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一带一路 (167503): 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6年6月更新)
原标题:安信一带一路 : 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6年6月更新) 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原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26年6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自2021年1月1日起,由《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根据《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关于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和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终止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与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的运作,《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同日,《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其中,指数投资风险主要包括:(1)高仓位风险;(2)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3)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4)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5)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6)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变更的风险;(7)标的指数成份股权重较大的风险;(8)标的指数成份股停牌的风险;(9)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10)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11)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同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 2、选样方法 (1)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10%的证券; (2)对样本空间的剩余股票,将一带一路主题划分为五大相关产业,分别为:基础建设、交通运输、高端装备、电力通信、资源开发。 (3)在每个产业中,在综合考虑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现有海外业务占比、新签一带一路地区订单、主营业务所在地域等四个维度的基础上,选取最具主题代表性的股票入选,并确保每个产业入选的股票总数不超过20个。 3、指数采用调整市值加权,并设置权重因子。权重因子介于0和1之间,以使样本股权重不超过3%。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更新)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6年5月1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重要提示.............................................................................................................................................1 第一部分 绪言.................................................................................................................................6 第二部分 释义.................................................................................................................................7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13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43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44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45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7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转托管及其他业务......................................................................6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63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7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78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7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4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86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9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90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96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03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05 第二十二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6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7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109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11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112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13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28 第一部分 绪言 《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以及《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由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而来,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1、基金或本基金:指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6、招募说明书:指《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证券法》:指经2019年12月28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4、《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2日颁布、同年2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7、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21、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22、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6、直销机构: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7、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其中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是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8、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接受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3、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失效34、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38、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9、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4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本公司发布实施的《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以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全部基金份额的10%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标的指数:指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 55、日/天:指公历日 56、月:指公历月 57、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8、基金的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登记机构等事项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外申购赎回、场内申购赎回两种方式实现A类基金份额的交易;C类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C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也不开设场内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与赎回C类基金份额59、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0、场外: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 61、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 62、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或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注册登记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63、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购或通过上市交易买入的A类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64、场外份额:指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65、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66、上市交易: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67、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68、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9、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7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71、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29楼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27-29楼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625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联系人:陈静满 联系电话:0755-82509999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1、董事会成员 王苏望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储蓄所主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职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战略客户部总经理,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融衍生品部总经理(兼任),国投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刘入领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裁办公室主任、理财客户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兼营销服务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贾媛媛女士,董事,会计硕士。历任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高级文员,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运营管理经理、高级运营经理,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投资管理岗高级经理,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总经理兼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总经理,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兼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战略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兼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总经理。 张振宇先生,董事,理学硕士。历任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战略客户与产品岗兼投资管理岗助理经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党组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秘书处专员、秘书处(总值班室)经理,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战略规划岗经理、高级经理,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兼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 陈明女士,董事,会计学学士。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市帕拉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事业部副总经理,广州南沙宏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现任广州市顺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审计总经理。 刘忠亚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江苏省审计厅外资处主任科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所长。现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江苏苏亚金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飞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江春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武汉大学二级教授、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任上海杉达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商学院特聘教授。 谭岳奇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历任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安泰科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深圳市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卫华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团队长、内核部总经理,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总经理,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刘入领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简历同上。 陈振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民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基金投资部总经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学明先生,副总经理,哲学硕士。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经理,理财发展部高级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安信基金筹备组成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廖维坤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理学学士。历任轻工业部南宁设计院电算站软件工程师,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电脑主管,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部电脑工程师、布吉营业部副总经理、稽核总部高级经理、经纪业务总部高级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王卫峰先生,督察长,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吉林省国际信托公司财务人员,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财务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主管,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负责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3、本基金基金经理 邱家庆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特定资产管理部研究员,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助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总部资管量化投资部投资主办人、量化团队负责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量化投资部投资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2023年09月12日至2025年03月10日,任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4年04月25日至2025年08月18日,任安信恒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5年03月11日至今,任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5年03月11日至今,任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公司总经理刘入领先生,副总经理陈振宇先生,固定收益投资总监金凌志先生,总经理助理兼研究总监兼价值投资部总经理陈一峰先生,总经理助理李君先生,均衡投资部总经理张竞先生,均衡投资部执行总经理聂世林先生,成长投资部总经理陈鹏先生,FOF投资部总经理占冠良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张立聪先生,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施荣盛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张睿先生,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黄琬舒女士,固定收益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林幼妙女士,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易美连女士,混合资产投资部副总经理梁冰哲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任凭女士,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王涛先生,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黄晓宾先生。 5、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内部控制程序,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防火墙原则:公司投资、交易、研究、评估、销售等业务环节,适当分离,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部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措施。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针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 公司经理层牢固树立内部控制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部控制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构建有效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建立合规、高效、健全、制衡的内部组织架构,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各职能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各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加强对业务风险的控制。部门管理层定期对部门内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战略并实施,监控风险管理绩效,以不断改进风险管理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风险评估、开展新业务之前的风险评估以及违规、投诉、危机事件发生后的风险评估等。 (3)控制活动 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防线。 公司建立科学的授权制度。授权控制是内部控制活动的基本要点,它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公司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受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单独核算。公司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业务授权、业务执行、业务记录和业务监督严格分离,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实行物理隔离。公司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适当、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和渠道,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实现公司内部信息的沟通和共享,促进公司内部管理顺畅实施。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5)监督与内部稽核 内部控制的监督完善由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必要时,公司可聘请外部专家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和评价。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对原有的内部控制定期进行全面检讨,审查其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适时改进。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成立时间:1993年8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6.97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78号 联系人:韩鑫普 联系电话:0755-26951111 招商证券是中国领先的上市证券公司之一,拥有全业务资质,跨越国内外市场,覆盖证券、期货、证券投资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等多个领域。目前招商证券拥有5家一级全资子公司,分别是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招商期货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在境内设有14家分公司和265家证券营业部,不断建设和完善全功能、全产业链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招商证券超过10000位员工竭诚为全球企业、政府机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全面的证券服务。我们以“家国情怀、时代担当、励新图强、敦行致远”为核心价值观,以“服务国家科技自立自强助力社会财富保值增值”为使命,以“打造中国领先投资银行”为愿景,砥砺前行,通过卓越的金融服务实现客户的财富增长,并在资本市场和社会公众中树立起合规稳健、锐意创新、服务精良、勇于担当的良好口碑。 2、主要人员情况 招商证券托管部员工多人拥有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运作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验,以及大型IT公司的软件设计与开发经验,人员专业背景覆盖了金融、会计、经济、计算机等各领域,其中本科以上人员占比100%,高级管理人员均拥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招商证券是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证券公司,可为各类公开募集资金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托管部拥有独立的安全监控设施,稳定、高效的托管业务系统,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招商证券托管部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除此之外,招商证券于2014年1月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成为业内首批可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券商之一,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截至2026年一季度,招商证券共托管83只公募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 (1)托管业务的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3)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使托管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实现托管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不断改进和完善内控机制、体制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和效果。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面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内部最高风险决策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公司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及各类风险限额指标,全面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情况。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及稽核部为公司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招商证券托管部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健全、有效执行;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保持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实行经营场所封闭式管理,并配备录音和录像监控系统;有独立的托管业务系统;业务管理实行复核和检查机制,建立了严格有效的操作制约体系;托管部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的理念,培养部门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和保密意识。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监督,并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2、监督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限期内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站:www.essencefund.com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银行卡是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联支付支持的银行卡。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essencefund.com (2)直销中心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29楼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27楼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江程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2、场外代销机构 银行销售渠道: (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葛仁余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站:www.jsbchina.cn/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庄灵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站:www.nbcb.com.cn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站:www.bank.pingan.com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站:www.cib.com.cn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站:www.icbc.com.cn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站:www.ccb.com (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站:www.abchina.com (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站:www.cmbchina.com 第三方销售公司销售渠道: (1)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1号楼-4至43层101内3层09A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1818/010-66154828 网站:www.5irich.com (2)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户服务电话:95055 网站:www.duxiaomanfund.com (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728 网站:www.hcfunds.com (4)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0层1005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5)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仅赎回)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1号楼-5至32层101内26层2602-2A 法定代表人:王利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网站:www.qianjing.com (6)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柳娜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站:fund.sina.com.cn (7)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9层1901内1903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站:danjuanapp.com (8)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暂停认购、申购、定投和转换业务)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国际中心B座407 法定代表人:刘洁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站:www.zcvc.com.cn (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网站:www.puyifund.com (1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法定代表人:罗佳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站:https://homeway.com.cn (11)华源证券(鑫理财)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创业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邓晖 客户服务电话:95305-8 网站:www.jzsec.com (12)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法定代表人:王珊珊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网站:www.jdt.com.cn (1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法定代表人:经雷 客户服务电话:4400-021-8850 网站:www.harvestwm.cn (14)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网站:www.huilinbd.com (1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站:www.fund123.cn (1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户服务电话:025-66996699 网站:www.snjijin.com (1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站:www.noah-fund.com (1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站:www.erichfund.com (1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站:www.howbuy.com (2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站:www.amcfortune.com (2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站:www.jiyufund.com.cn (22)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网站:www.vstonewealth.com (2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515号世博天地写字楼T1栋17楼 法定代表人:贾志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网站:www.leadfund.com.cn (2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层)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2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网站:www.66liantai.com (26)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6号大华银行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2 网站:weonefunds.com (2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28)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康路258号第10层(实际楼层第9层)02A单元 法定代表人:方磊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站:www.wacaijijin.com (2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站:http://windmoney.com.cn (30)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郑焰 客户服务电话:400-100-2666 网站:www.zocaifu.com (3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3401法定代表人:张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116-1188 网站:www.new-rand.cn (3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227912 网站:www.zlfund.cn (3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212号腾讯数码大厦2栋(南塔)L1401-L1501 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客户服务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网站:www.tenganxinxi.com (34)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周欣 客户服务电话:400-101-9301 网站:https://www.tonghuafund.com (35)武汉佰鲲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花楼街片世纪江尚中心办公楼栋/单元31层10号法定代表人:李文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网站:www.buyfunds.cn (36)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泓晟国际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客户服务电话:021-38909613 网站:www.wanjiawealth.com (37)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799号506室-2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电话:400-080-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n (3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站:www.ifastps.com.cn (39)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朝阳区景辉街33号院1号楼阳光金融中心5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40)一路财富(深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2111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站:http://www.yilucaifu.com (41)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2层01D、02A—02F、03A—03C 法定代表人:赵玉浩 电话:010-59644475 网址:www.puzefund.com (4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91号1608、1609、1610办公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站:http://qieman.com (4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401室(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