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亚邦股份(603188):亚邦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全资子公司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华尔”)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南支行(以下简称“中行灌南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项下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亚邦股份与中行灌南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亚邦华尔为上述贷款提供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一处宗地面积81,993.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3,549.09平方米(权利证书编号:苏(2024)灌南县不动产权第0006829号)的工业房地产向中行灌南支行进行最高额抵押担保,提供亚邦华尔名下四项专利权作为质押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单位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单位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截至目前,已实际使用上述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4,846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单位提供担保24,846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单位提供担保0万元。本次公司为亚邦华尔4,000万元银行贷款业务提供担保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保证人: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南支行 债务人: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主合同及主债权 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150201718E26060101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主债权为自《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 (四)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小写)40,000,000.00元。 2.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五)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担保对象亚邦华尔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根据其资产负债率水平等情况,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邦华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对亚邦华尔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与管理中资金的需求,确保其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以上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如下: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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