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钧达股份(002865):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06月22日 16:36:15 中财网
原标题:钧达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捷泰”)共同为全资孙公司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捷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滁州捷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饶捷泰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40亿元。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全资公司提供担保,在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4日
2、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文山路18号
3、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张满良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34,356.11万元,总负债为642,159.87万元,净资产为192,196.23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507,643.50万元,营业利润为-44,821.99万元,净利润为-39,441.7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为合并报表口径)
7、与公司的关系
滁州捷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捷泰的全资子公司,即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8、滁州捷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12月06日
2、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3、注册资本:90,2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张满良
5、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技术咨询与服务;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光伏发电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与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光伏设备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42,913.29万元,总负债为794,926.58万元,净资产为147,986.71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770,115.10万元,营业利润为-78,378.73万元,净利润为-94,447.9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为合并报表口径)
7、与公司的关系
上饶捷泰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8、上饶捷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上饶捷泰为滁州捷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债务人: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二)公司为滁州捷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债务人: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保证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三)公司为上饶捷泰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债务人: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限: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
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66,76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36.83%,公司及下属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担保涉及诉讼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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