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百泽(30104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18日 17:35:28 中财网
原标题:金百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280,8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6,68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1,280,800股后的股本105,39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5,059,161.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
(1)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105,399,200股×0.48元/10股=5,059,161.60元。

(2)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5,059,161.60元/106,680,000股×10=0.474237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下同),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474237元(保留七位小数,不四舍五入,下同)。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74237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6,68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1,280,800股后的股本总额105,39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59,161.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1,280,800股后的股本105,39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3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2026年6月2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的最低减持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前的最低减持价格-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7.02元/股-0.0474237元/股=6.97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105,399,200股×0.48元/10股=5,059,161.60元;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5,059,161.60元/106,680,000股×10=0.474237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474237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74237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1栋1501
咨询联系人:王丽美、吴静怡
咨询电话:0755-26525959
传真电话:0755-26733968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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