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300252):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6-061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89:15—9:25 9:30—11:30 13:00—15:00 日 、 、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昌华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7楼会议室5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1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5人,代表股份175,169,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1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37,123,0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4人,代表股份38,046,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3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4人,代表股份38,046,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4人,代表股份38,046,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34%。 3、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528,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27%;反对2,62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69%;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405,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604%;反对2,62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18%;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王远律师、唐巧妆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