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30060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实施结果
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26-038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 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周路先生计划在此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8月19日,窗口期不减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其他时间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总股本均以464,798,231股计算,下同)的0.0572%。 公司于近日收到周路先生出具的《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周路先生决定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周路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 2、周路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周路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周路先生出具的《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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