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301120):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17日 21:30:58 中财网
原标题:新特电气: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8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
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年6月17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及锁定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5年6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65.20万股股票已于2025年6月18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转入“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过户数量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71%,过户价格为4.64元/股。

2026年5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5.5050万股股票已于2026年5月28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转入“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过户数量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10%,过户价格为4.586元/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及预留受让部分对应的标的股票均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相应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年6月17日届满,可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的50%,对应股份数量为132.6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考核情况及后续安排(一)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考核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0205949号),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及长效激励基金影响后为56,846,971.58元,对应系数为100%。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对应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100%。且参与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已确定。

(二)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已解锁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当时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具体出售时点及出售数量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交易限制要求。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4、公司应当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届时在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全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情形外,本员工持股计划若需提前终止的,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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