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科技(920663):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证券代码:920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2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29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88元,共计募集资金 15,325.2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249.1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4,076.0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3月 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及其他发行费用等 1,037.69万元(不含税)及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用 283.02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755.3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7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同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6年 6月 5日召开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20,500 万件自润滑轴承、5,300万件汽车零部件、24,200万件金属零部件项目”和“新功能座椅及关键部件研发中心”予以结项。 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门办理节余募集资金的划转事项,并在资金转出后适时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2026年 6月17日至 18日,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注销证明文件》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6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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