 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1、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并接受其他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监督。 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3、有限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情况。 4、在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起设立新的投资合伙企业(或基金)时,在同等条件下,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有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 (十五) 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权。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不在基金中任职。 七、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公司本次参与认购投资基金是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本次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基金的投资运作将受到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周期以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市场拓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等风险;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持续密切关注基金状况,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八、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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