颀中科技(688352):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0 转债代码:118059 转债简称:颀中转债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61元/股(含税),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2025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6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5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5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5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7月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截至2026年6月17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714,483股,占公司总股本1,189,046,444股的比例为0.7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86元/股,最低价为 11.10元/股,回购均价为 11.5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398,688.9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6月1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周小青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26年1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5,88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余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8,714,483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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