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瀚川(688022):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时间:2026年06月16日 19:30:43 中财网
原标题:ST瀚川: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ST瀚川 公告编号:2026-035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本次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4年11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贺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6)。

(五)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11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2)。

(六)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11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七条的相关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因此,公司拟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三、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266.4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四、本次终止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尚未完成实际归属、登记,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会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责。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将继续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此外,公司后续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择机推出有效的激励方案,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五、终止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终止已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责。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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