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威(002626):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27111 债券简称:金威转债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 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2026年6月 重要声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第一章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1 .............................................................................3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第三章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4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7第五章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12第六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及能力分析.......................................................................13 第七章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14第八章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15第九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16 第十章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17第十一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18 第一章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公司名称: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menKingdomwayGroupCompany 二、获批文件和获批规模 2024年11月19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7号)同意注册批复。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92亿元,期限6年。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金威转债”) 2、发行规模:人民币12.92亿元 3、债券期限:6年 4 0.10% 0.30% 0.60% 1.00% 、债券利率: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 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5、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6、起息日:2025年8月20日 7、付息日:2026年至2031年每年的8月19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8、本金兑付日:2031年8月19日 9、特殊权利条款及报告期内执行情况:2025年度未执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 10、信用级别(主体和债券的评级):AA 11、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募集资金用途:“辅酶Q10改扩建项目”、“年产30,000吨阿洛酮糖、年产5,000吨肌醇建设项目(已变更为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万吨油脂项目、营养保健品智慧工厂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13、债券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受托管理人还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三、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已督促发行人按期足额付息,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三章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营养保健食品(包含营养保健食品原料和营养保健食品终端产品)、饲料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 营养保健食品原料方面,辅酶Q10依旧是公司的重要产品之一,2025年公司一方面进一步提升辅酶Q10的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产销量继续增长,成本明显下降;另一方面通过持续研发,推进辅酶Q10产品迭代升级,顺利完成高纯度产品的产业化落地,精准匹配客户多元化需求,积极对接副产品综合利用开发,提升附加值,提高辅酶Q10系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得益于配方改进与工艺优化,公司的DHA与ARA等产品品质、生产效率明显提高,生产成本同步下降,产品竞争力的增强推动整体产销势头提升。此外,公司重点推进了万吨油脂项目,为公司布局藻油Omega-3筑牢根基。 营养保健食品终端产品方面,公司依托供应链、生产流程、工艺技术及订单管理体系等关键环节的全方位优化,主营营养保健食品终端产品生产的子公司VitaBest顺利走出亏损困境,实现经营基本面企稳向好。此外,公司持续推动旗Doctor'sBest 下品牌体系的构建, 多特倍斯为实现其在亚马逊平台开展自主运营 投入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此举将使其获得更强的自主定价权,有助于提升产品盈利空间;Zipfizz旗下新产品YOU系列功能性饮料已基本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将适时推向市场;在国内,Doctor'sBest多特倍斯依托精准的产品定位与营销策略,增长潜力加速释放,品牌影响力与渗透率稳步攀升。 饲料添加剂方面,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展现出较强的经营韧性并在报告期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全年营业收入、毛利、销量较上年度均有增长。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 2025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综合各板块业务,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36,536.92万元,同比增长3.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3,990.74万元,同比下降0.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672.76万元,同比下降3.55%,整体而言,公司经营业绩较为稳定。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专项账户 运作与核查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募集项目的资金共计人民币61,444.17万元,其中:年产30,000吨阿洛酮糖、年产5,000吨肌醇建设项目以自筹资金先期支付4,057.82万元,此金额尚未置换;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投入38,750.00万元,实际投入38,802.50万元,超出计划52.50万元为该资金实际投入前产生的利息收入。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1,118.78万元,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可置换金额为21,118.78万元。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后续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9月29日出具了《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981号),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期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7,060.97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除持有的未到期理财产品62,217.95万元外,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为8,811.68万元。 (八)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十)会计师专项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807号),认为:金达威《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达威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一)受托管理人核查工作 受托管理人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金达威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工作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用银行账户的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及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并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工作人员沟通交流。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供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同保荐人广发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广发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均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规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第五章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其他兑付兑息公告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其他兑付兑息公告情况如下:
经核查,暂未发现发行人在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方面存在问题。 第六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及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25年度,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1.72%,位于较为合理的水平;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3.10倍和2.33倍,较2024年度均有所提升。 总体来看,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第七章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 析 一、增信机制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相关规定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而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有效性分析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加快募投项目的达产见效,而随着募投项目的陆续达产,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也将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有利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兼具股性和债性,且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设置下修条款增强投资者的转股意愿,若持有人在转股期内实现转股,公司将无需再支付债券本金和利息。 截至2025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3.10倍、2.33倍,不存在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动的情形。 2025年度,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金威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本次债券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八章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 息偿付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2025年度,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执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2025年8月20日。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条款,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首期付息日为2026年8月19日,发行人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该期利息。 第九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公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章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执行情况(如有) 2025年度,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通过对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评级,确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金威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AA。 第十一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 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未发生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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