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300270):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6月18日12: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为:付英波、谢鹏、宋璇、张培培、李民、陈海军、王慧、马朝松、陈涛),会议由董事长付英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海军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债权转让有利于公司有效盘活资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河南省新投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云”)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公司对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新投云,转让价格340.00万元。 《关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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